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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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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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延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7:4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92号1号楼1单元4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预算金额 | ¥15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慧敏、王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1-8899102/17792065798 | | 采购单位 | 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枣园旧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21981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92号1号楼1单元4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1-8899102 |
项目概况 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92号1号楼1单元4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1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SXCX-Z-44 项目名称: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5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56,460.9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及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的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8)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声明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附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 4.《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等承诺(声明)函应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均为必备资质,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包括证件的有效性、是否进行年检、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其磋商均无效。若证件的有效期已过,且发证机关未统一换证,须提供发证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证明对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92号1号楼1单元402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持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3份(不接受扫描件)并加盖红色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注: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体预留比例为100%,本次开标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模式。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枣园革命旧址管理处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枣园旧址 联系方式:13992198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92号1号楼1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0911-8899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慧敏、王超 电话:0911-8899102/17792065798 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