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洪山镇公务车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SP-汉滨区-2025-00777 项目名称:洪山镇公务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洪山镇公务车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2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9,8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洪山镇公务车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 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洪山镇公务车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安火路社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601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6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和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递交至御公馆小区三期3幢601室,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洪山镇街道 联系方式:15594513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洪山镇街道 联系方式:198915256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负责 电话:19891525624 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