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招标中机电投标商如何才能顺利通过评标关
2007-09-17
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是国际招标必须经过的四个阶段,其中尤以评标为关键。我国的《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格投标商应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使最终评标价最低,而成为中标侯选人,进而被确定为正式中标人。《招标投标法》还在第三十七和四十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采取国际招标的国内项目,多数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OECF贷款等,它们都有自己的“采购指南”及评标细则。所以参加投标的投标商要想顺利通过招标人依法组织的评标,除详细阅读并掌握招标文件外,还应了解有关的“采购指南”和评标细则。
一、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中有关对投标的评估和比较的规定
下面作为例子,仅列举世界银行贷款的采购指南就投标书的检查和对投标的评估与比较的条款,以作一般了解。
世界银行的全称是世界银行集团,它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国际投资争端公司组成。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在关于“国际竞争性招标”中有如下规定:
对投标书的澄清或修正
2.45除非本指南第 2.61 条和 2.62 条另有规定,不应要求或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其投标书。借款人应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以便对其投标进行评审,但不得要求或允许投标人在开标之后改变其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或投标价。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书的检查
2.47借款人应审查投标书:(1) 是否符合本指南1.6条规定的合格性要求;(2) 是否得到适当的签署;(3)是否附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4) 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以及 (5)是否在其它方面大体上符合要求。如果某投标不具有实质性响应,………则不应对其作进一步的考虑。
对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2.48评标的目的是在对各个投标的评标价格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确定每个投标对借款人产生的成本。取决于2.57条规定,合同应该授予具有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但不一定是报价最低的投标。
2.49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应予以调整,以纠正任何计算上的错误。同样,为评标的目的,应对任何可以量化的非实质性的偏离或保留进行调整。评标时不应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的价格调整规定。
2.50评标和对投标的比较应以国外进口货物的到岸价(CIF)或目的地价(CIP)和借款国国内供应的货物的出厂价(Ex-works)为基础,并考虑任何所需的安装、培训、调试和其它类似服务的价格。
2.51除了价格因素之外,招标文件还应明确在评标中需考虑的其它有关因素,以及如何运用这些因素来确定评标最低的投标。对于作为货物的设备,评标时可考虑的其它一些因素包括:运到指定现场的内陆和保险费、付款时间表、交货期、运营成本、设备的效率和可配套性、零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获得性、以及相关的培训、安全性和环境效益。除价格以外,用以确定最低评标价的投标因素应在实际可能的范围内尽量货币化,或在招标文件的评标条款中给出相应的标准。
2.53借款人应准备一份详细的评标报告,其中应说明作为授标建议依据的具体理由。
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
2.57如果未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借款人应确定提供最低评标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和资源按其投标所报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要求达到的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且如果投标人未达到这些标准,其投标应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应对下一个提供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二、评标的主要内容、细则和一般步骤
随着国外贷款项目的增加,在96年到97年初,国家财政部世界银行司、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及外经贸部贷款司曾分别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就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的采购管理作出暂行规定及OECF贷款的采购程序,其中结合各贷款的采购指南,对评标的主要内容、细则和步骤有较详尽的规定。而近十年来的数百个国际招标项目的评标实践,更给出了丰富详细的实例。下面仅就这些实例中具有共性和规律的内容和步骤进行归纳简述,以提请投标人注意,从而提高中标率。
一般,标书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会往往同处一天,开标会一结束,就立即进入评标工作。评标工作首先进行标书初步检查,着重审核投标书的完整性和商务的响应性;然后进入详评、技术审查,标书澄清,价格调整,并标出最终评标价,最后形成评标报告和授标建议,交招标人确定正式中标人。
1.投标书的初步检查和商务审核
1.1 合格性检查,检查的关键点为:
o 投标人的合格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o 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合格;
o 主要设备制造厂的授权书;
o 主要设备厂的ISO9000质量认证书或其它有效认证;
o 制造厂的生产业绩应满足招标书要求;
o 营业执照及进出口权证书等资格的证明文件;
o 银行资信证明等。
1.2 投标保证金,检查关键点为:
o 保函的受益人;
o 保函的金额;
o 保函的有效期等。
1.3 投标书的完整性,检查关键点为:
o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o 投标文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特别是“BID FORM”)及小签;
o 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1.4 投标有效期:主要是在“BID FORM”中,必须满足招标要求。
1.5 投标价格,检查关键点为:
o 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固定不变价或基础价(对调整价而言);
o 单价的算术和应与总标价相符,避免漏项。否则,以单价为准,由招标人代为算出总标价;
o 价格条件,如CIF、CIP、FOB、Ex-work等。
1.6 交货期:主要检查交货时间与招标书规定时间的偏差。
1.7 支付条件:主要检查与招标书的偏差。
1.8 其它的规定的必须实质性响应的商务条款。
以上初步检查和商务审核是针对全部参加开标的投标,按规定对标书进行必须的完整性和商务响应性的检查后,确定合格的投标和不合格的投标,不合格投标即为废标,合格的投标将继续进行下一步详评和技术审查。
2.详评和技术审查
主要审查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性情况,如投标商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资格,投标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技术参数,保证条件,技术指标和供货范围,以及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同时填写有关的技术特性对比表格。其中,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强制性响应条件和偏差范围,也即视为不合格,按废标处理;不能满足关于制造商技术资格和生产业绩的,也视为不合格,按废标处理。为了清晰明确地进行评比,详评时多用列表法进行比较,实践上有的列出“(商务、技术)显著特性表”;有的列出“技术实质性响应表”和“技术特点响应表”,以区别实质性响应和一般性响应的区别。
经初评、详评后确定认为废标的投标,将列入“废标汇总表”,并注明具体理由。
3.投标书澄清
投标文件中发现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将由评标小组统一发出质询函,并明确投标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书面答复,逾时则视为末答复。澄清只限于标书中含混不清,叙述不确的问题,不允许对商务、技术和价格等实质性问题进行修改。对必须而且可以接受的澄清问题,经澄清后满足要求按有效标接受的,必须在“对比表”内注明。
4.价格调整
以投标价为基价,对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如功率、效率、漏损、失重等)、供货范围、交货期的偏差、支付条件的偏差、内陆运输费、运营费用、设计联络会和技术服务费,税收和国内优惠评标因素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计算调整,得出各标的评标价,并列表排序。价格调整中对需要加、减价的部分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书的实际情况加以计算。下面是评标实践中的一些计算实例:
4.1 汽轮机运行费用加价
首先应在评标细则中规定合理、共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汽轮机运行费用=热耗率×年利用小时数×额定出力
设计煤种低位发热量×锅炉效率
×煤价×10年×90%×2×0.8
其次是将运行费用的差额,加入标价。加价办法是:以经核算的10年运行费用最低者为基准标,将其它各标的运行费用与基准标运行费用的差额加在其它各标经核实的标价中,基准标不再加价,由此得出各标的评标价。
4.2水轮机加权平均效率方面的加价
水电招标文件的评标条款中常规定如水轮机的加权平均效率每低0.1%,作价100000美元。加价办法是:以保证加权平均效率差乘以100000美元/0.1%后将所得金额加在其它各标的标价中,基准标不再加价,由此得出各标的评标价。
5.评标报告、授标建议
评标领导小组根据商务、技术的评标结果,再经过充分讨论和审查,最终确定评价最低、且在商务和技术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商为中标商,提出评标报告和授标建议,上报国家评标委员会和提供国外贷款的组织审批。
来源:中国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