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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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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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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及 AI全病程管理服务平台院企合作 项目 采购 文件
第一章 采购邀请
南京市儿童医院就 南京市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及 AI全病程管理服务平台院企合作 项目 进行采购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及 AI全病程管理服务平台院企合作 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 详见采购文件。
三、 采购项目预算: 0 元 (单位:人民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报名:
请有意向供应商务必于 规定报名时间内 将报名 表 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制作成一份 PDF文件发送至邮箱:njch_zczx 3 @163.com。邮件主题和PDF文件以“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命名, 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
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出当日至 202 6 年 2 月 12 日 17:00止,过期不候,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材料:《南京市儿童医院 采购项目 报名表》
六、采购相关信息:
采购 具体时间 、 地点医院会另行通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 殷主任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 : 18951769076
采购文件编制人:汪老师 编制人联系电话: 025-52862966
医院纪律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025-52862907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 ;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 、定义
2.1 “供应商 ” 是指参加采购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 ” 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 ” 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 、政策功能
3.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2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3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 ,并不是限制条件,但需提供有资质认定资格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 采购 文件
4 、采购文件组成
4.1 采购文件组成: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无效响应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5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医院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医院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采购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医院网站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响应
6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医院就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 .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 “ 元 ” 。
7 、联合体
7.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7.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响应
8 .1 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编制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9、响应文件组成
9 .1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 0、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1 0 .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
1 1、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1 1 .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 1 .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 1 .3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响应并予以说明。
1 2、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 2 .1 价格部分是对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 2 .2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 2 .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 3、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1 3 .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2 供应商 应提交一式 四份 响应文件(二份正本、 二份 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 供应商 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 供应商 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1 4、响应有效期
1 4 .1 自成交之日起 30 天内有效。
四、采购、评定与确定供应商
1 5、采购
1 5 . 1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 6、评定
1 6 .1 评定组织
1 6 .1.1 评定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具体事务由依 规组 建的评定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 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 2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 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1 6 .1.2 评定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1 6 .2 评定程序
1 6 .2.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 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进行审核,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处理:
