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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必备资质
【昆明基地端板侧板生产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 采购单位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
| 标的物 | KMJDJJ202601 |
|---|
工程 询比 文件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基地端板侧板生产线改造项目,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经公司研究同意,对该工程进行施工询比,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投价。
一、工程名称
昆明基地端板侧板生产线改造项目
二、 询比 人
单位名称: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山冲社区
联 系 人:李蓉 联系电话:18295312325
三、工程地点、内容、范围和工期要求
1 . 工程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山冲社区200号。
2 . 工程内容
昆明基地端板侧板生产线改造项目桥架保护性拆除、地面硬化、污水搜集处清理修复等。详见附件3
3 . 工程范围
按询比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范围执行所有内容。
4 . 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要求 30日历天;各参加报价单位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自身实力自报施工工期(日历天)即作为合同工期。若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按延误天数,每天按 1000元 累计处罚,如遇雨天、施工方案临时更改及其他不可抗力至施工不能进行的,工期顺延。
四、施工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
1.施工现场要求
1.1本询比文件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域、材料区域和材料临时堆放区域。
1.2建设工地施工管理由报价人负责组织实施,询比人负责监督检查。
1.3询比人与报价人分别指派专人实行专项现场管理;报价人的建筑材料须按询比人指定的地点,采用围栏、遮盖等方式进行堆放,并注明标识。
1.4建筑弃渣弃土应随时清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乱堆乱放,在厂区内运输材料、出渣的工程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走。
1.5报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现场管理,控制噪音扬尘等污染,配置标识牌,做到文明施工。
1.6报价人应严格执行建筑行业相关施工标准,规范要求,执行现代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种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7施工现场的施工除应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行业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8报价人须依据现有条件,对现场已有的道路、绿化及其他成品采取保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询比报价中;施工完成后须对使用过的现有场地进行清理、清洁,损坏的现有成品(含绿化、道路、地下管网等)进行修复等,费用已包含在询比报价中。
2.安全要求
2.1报价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制度,在员工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施工现场严禁违章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及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2.2报价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3报价人必须与询比人签订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自觉接受询比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4报价人施工作业区位于询比人生产区域的,必须与询比人签订保密协议。
3.工程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报价人严格履行质量责任义务,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4.工程验收标准:
4.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报价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询比文件要求。对装饰材料报价人应先采购样品,样品经询比人认可后,报价人方可大批量采购,使用在本工程上。
4.2质量验收标准评定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3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中价人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询比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的,中价人须立即整改,整改费用由中价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4质量保修期:工程整体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中价人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安全隐患,中价人须在接到询比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免费维修、更换确保不影响询比人使用,若中价人逾期未到现场,询比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询比人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抵扣。
★ 五、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50万元。
2.报价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存在“失信惩戒”的负面信息,或虽存在失信惩戒信息但已收到相关部门的撤销决定,须提供 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 的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内容不得存在近3年与安全生产、质量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
4.报价人需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1个月企业的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材料,且社会参保人数不能为0人。
5.报价人需提供企业 实缴资本 ≥ 5万元的 证明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备注“投资款”的转账存款凭证,验资报告等能证明报价人具有实缴资本的材料。
6.报价人有明确的经营场所,并提供企业 生产经营场所证明 材料。
7.报价人不得存在于国务院国资委或军委装备发展部或兵装集团公司或询比人的黑名单目录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未经询比人允许不能分包。
9.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
六、报价
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报价单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报价人应依据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及管理水平并考虑各种风险,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及市场因素按询比人提供报价格式自主报价,该价格为报价人完成本询比项目报价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其所有主、辅助工作所涉及一切费用。
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根据询比文件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书中的价格为包括完成本询比文件合同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价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运输费(含二次转运)、管理费、成品保护费、养护费、缺陷修复费、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赶工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保险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含在报价人的报价中。
3.报价人少报和未报单价的内容,在工程实施时,必须按施工图纸和询比人指令完成该项目。工程办理结算时,视为该项目已包含在其他价款内,不予支付该费用。
七 、报价依据
1.计价方式:
1.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计价规范及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2020版)》和市场行情。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工程询比范围内约定的全部工程(包括施工图、图纸、质疑回复等)的报价。
1.2工程量清单:报价人须以询比人提供的询比文件、询比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结合技术规范、标准、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要求对询比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清单项和工程量进行复核,除报价人按规定时间提出质疑,询比人按规定时间答疑或补遗外,报价人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询比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并不得擅自更改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价。
1.3报价人应对照询比图纸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并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错项、漏项及工程量重大偏差提出质疑,否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无论实际施工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增减比例为多少,均不调整合同价。
1.4材料耗量的确定原则:材料耗量=材料净量+材料损耗量,材料净量以构成工程实体净量为准,材料损耗量由报价人自行测算但不得高于云南省2020年相关计价定额规定的同类材料损耗率。
1.5报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报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询比人视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工程量清单包括了本项目施工图所有工作内容,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工作内容的描述不完整,施工图所有工作内容仍视为其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内。报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价处理。
八 、结算方式:
