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6002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公安局餐饮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1包:预算金额7200000元,综合警务中心西区食堂餐饮服务、经侦税警中心食堂餐饮服务2包:预算金额1800000元,综合警务中心东区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执行远程异地评审。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含)以内按1.5%计算,100万一500万(含)按0.8%计算,500万一1000万(含)按0.45%计算。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均为餐饮业。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扶持的优惠政策:不执行。6.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本项目支持“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8.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313-7680600。9.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东大街16号 联系方式:0313-8681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4号楼7层89-90 联系方式:0313-4112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丹丹 电 话:0313-4112858 八、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