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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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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8万吨/年二氯乙烷装置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15 万吨 / 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 已由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以 示范区经备〔2019 〕 8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15 万吨 / 年直接氧化法环氧氯丙烷项目 8 万吨 / 年二氯乙烷装置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三路以东,石化七道以北,陬山路以南 。
2.1.2 建设规模: 8 万吨 / 年二氯乙烷装置安装工程 。
2.1.3 招标控制价: 有,开标前15 日提供 。
2.1.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 : 合格 。
2.2 招标范围: 本次二氯乙烷装置安装包括二氯乙烷装置以及界区内外管、地下管网等。涉及工作面有主厂房二氯乙烷氯化氢处理单元、二氯乙烷氧氯化反应及精制单元、中间罐区以及二氯乙烷界区内管廊,具体详见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3.1 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1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均在有效期内)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至少提供一份 2015 年 01 月 01 日(时间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业绩,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
注:(1 )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交(完)工验收证明,两者缺一不可;交(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交(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 )类似工程是指石油化工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完)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4 投标人不 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 〕 9 号、苏清办〔 2011 〕 13 号、苏清办〔 2012 〕 14 号、连清办〔 2013 〕 6 号文、苏清办〔 2013 〕 10 号、连清办〔 2014 〕 4 号、连清办〔 2014 〕 16 号、苏清办〔 2014 〕 5 号、连清办〔 2015 〕 6 号、连清办〔 2015 〕 9 号、连清办〔 2015 〕 15 号、连清办〔 2016 〕 2 号、苏清办﹝ 2015 ﹞ 9 号、苏清办〔 2016 〕 7 号、连清办〔 2017 〕 5 号、苏清办〔 2017 〕 6 号文、苏清办〔 2018 〕 4 号、连清办〔 2019 〕 3 号、苏清办﹝ 2019 ﹞ 3 号、示范区建发〔 2019 〕 132 号、连清办〔 2020 〕 3 号、苏清办〔 2020 〕 2 号、示范区建发〔 2020 〕 179 号、连徐清办发〔 2020 〕 7 号等文件, 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17:00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 00 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3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 营业执照(副本);
6.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4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6.5 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0 年 08 月至 2021 年 01 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 3.3
条有关规定;
6.7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
=
招标控制价)。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
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0 分 商务标: 10 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60分) |
1. 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K , 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2.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的扣 0.2 分,每高 1% 的扣 0.5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
2 |
商务标(10分) |
1.人员配备要求(1分) |
拟报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施工经理、控制经理、安全经理、质量经理)具备注册证书的,每人得 0.2 分,最高得 1 分。 注:注册证书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余注册证书不予加分。 |
2. 投标人业绩 (6分) |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 时间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 2000 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类似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 每有一个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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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 经理 业绩(3分) |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 时间以交(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 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 石油化工工程类似业绩 ( 不包括同一业主多个单项合同金额累加 ) ,有一个的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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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上述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施工合同和交(完)工验收证明
,
缺一不可;
交(完)工验收证明
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 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完)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 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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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1 分) |
2.施工方案(15分) |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能力供应可靠,满足施工要求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 2 分) 2. 主要施工方案可行、合理、安全,劳动力安排合理、充足者; ( 2 分) 3. 危大工程施工方案具体全面,操作性强; ( 2 分) 4.机械配置充足、合理,机械性能先进,能够满足工程要求; ( 3 分) 5.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2 分) 6. 酸洗钝化方案合理完善,过程管理措施得当。(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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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进度管理( 2 分) |
在施工各阶段,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可实施性强、全面、合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重点阐述 施工的完成节点 。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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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质量管理( 2 分) |
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明确、合理、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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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 HSE (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1分) |
1. 项目 HSE 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全面、措施得力;( 0.5 分) 2. 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预防得力。(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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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资料管理 ( 1 分) |
1. 项目合同管理( 0.5 分) 项目合同及资料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2. 项目资料管理( 0.5 分) 项目资料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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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供材 管理 ( 1 分) |
乙供材管理 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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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管理部门以及职责、分工明确、专岗专人(土建施工管理、安装施工管理、质量管理、HSE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综合管理等),按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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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项目经理陈述答辩( 5 分) |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技术标的主要内容或者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采用书面方式, 2 题,每题 2.5 分)。 得分要点: ( 1 )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且陈述内容完整得当得 4 ~ 5 分。 ( 2 )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且陈述内容比较完整得 3 ~ 4 分。 ( 3 )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且陈述内容不完整得 1 ~ 3 分。 ( 4 )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且陈述内容不当得 0 ~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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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答辩环节注意事项:
只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参加答辩,未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无需参加答辩;
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答题前现场核验拟派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明原件,并宣布核验结果;
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分发试卷,派 项目负责人 答题时间不超过20 分钟;
答卷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打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e.sinochemitc.com) 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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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服务小企业园 2 号楼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 409 室 |
联 系 人:裴主任 |
联 系 人:徐工、江工 |
电 话: 13805276047 |
电 话: 0518-82250818 、 0518-82259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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