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00-01873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0124工会活动中心3、4层
中标(成交)金额:3,268,894.47(元)
评审总得分:9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项目
工程类
名称:葫芦岛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项目(B08010000房屋修缮)
施工范围:葫芦岛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项目工程包括 2#楼及 6#楼的外墙、室外、门窗、室内装修、卫生间改造、电气、给排水及采暖等施工内容等配套工程施工,新建室外隔油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
施工工期:本工程总工期 26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9 月 4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经理:商迪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筑工程建造师,辽221202220230283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2023)140105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君涛、顾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依据《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规定收取。 支付形式:现金或转账支票 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成交总金额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17号
联系方式:0429-5070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93-13B座门市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0429-30943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葫芦岛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改建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建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变更公告1.docx
3.其他:变更公告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