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00-03404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监理
供应商名称:沸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莫干山路118号10幢第6-8层
中标(成交)金额:92(%)
评审总得分:75.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监理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C16050000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GBT 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对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理,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并配合完成验收工作。监理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维护质量、进度、资金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对维护工作报告及相关文档进行梳理总结,提出维护工作整改意见与问题解决措施,协助采购人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服务要求:监理公司要对项目实施时的关键点进行监理,要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公司应在保证其客观性和公证性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定期对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的维护工作进行评估和核量;针对维护工作可能及已经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向采购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维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如果采购方对成交方提供的服务满意,并且在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年,合同1年1签)。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喻丽、赵文辉、边伟、初传妮(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号
联系方式:1869899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10L号
联系方式:0429-2173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29-21733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002包.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交通设施维护维修服务监理
供应商名称:沸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