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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基础医学院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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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7日 19: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5167852 | ||
采购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51678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要素大市场A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622365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HZ02079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基础医学院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指标要求“二、实验室专用工艺排风设备”第25项“PP电动阀”的第2条技术参数及要求能否修改? 答:经采购人确认:电动阀作为实验室通风系统的关键控制部件,负责调节风量、切换风路,其性能直接影响系统运行稳定性、能耗及实验安全,各项参数设定均围绕实际情况需求;参数要求未限定特定品牌或专利技术,所有具备资质的电动阀生产企业均可通过标准化生产满足需求。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要求的产品品牌不少于三家,不存在唯一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指标要求“二、实验室专用工艺排风设备”第28项“显示面板”的第1.3条、第2.2条技术参数及要求能否修改? 答:经采购人确认:针对第1.3条,VAV控制系统是实验室通风安全的核心调控中枢,其性能检测参数指标均围绕“动态工况下精准控风、零泄漏防护”的核心目标,而且实验室通风系统对动态控风的要求远高于普通建筑,实验过程中的气体释放具有突发性、波动性,VAV系统需具备快速响应能力;通风柜是实验人员的 “第一道安全防线”,任何微小泄漏都可能放大健康风险。此参数设置旨在确保VAV系统在复杂工况下仍能稳定运行,是保障实验室长期安全的必要措施。针对第2.2条,设置此参数是结合法律合规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与稳定性角度、产品售后与技术支持等多方面因素;从法律合规与知识产权保护层面来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通风柜控制器软件开发者权益的法定认可,避免了采购人采购产品后的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和使用自主权;从产品质量与稳定性角度而言,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意味着该软件在开发过程中遵循了一定的规范与标准,且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时,需提交详细的软件鉴别材料、源程序等文件,这促使开发者在研发阶段严谨对待,确保软件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兼容性;在产品售后与技术支持方面,当通风柜控制器出现软件故障需要技术支持时,拥有著作权登记的开发者能够凭借登记信息快速确认软件版本、追溯开发过程,从而高效排查问题、提供修复方案。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要求的产品品牌不少于三家,不存在唯一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指标要求“二、实验室专用工艺排风设备”第30项“变风量调节阀”的第2条技术参数及要求能否修改? 答:经采购人确认:变风量阀体是实验室通风系统实现“按需排风、精准控风”的关键设备,其风量控制精度直接影响实验安全与能耗效率;JG/T 436-2014《建筑通风风量调节阀》,该标准是我国通风系统风量调节设备的专属行业规范,明确规定了变风量阀体的风量控制精度、静压适应范围、检测方法等核心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建筑(包括实验室)通风系统的风量调节设备质量评估。采用该标准作为检测依据,可确保不同供应商的变风量阀体性能检测结果具备统一性和可比性。标准中对“风量偏差检测”的流程(如静压范围设定、风量采样方法、数据计算规则)有明确规定,是行业内评估风量调节设备控制精度的通用技术手段。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要求的产品品牌不少于三家,不存在唯一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能否修改为供货后提供? 答:经采购人确认:(1)投标阶段检测报告是保障供应商资质能力的“前置门槛”,不可或缺,取消投标阶段的检测报告要求,可能导致不具备合格生产能力的供应商进入投标环节,不仅增加后期供货质量风险,更可能因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导致项目返工、延误,反而损害项目质量保障效果。因此,前期检测报告是筛选合格供应商的“基础门槛”,是保障项目质量的第一道防线。(2)投标阶段检测与供货后检测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双重保障”的有机结合,两者结合形成“前期资质筛查+后期实物验证”的双重质量保障体系,缺一不可。若仅依赖供货后检测而取消前期报告要求,相当于放弃对供应商能力的前置审核,可能导致后期检测不合格率升高、返工成本增加,反而降低质量保障效率。(3)评分项设置符合采购规范,兼顾效率与质量,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产品检测报告是依据这些标准和规范对产品进行检测的结果体现,因此该条为将产品检测报告作为评分项提供了基础依据,也印证了采购项目可将“产品检测报告”作为评分项,其核心逻辑是通过客观证明材料量化供应商的质量保障能力。