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在“5?12”汶川特大地震中遭受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仅农村地区就有23.4万农户住房需要重建,18.6万农户住房需维修加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多次强调:“全力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农村恢复重建工作,加大投入,对口支援,发动群众,加快受灾农户住房重建。”然而随着重建工作的全面展开,新建农房质量和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愈加感到灾区农房恢复重建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抓好这项工作,不可懈怠。
图1 灾情缩影
一、灾后农房重建的基本情况
甘肃省和陇南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灾后农民过冬房建设工作,市政府制定了“两年走三步”的农房重建方案:即今年11月底以前,全市完成202个村10.62万户的过冬房建设任务。明年5月底以前,完成第二批224个村的建设任务,明年11月底以前,完成第三批125个村的建设任务。
一是组织保障。为做好灾后农民过冬房建设工作,陇南市党委、政府层层建立领导小组,每个村都明确了帮扶单位、负责领导和工作队员,全面抓好落实。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全力组织好农房重建。
二是材料保障。陇南市和所辖各受灾(县)在充分挖掘当地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依靠向省内其他地区采购的方式保障材料供应,并着手恢复或新建砖厂、水泥厂等以增加供给。同时,各级物价部门负责建材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三是技术保障。甘肃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支持下派出规划、结构等方面的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开展规划选址、房屋鉴定、设计图纸等工作。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从云南、新疆、深圳选调专家,分三批派驻陇南灾区,主要承担农房建设的图纸审查、施工指导、工匠培训三项工作。同时,还开展城镇房屋的受损评估鉴定工作。三个月内行程万余公里,受到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四是建设示范房。本着“安全抗震、经济实用、就地取材、节能环保、民族特色、便于自建”的原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甘肃省建设厅选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灾后重建示范村”建设。
二、灾后农房重建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
尽管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已有序进行,但我们发现,农房重建过程中存在较多的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屋设计、房屋施工、建材质量、现场管理等方面。
(一)房屋设计方面
房屋承重结构不合理。抗震构造措施不足,有些村庄地处8度抗震设防区,但只有少数重建房屋设有抗震构造柱;有的房屋无圈梁,或圈梁没有形成封闭的整体;有的房屋正面墙体为砖墙,山墙、后墙为夯土墙,甚至存在土坯墙上直接搭置混凝土预制板的情况,承重体系不符合抗震设计要求。
图2 承重结构不合理 图3 抗震构造措施不足
(二)房屋施工方面
一是房屋基础建设不牢固。有的基础毛石过大或过小,形不成有效拉结;有的基础砌筑砂浆中水泥含量过少,起不到粘结作用;有的基础未经夯实处理,基槽内未清理,存在杂、松土等;二是混凝土标号偏低。有的混凝土砂石料含泥量偏高,杂物较多;有的石子粒径过大,或使用数量过多的薄片石;三是墙体砌筑随意性大。有的砖墙砌筑质量差,砂浆厚度超出标准规定,个别超过5厘米,少数砖墙通缝明显;有的上下层砖之间砂浆过薄,形不成粘结;有的墙体与构造柱之间没有按照马牙槎的方式砌筑;四是钢筋使用不规范。存在箍筋绑扎间距不均匀,甚至没有绑扎的现象。另外,非承重隔墙沿墙高未铺设拉结筋、螺纹钢与圆钢混用等不规范做法也普遍存在。
图4 基础质量不过关 图5 钢筋绑扎不规范
(三)建材质量方面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些灾后重建所使用的红砖内掺杂石灰石,烧结时间短严重影响砖的强度。另外,由于建筑材料,特别是粘土实心砖需求大、产量小,部分砖厂由于赶产量导致产品质量降低,给工程建设带来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
图6 粘土砖质量不合格
(四)现场管理方面
由于大多数农房重建队伍管理水平较低,施工现场电线裸露、乱拉乱接现象普遍,电闸箱也缺乏必要的漏电保护措施,给工匠和村民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三、农房重建质量安全隐患的原因解析
一是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所限。陇南市为欠发达地区,当地农民收入较低,建房资金严重不足,加之短期内的需求量猛增导致建材价格上涨,更加大了受灾农户的重建成本。有的农户采用降低混凝土强度、减少钢筋用量、砖墙和土坯墙混筑等方式降低成本,造成房屋质量严重下降。
二是施工力量薄弱。陇南地区的农民建房仍然沿袭传统的建设模式,绝大多数房屋未经正规设计,仅凭农村工匠的经验完成。陇南市震前建设总量为200万m2/年,若按60m2/户的标准新建农房,重建规模将达到1800万m2,现有的施工力量难以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有的乡村聘用建筑技术达不到规定的工匠参与重建,也是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三是材料缺乏。随着灾区农房重建的全面展开,主要建筑材料砖瓦、沙石、水泥、钢筋不能完全自给。据统计,陇南市砖的年总产量约10亿块,而此次重建需要量约50亿块。
四是个别地方政府农房重建目标过高。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对灾后农房重建过于追求大面积、全功能,过于强调这项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结合,将长期目标当作短期目标,甚至作为当年即需要完成的目标,这直接增大了农房重建对资金、材料和施工队伍的需求压力。如某乡规划建设含4间卧室,配独立卫生间和厨房的两层楼房,总面积200m2,计划先建一层,造价约7.5万元,农民群众很难承受。
五是农村建设机构缺失。灾后农房重建暴露出村镇建设服务机构不健全,农房自建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乡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乡镇领导根本无法顾及农房建设的服务指导,农民建房安全问题仅凭工匠依靠经验来完成。另外,农村建房没有相关的法规制度保障,农村建筑工匠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四、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的措施
建设领域的质量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胡锦涛同志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们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是发展”的思想,培养自身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为提升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水平,我们从转变观念、规范队伍、成立机构、因地制宜和加强监管五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转变观念。受灾地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教育干部群众认真领会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相结合,就地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等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房重建。还要转变农民群众的建设模式,推动农房选址、设计和施工的规范化,通过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质量安全意识,最终实现尊重农民意愿与服从科学规律的完美结合。
二是规范队伍。既要开展当地农村工匠培训,又要组织本省内未受灾地区的正规施工队伍参与灾区农房建设。要建立农村工匠认可制度,把考核与认可相结合,实现优胜劣汰。另外,要注意增加城乡建设队伍的双向交流,随着我国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吸引城镇中正规施工队伍进入乡村建设市场,这将是解决农房建设质量安全问题的又一途径。
三是成立机构。力争成立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管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工匠。还要着力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确保农房的质量安全。通过机构建设和制度完善双管齐下,推进农房建设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形成。
四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行就地取材,既可以合理利用倒塌房屋的原有材料,也可以鼓励生产本地特有的建材,以缓解材料供应和资金带来的压力。充足的建材保障是实现质量安全目标的重要前提。
五是加强监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施工队伍和监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过冬房的抗震质量,同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