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医用耗材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30401]YBXM[GK]20230004-1 项目名称:医用耗材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8,395.4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采血类耗材): 合同包预算金额:477,575.4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分批次交货,每次接到订单后10日内供货完毕,合同履行期一年 合同包2(口腔类耗材): 合同包预算金额:40,819.9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分批次交货,每次接到订单后10日内供货完毕,合同履行期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血类耗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除外) ;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 4)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影印件。 合同包2(口腔类耗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除外) ;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 4)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影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05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等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专区--系统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鹤岗市中医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南红旗路 联系方式:0468-8951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南翔物流园一期B栋106、107室 联系方式:0468-34288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68-3428899 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7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