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8410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商险公司开展经办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长护险第二包组
供应商名称: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自贸区全运路109-5号11层
中标(成交)金额:5(%)
评审总得分:96.4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长护险第二包组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商险公司开展经办服务(C05019900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我方在长期护理保险领域具备成熟实践基础,以辽宁地区为例,本联合体牵头单位融盛保险不仅曾独家承办辽宁唯一试点城市——盘锦市长护险失能评估工作,更是目前盘锦市长护险第三方经办服务主承办机构,通过“评估全流程管控+经办全环节落地”的双重实践,积累了涵盖失能评估实施、定点机构管理、费用结算规范等关键环节的丰富实践经验,形成绝对经办优势。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深刻理解,本项目的核心服务范围是在医保部门的指导下,在本包组规定的区划内(铁西区、铁路沈阳局、省直、辽中区)负责开展政策宣传、失能评估、技能培训、协议管理、费用审核、待遇支付、服务监管、人员派驻服务等经办业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政策宣传和咨询、投诉受理;2.失能等级评估;3.护理服务管理;4.护理服务费结算;5.定点机构管理和稽核;6.护理人员管理和稽核;7.信息系统管理服务;8.档案管理;9.财务核算管理;10.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11.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方将根据资质要求、数量要求及实现要求配置经办人员,配备的工作人员和项目经理专职承担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不得同时安排其他承办项目工作;根据要求提供开展承办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必要的办公场所和交通工具;根据承办片区参保人员数量、结构、分布等具体情况合理设置服务网点,满足长护险经办需求;根据要求配备开展各项业务(包括失能评估以及业务经办等)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每个行政区划应至少按照派出的经办人数配备相应的工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耗材、移动终端设备、记录仪、办公桌椅、工作服装等。 我方将按份额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包括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承担规定的成本,享受规定的收益等;与共办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和保险责任。 我方将建立收支结算明细台账,建立长期护理保费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对长护险项目单独核算、专项管理,每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告作为清算依据,会计核算准确及时。 我方将配合医保部门进行年度单独清算。清算后,年度保费结余部分在每年清算后次月月底前返回至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市级统筹基金财政专户;年度保费超支部分,按协议约定比例应由中标人承担部分在每年清算后次月月底前,完成支付。
服务要求:我方高度重视本次投标。我方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进行制度建设、组织管理、经办人员力量、评估人员管理、受理服务及评估组织、定点护理机构日常管理、护理服务对接、护理费用审核、日常巡查监管、宣传培训、跨承保区域协调、长护优化推动和档案管理等经办服务工作。为保障上述工作有序稳定开展,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经办人员数量配置 按照每3万参保人提供一名经办服务人员进行人员数量配比,具有医学类(临床、护理)、财务、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其中医学类(临床、护理)专业人员占比不少于50%,还配备具有失能评估资质的评估师。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参照中标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管理。所有人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配备到位,并确保经办人员相对稳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和项目经理专职承担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不得同时安排其他承办项目工作。 2.办公要求 提供开展承办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必要的办公场所和交通工具。每个包组内应至少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场所;各行政区域应至少配备1辆办公车辆;和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双方采用合署办公的形式开展长护险服务工作的,经办服务人员由我方及医保经办机构双重管理。根据承办片区参保人员数量、结构、分布等具体情况合理设置服务网点,满足长护险经办需求。配备开展各项业务(包括失能评估以及业务经办等)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至少按照派出的经办人数配备相应的工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耗材、移动终端设备、记录仪、办公桌椅、工作服装等。 3.服务内容要求 在本包组规定的区划内(铁西区、铁路沈阳局、省直、辽中区)负责开展政策宣传、失能评估、技能培训、协议管理、费用审核、待遇支付、服务监管、人员派驻服务等经办业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政策宣传和咨询、投诉受理;2.失能等级评估;3.护理服务管理;4.护理服务费结算;5.定点机构管理和稽核;6.护理人员管理和稽核;7.信息系统管理服务;8.档案管理;9.财务核算管理;10.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针对沈阳长护险承办工作,我方将严格对标政策要求,优选复用盘锦经办中的成熟流程及经验,同时结合沈阳参保规模与服务需求,创新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切实保障沈阳长护险平稳启动、高效落地,为本地参保群体提供优质经办服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为第一年度预算,签署合同为第一年度。
服务标准:本联合体牵头单位融盛保险作为辽宁省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和长护险第三方经办服务主承办经验的财产保险公司,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方高度重视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为保障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健启动并实质性推进运行,已组建一支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以下更优、更细致的服务标准与承诺,致力于实现以下核心工作目标及标准。 1.政策普及化:确保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精准触达目标人群,公众政策知晓率与理解度显著提升,咨询与投诉渠道畅通、响应及时。 2.评估精准化:规范、公正、高效地监督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待遇享受资格合规,评估资料完整可溯。 3.服务优质化:监督并促进定点评估与护理服务机构提供标准化、个性化、高质量的服务,持续提升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的满意度。 4.结算高效化:实现评估与护理服务费用的精准、快速审核与拨付,确保基金安全、支付及时,保障各方权益。 5.管理精细化:通过对定点评估机构、定点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及基金运行的全面、动态监管与数据分析,实现长效化、精细化的协议管理与风险控制。 6.经办专业化:依托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和专业的稽核、财务等管理经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经办服务队伍,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承办沈阳市长护险不仅仅是执行政策,更是为整个项目构建一套可持续、可扩展、可管控的运营管理体系。我方承诺在医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充分发挥专业化经验优势,确保基金安全、服务质量、各方满意,长护险制度精准、高效、稳定落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岩翠、赵微、薛擎、赵书理、祝红美(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长护险第二包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联系方式:024-66855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卓
电 话:024-2289662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商险公司开展经办服务 JH25-210100-08410 - 挂网.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长护险第二包组
供应商名称: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成员单位)
1.其他:排序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