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通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11-06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通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通勤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B-2025-ZB1734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沈阳邮区中心、集散中心通勤服务的供应商,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沈阳邮区中心、集散中心通勤服务供应商,使用范围:沈阳邮区中心、集散中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次拟将往返50及75公里频次服务的单价均设置为最高限价,并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公布。采购方具体使用的频次、车辆以实际为准,采购方不承诺最终使用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经营范围包括通勤车服务或班车服务等相关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结算时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及近3个月内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证书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达标等级三级或以上。(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须现场备查) 9.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投入5台50座(含50座)以上自有车辆作为本项目固定通勤用车、投入2台50座(含50座)以上自有车辆作为本项目临时通勤用车,且以上7台车辆需满足载客条件、具备运营资格,且通过国家管理部门的年检。车辆各类保险齐全,包含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且全车座位险每座不低于100万元。提供所有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行驶证原件须现场备查) 10.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所有服务车辆均需配备GPS系统,确保跟踪车辆轨迹。(提供承诺函) 11. 供应商选派为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需持有A1驾驶证满5年及以上,且三年内无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提供承诺函及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3.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年累计金额80万元(含)以上的通勤(车)服务项目类似业绩(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及发票原件须 现场备查) 14.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频次计划、服务标准要求、管控措施及质量考核标准、结算方式及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每本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27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11月27日13:30(北京时间)前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及解密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纸质递交至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3号佳华大厦C302)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线上电子版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13: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3号佳华大厦C302)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发布招标公告、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3号佳华大厦C302 邮政编码:110000 项目联系人:秦学英 电 话:024-31990377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沈阳长白西路支行 账 号:296082291275 电子邮件:hczbgsyz@163.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4-22561056 邮编:1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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