( 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 6)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7)没有逐一说明响应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 8)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 ( 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 ) 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 9)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采购要求的;
( 1 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 6 .2.2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 6 .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星号( “ * ”)、 “ 必须 ” 或 “ 应(应当) ” 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 6 .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采购中止,同时将采购中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 6 .2.3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根据评定委员会要求供应商 书面 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 7、确定成交供应商
1 7 . 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成交结果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 7 .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7 .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补偿金。
1 7 .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1 7 .6 医院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 7 .7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18、编写评定报告
18 .1 评定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定记录和评定结果编写评定报告。
19、评定过程的保密性
19 .1 医院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定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定过程和结果。
19 .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定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 0、签订合同
2 0 .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0 .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 0 .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 0 .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 1、质疑
2 1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院提出询问,医院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 1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医院。
2 1 .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 “ 谁主张、谁举证 ” 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医院不予受理:
( 1 )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采时间;
( 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 3 )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4 )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 5 )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 1 .4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 1 .5 医院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医院 “ 谁过错谁负担 ” 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 2、投诉
2 2 .1 质疑供应商对医院的答复不满意,或医院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部门投诉。
2 3、诚实信用
2 3 .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 3 .2 供应商不得以向医院工作人员、评定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医院网站公告,医院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 3 .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医院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第三章 产品名称和数量
南京市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及 AI全病程管理服务平台 院企合作 项目 采购
第四章 技术部分要求
南京市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及 AI全病程管理服务平台院企合作采购 需 求 及参数
一、服务总体要求
为响应国家 “健康中国 2030 ”战略部署,采购人拟引入专业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共同构建“医防融合、全链覆盖”的儿童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创新“线上+线下、院内+院外”一体化的儿童健康服务模式。本项目核心建设内容为 互联网医院及 AI全病程管理服务 平台院企合作 ,重点聚焦 互联网医院院企合作, 儿童全周期健康管理,涵盖儿童检后主动健康管理、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等核心场景,通过专业化服务提升采购人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儿童患者及家属的满意度与获得感,塑造亲民医疗形象,强化采购人在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领域的竞争力。
二、 项目预算
本项目为平台院企合作运营服务项目,项目预算为 零元 。
三、 功能模块及具体功能要求
1、互联网医院运营 院企合作平台
1.1 提供符合国家与行业规范的互联网医院平台。 该平台需具备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的基础功能与相应资质,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执业许可证》、基于实体医疗机构具有 “互联网诊疗”资质,且其核准诊疗科目中必须明确包含内科、外科、儿科等核心科目,以确保线上服务的专业资质与线下实体医疗能力同质化 , 同时该医疗机构具备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的权限 。 无上述资质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1.2 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具备开展诊后与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功能,实现患者从诊前咨询到诊后管理的闭环服务流程。
2、面向专科的全病程健康管理服务运营院企合作平台
