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B-2023-CG-07 项目名称:白山市浑江区轻工业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起重机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白山市浑江区轻工业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起重机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浑江区轻工业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起重机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劵及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白山市浑江区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白山市浑江区轻工业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起重机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吉林省友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 项目名称:白山市浑江区轻工业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起重机采购 1.3 最高限价:120万元 1.4 采购内容: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1.5 采购数量:10台 1.6 质量标准:符合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7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验收完毕。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企业不得转包或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如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2 供应商需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人员、设备、资金、供货、安装、调试指导、 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能力。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负责;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供应商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3.3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供应商需提供近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对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到浑江区高新科技孵化基地5号楼二楼西侧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3 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5日9时30分,地点:浑江区高新科技孵化基地5号楼二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五、公告期限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白山市浑江区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北安大街1808号4层1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友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5号楼1403号 联系方式:于思宇 1862975534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浑江区高新科技孵化基地5号楼二楼西侧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江区高新科技孵化基地5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江区高新科技孵化基地5号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白山市浑江区经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北安大街1808号4层1号 联系方式:邢忠亮 电话:18643998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友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5号楼1403号 联系方式:于思宇 电话:18629755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忠亮 电 话: 18643998311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