若修改为“仅以供货后检测报告作为评分项”,在投标阶段将无法量化评估供应商的质量能力,可能导致投标竞争流于价格比拼,忽视技术能力差异,反而不利于筛选出真正具备质量保障能力的供应商。综上,投标阶段检测报告是保障供应商资质能力的必要前置要求,与供货后抽样检测共同构成“能力筛查+实物验证”的双重质量保障体系,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替代。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采购人将在项目实施中进一步明确供货后抽样检测流程,确保全流程质量可控。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指标要求“一、实验室台柜家具设备”第19项“通风柜”的第3.1条技术参数及要求能否修改? 答:经采购人确认:(1)此项技术参数描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要求,根据《科研建筑设计标准》(JGJ 91-2019)第8.3.2条规定,通风柜面风速应控制在0.40m/s~0.50m/s,以确保有毒或有危险物的有效捕获与排放;原条款“0.46m/s~0.55m/s”完全落在国家标准推荐区间内,且处于安全与能耗平衡的最优区间,符合规范要求。(2)现有参数设置,旨在保障实际使用中的安全冗余,规避潜在风险;“面风速越低,室内空调冷热量损失越小,更能符合节能环保低碳的国策要求”,但需注意:面风速试验:测试通风柜面风速环境为理想静态条件,而实验室实际运行中存在大量动态干扰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频繁操作导致的气流扰动(如手臂伸入、身体靠近通风柜);实验室门窗开启、空调送回风变化引发的外界气流干扰;操作过程中挥发热源(如加热反应)或大量产气场景对气流形态的影响。现有范围“0.46m/s~0.55m/s”通过合理风速冗余,可有效抵消上述干扰,确保即使在非理想工况下,通风柜开口处仍能形成稳定气幕,阻止有害气体溢出。若下限降至0.3m/s,虽可能通过静态测试,但在动态干扰下易出现局部风速不足(如靠近操作口边缘区域),增加浓度超标的安全风险。(3)现有参数设置是平衡安全性与节能性的最优选择,通风柜的核心功能是保障实验人员安全,能耗优化需以安全为前提。现有条款“0.46m/s~0.55m/s”处于安全性与节能性平衡点的核心区间,既避免了低风速的安全隐患,又通过合理上限控制减少了过高风速导致的能耗浪费,已实现安全与节能的双重目标,无需通过降低安全冗余追求进一步节能。综上,“3.1 面风速试验”条款的范围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覆盖实际风险、平衡安全与节能,具有充分合理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指标要求“一、实验室台柜家具设备”第5项“不锈钢水柜中央台”的第3.1条技术参数及要求能否修改? 答:经采购人确认:(1)国内实验室行业关于实验室操作台面无论是理化板、环氧树脂板、陶瓷板或其它材质的台面均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或国家推荐文件。但实验室操作台面是实验室最核心、使用最频繁的部件之一,其设计和选材直接关系到实验的成败、人员的安全以及实验室的长期运行成本,台面材质依据不同的性能指标目前主要参考相关建材类的检测标准,相关家用材质检测标准及相关的科研建筑检测标准等。(2)碳酸钙和二氧化硅是陶瓷台面的常见成分,GB/T26696-2011标准“家具用高分子材料台面板”对此两种材质有相关要求,采用此标准是为了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确保台面材料的安全和质量。(3)洛氏硬度单位的不同是采用的标尺不同,HRC采用的是R的标尺,HRM采用的是M的标尺,检测方法一致,只是主负荷的不同。是为了保证台面产品的质量,采用了主负荷更大的M的标尺。综上所述,“3.1 洛氏硬度”的产品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维护实验室的安全环境,具有充分合理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指标要求“二、实验室专用工艺排风设备”第2项“活性炭废气处理器1”的第1.1条技术参数及要求能否修改? 答:经采购人确认:废气处理器作为处理实验室有毒有害、腐蚀性废气(如酸碱雾、有机溶剂挥发物等)的关键设备,其箱体材质直接决定设备耐腐蚀性与使用寿命;此项参数要求的抗拉强度、延伸强度、伸长率及硬度指标,是保障箱体结构安全与加工适配性的核心参数,且符合304不锈钢的材料特性。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要求的产品品牌不少于三家,不存在唯一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指标要求“二、实验室专用工艺排风设备”第7-23项PP风管的第3条技术参数及要求能否修改? 答:经采购人确认:PP风管作为实验室废气输送的关键管道,需同时满足密封性、抗压性和稳定性;本次参数的核心依据为JG/T 258-2018《非金属及复合风管》,该标准是我国非金属风管(包括PP风管)设计、生产、检验的专属行业规范,明确规定了风管的漏风量、抗压变形量等核心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适用于各类建筑及工业通风系统的非金属风管质量评估。采用该标准作为检测依据,可确保不同供应商的PP风管性能检测结果具备统一性和可比性,检测方法为行业通用成熟技术,是评估非金属风管质量的常规做法。经采购人调研,满足要求的产品品牌不少于三家,不存在唯一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指标要求“四、实验室专用危化品库设施”中,这个库房的面积大概多大? 答:关于面积,这些是每层都涉及,每层结构不同,具体详见本项目附件图纸。如果投标人有更进一步需要,可在开标前进行现场勘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提供现场勘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13966694962。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69号
联系方式:0551-65167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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