2.1 通过互联网医院咨询服务平台实现儿童全病程管理,为儿童提供贯穿疾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随访及健康促进全过程的健康管理服务。
2.2 全病程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建立全息健康档案,出具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涵盖疾病风险评估、健康营养方案、运动指导方案、睡眠管理方案、用药智能提醒、健康随访评价等方面,实现儿童全病程健康管理服务闭环。
3、以专科服务为核心的服务平台功能要求
3.1 具备专病 知识库管理
平台具备 全面的健康知识库,包括疾病知识库、专病模型知识库、专病健康风险评估模型库、运动知识库、营养知识库、健康宣教内容知识库等。
3.2 具备建立全息健康档案功能
平台具备根据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健康体检数据、诊疗信息等多方面构建全息健康档案。支持快速上传健康指标以及多维数据,包括不限于图片形式、手动输入及设备对接,支持拍照上传医疗单自动识别健康信息,快速建立健康档案。
可根据行为情况、随访数据不断动态更新全息健康档案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健康档案自动更新智能形成个性化多维度分析,通过模型分析各项指标变化趋势、干预方案执行分析及建议。
3.3 具备自动生成疾病标签功能
平台 须具备 多维度标签管理功能,可以根据患者的健康状况、生活方式、既往史等信息 自动生成 标签,标签分类包括疾病标签、风险标签、生活方式标签等,便于患者的分组管理。
3.4 具备自动生成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功能
具备 基于标签的数据挖掘与个性化服务 功能 ,系统 须 对标签人群数据进行分析, 自动 生成标签人群个性化 健康管理 服务 方案 。
3.5 具备 目标管理 功能
具备 健康目标的 管理功能, 管理者在系统后台 可以 给患者设定 健康 管理目标,目标设定后在患者 服务 端显示。
3.6 具备自动生成健康管理干预计划及打卡功能
3.6.1具备智慧营养干预功能
根据患者标签结合 营养 知识库,智慧化匹配患者的饮食营养方案, 根据患者疾病标签及行为习惯,出具个性化营养方案、药食同源方案,并可替换方案内容,以匹配不同人群的饮食喜好。在患者移动服务端推送每日饮食计划,生成每日待办事项。
具备 饮食数据记录与分析 功能, 支持拍照打卡、 语音打卡、文字打卡等多种智慧打卡方式。 患者可以记录每日饮食内容,系统对患者记录数据进行营养分析, 并给出饮食指导建议 。
3.6.2具备智慧运动管理功能
根据患者标签结合运动知识库, 自动生成个性化运动管理方案,并在患者移动服务端推送每日运动计划,生成每日待办事项。
具备运动计划打卡功能,患者在移动服务端按照每日运动干预计划完成待办事项并打卡, 系统自动更新打卡进度。
将患者的运动数据进行分析, 支持将运动记录和饮食记录进行联动分析, 并给出指导建议。
3.6.3具备健康指标监测管理功能
根据患者标签 自动生成每日健康监测方案,并在患者移动服务端推送每日监测计划,生成每日待办事项。
具备 多种健康数据记录与趋势分析 功能, 系统 须 支持患者手动录入或从 指定健康管理设备 自动同步需要监测的指标数据并展示,多次数据提供变化趋势图, 自动分析 患者各项指标的变化 趋势并给出生活方式建议 。
3.6.4具备智慧用药管理功能
具备 用药提醒与计划调整 功能。支持 CR识别与用药计划生成,支持药盒的扫描识别功能,通过OCR技术获取药品名称,系统需允许患者对识别内容及剂量和服用次数进行确认和手动修改。患者可根据具体需求调整用药计划,系统根据计划时间 智慧 提醒患者用药。
3.6.5具备智慧睡眠干预功能
系统 须实现 根据患者的每日睡眠打卡数据,自动生成个性化的睡眠管理方案记录患者每日睡眠数据并生成趋势图。
3.7 具备健康管理分析功能
提供如日报、周报等健康管理分析报告,实现以简报的形式分析患者每日的健康行为、每周的健康总结,并给出风险及建议等。
3.8具备精准健康宣教功能
具备宣教知识库, 支持根据患者 疾病标签及健康管理 状况,精准推送个性化的图文、视频等患教内容。
3.9 具备 医患沟通 功能
支持 医护 与患者在线对话。 患者 移动 服务 端内置 IM聊天功能,支持与患者进行图文消息沟通,并可以组群沟通,沟通内容关键信息自动提取到健康档案,并进行个性化方案。
3.10 具备AI助手能力
支持居民 24小时AI助手智能问答,包括寻医问药,健康咨询等。
3.11 随访管理
具备 随访 管理 功能,包括定期、不定期的结构化及非结构化随访。
四、服务周期:
4.1本项目服务时间为5年。
五、 服务要求
5.1 中标方需提供 AI算力及其配套设备,并进行本地化部署。
5.2 中标方需保障数据安全,除依法需向行政监管机构上传的数据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泄露合作数据。
5.3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互联网院企合作平台的畅通运营。
5.4 合同签订后6 个月内完成 “ 全周期健康 管理中心 ”专区搭建 工作,完成 “ AI全周期健康 管理系统 ”(含儿童模块)安装部署、与采购人HIS/LIS/PACS/预约挂号系统互联互通,并通过功能测试;
5.5 合同签订后 6个月内,完成第一批出院人数最多的 3 个病种的健康管理路径梳理与医学内容编辑,录入系统; 并实现 具有管理价值的 5个 病种的路径梳理、医学内容编辑,并完善至系统中 。
六、服务管理与儿童隐私保护
6.1 服务管理体系
服务供应商需构建儿童健康管理专属服务管理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儿童检后 /诊后服务全流程(如建档-评估-干预-随访-总结);岗位分工:明确各岗位(如儿童健康管理师、医学支持专员、运维人员)的职责与界面;质量与风险控制:制定儿童健康管理质量标准(如随访完成率、干预有效率),建立风险预案(如儿童突发症状应急处理);场地管理:“ 全周期健康 管理中心 ”需符合 安全 管理规范,保障儿童活动安全。
6.2儿童隐私保护
数据采集严格按预设表单采集儿童健康数据,严禁夹带无关内容(如软广告);规范使用采购人统一提供的电话线路与号码开展儿童随访,所有通话录音保存 ≥1年;微信、 智能电话 等线上随访记录需完整留存备查;所有接触儿童健康数据的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协议副本提交采购人备案;
方案保障: 服务供应商需提交专项 “儿童隐私保护解决方案” ,确保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要求。
七 、其他要求
7.1 为保障儿童健康管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服务协同,该系统需与采购人 HIS(医院信息系统)、LIS(检验信息系统)、PACS(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预约挂号系统等院内核心系统实现深度互联互通, 涉及的第三方软件接口费用均须包含在报价中,不得额外收取;
7.2 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应与南京市儿童医院签署与本合作内容相匹配的医联体协议。
7.3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成立不少于4人的项目技术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产品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项目团队其他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上线后提供客服人员不低于2人。
八、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服务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分按商务、技术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其中商务和技术分满分为 70 分,价格分满分为 3 0分。投标人的投标综合评分为上述各项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
1.价格分: 3 0分
采用 招标方高比例 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招标方分成比例 ( 税后招标方服务费用分成比例 )最 高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比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给付 招标方(医院)最高服务费用 ( 税后 ) 分成比例
投标方的招标方分成比例:某投标方承诺的招标方(医院)可获得的服务费用 ( 税后 ) 分成比例
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方 给付 招标方分成比例 /评标基准价比例)* 对应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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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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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分 |
互联网医院合作平台分成比例 |
以投标人给付招标人的分成比例为评分依据,其中比例最高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 = (各自报价比例/最高报价比例)*10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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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I全病程管理服务 平台分成比例 |
以投标人给付招标人的分成比例为评分依据,其中比例最高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 = (各自报价比例/最高报价比例)*20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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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务技术分: 7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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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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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质 |
1 ) 投标人 具备 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2 )投标人 具备 ISO20000信息技术管理 体系认证证 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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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 |
202 3 年 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同类相关项目业 绩,每提供 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需提供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 签字盖章页等包含上述内容的相关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分 |
|
3 |
技术指 标响应
|
投标人需针对(三、功能模块及具体功能要求)中的内容逐项应答:全部满足,无负偏离得 15分;有1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注:需提供《技术条款应答表》。 |
15分 |
|
4 |
功能 演示 |
投标人需针对 ( 三 、 功能模块及具体功能要求 ) 功能进行演示,评标委员会根据演示的 关联性、 完整 性、可行性、符合性进行评价。 每满足一项,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0分。 注: 。每项功能演示使用 软件系统、 DEMO或原型演示,每项得 2 分,最高得 20 分;使用录屏、录像等方式演示相关功能 操作,每项 得 1 分,最高得 10 分,演示不全或无演示项得 0分。 |
20分 |
|
5 |
方案综合评价 |
结合总体设计、项目实施、安全保障、运营服务、培训支持等相关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应涵盖需求理解、技术架构先进性与开放性、落地可行性与可扩展性;组织架构、工作进度、实施步骤、项目管理、应急方案;安全需求分析、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运营服务支持能力、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方法、预期效果及针对性培训措施等核心内容。 方案需紧密结合项目需求,内容完善、阐述清晰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0 分; 方案内容完整、阐述具体、有针对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 方案内容有缺项、阐述不具体且缺乏针对性,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 方案未结合项目需求、内容缺项、阐述不具体且无针对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其他情况得 0 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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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品成熟度和 智能化程度 |
投标人具有 数据管理与健康管理 相关著作权 , 软著每提供一项得 0.5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投标人具有 诊疗方案 相关 发明专利, 专利 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版 权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公司名称完全相符, 否则不 得分。著作权中需包含以上名称 , 著作权获取时间需在本项 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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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团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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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成立不少于 4人的项目团队, 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1人,产品设计人员不少于 1人,项目团队其他 技术 人员不少于 2人; 同时,投标人 需承诺项目团队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 换。 如不满足上述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 5 分) ”,得0 分。满足上述要求,再根据以下对项目团队的各项 要求分项打分。 注:需提供《拟派项目人员表》、承诺函及投标人为 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社保由第三方代 缴的需 要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代缴协议、投标人与 第三方代缴单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次转账的证明、由第三 方出具的团队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1.项目负责人 (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 得 1分。(2)具备PMP证书 ,得 1 分 。 注:需提供《项目人员情况表》、有效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产品设计人员 ( 1)具有软件评测师资格证书,得 1 分 。 注:需提供《项目人员情况表》及有效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项目团队其他 技术 人员 ( 1)具有 技术类 高级(含)以上证书,得 1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需提供《项目人员情况表》及有效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5分 |
注:签订合同前,若采购人对中标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存有疑义,可要求中标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