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其他费用+规费+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中价人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
(1)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其配套的计量规范和询比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须建设单位、认可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
(2)无论实际工程量与询比工程量清单量差异大小,子项综合单价以中价人报价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
2.措施费:
措施项目按中价费率结算,如中价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按规定费率进行结算。
3.其他项目清单结算价:
(1)本工程材料、设备采用暂估价格报价的,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前由中价人报价,经询比人和监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使用。结算时只对询比人核定单价与暂估单价的价差部分进行调整(调整的数量根据工程结算实体数量确定,不计算损耗),该价差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2)本工程采用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报价的,中价后,由询比人按照本询比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询比确定供应商。结算时,只对专项供应合同结算价或专项分包合同结算价与暂估价的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该差额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4.工程变更价款结算办法: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询比范围外新增加工程项目按照按询比人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审批程序报批,经批准后实施。
设计变更和询比范围以外增加工程量引起的变更项目结算原则:
(1)中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时,执行相应项目的单价。
(2)中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时,应参照类似项目进行调整(是否属类似项目由询比人核定)。
(3)中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或相同项目时,按新增或变更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组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1-2020及其它相关配套文件。材料价差调整:如报价中有的,参考报价材料价;如报价中没有、造价工程信息中也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核定后执行,工程造价税前下浮费10%(其中未计价材料、按实计算费用不下浮)。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费率结算。
6.规费:按规定费率结算。
7.税金:按规定费率结算。
8.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和(或)索赔费用。
9.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上级部门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九 、时间安排
1 .询比文件的获取 。
1.1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1.2获取方式。请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网址:https://www.cse-ssc.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流程:首页选择报价人/竞买人登陆(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进入对应类型项目采购菜单→报价人报名→报价人下载采购文件。
2.报价文件的提交
2.1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2.2本项目采用电子报价,报价人必须在“南方数字供应链”(http://www.cse-ssc.com)注册。报价资料将以“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为准,纸质报价仅作为归档资料使用。(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报价及技术文件必须为纸质版的扫描件,纸质报价与电子报价资料所有信息应一致。)
3.响应文件电子版请于采购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超过截止时间“南方数字供应链”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4.纸质报价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密封后,请于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送达或邮寄到以下地址,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且已经提交的电子版报价及技术文件无效。
5.纸质报价文件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200号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收件人:李蓉 联系电话:18295312325
十 、报价文件要求
1 . 报价文件的构成 :
1.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1.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加盖公司公章)。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签字)。
1.4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5承诺工期及保证措施、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注:特种作业必须人证一致(如焊工、电工、高处作业等),否则停工整顿,延误的工期按 1000元每天累计处罚 )。
1.6施工方案
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存在“失信惩戒”的负面信息,或虽存在失信惩戒信息但已收到相关部门的撤销决定,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的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1.8.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报价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且社会参保人数≥1人。
1.9.报价方需提供企业实缴资本证明材料,且实缴金额≥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备注“投资款”的转账存款凭证,验资报告等能证明报价方具有实缴资本的材料。
2.0报价方有明确的经营场所,并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2.1报价方不得存在于国务院国资委或军委装备发展部或兵装集团公司或询比方的黑名单目录中。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未经询比人允许不能分包。
2.3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其中报价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的类似工程1个业绩明证文件,否则,将被认定为废价。
2 . 报价文件的编写
2.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按询比文件要求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整齐胶装装订,不得活页装订。
2.2本次询比采取人民币报价。
3.报价有效期
报价应自报价截止日后90个日历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询比的报价而予以拒绝。
3. 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报价人应提交 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纸质版报价文件 ,每份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一律用A4打印纸,4号宋体字。排版美观大方即可,不得涂改和增删,若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纸质版报价文件,并采取 胶装 方式整齐装订。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项目名称及正本、副本,并在正面标明报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且注明“于 XXXX年 XX 月XX日 XX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询比人对“报价文件”的提前拆封不负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或无法控制的事件发生而导致报价文件包装的损坏或报价文件的损毁、丢失等,询比人将不负责任。
2.报价截止期
2.1报价人应在不迟于“询比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报价文件递交至询比人,递交地点应是“询比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2.2 询比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报价文件。
3.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3.1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后可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询比人;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3.2报价人不得在开价时间起至报价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报价文件。
十一、开价、评价和中价
1 . 开价
1.1 询比人将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价。
1.2 开价时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由询比人记录存档备案。
2.评价
2.1询比人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建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询比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
2.2报价文件的评审
2.2.1评价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等是否齐备,资质是否满足等。
2.2.2 对于报价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价小组可以接受 。
2.2.3评价小组还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比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询比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
2.2.4实质上没有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否决: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某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等,或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 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造成严重影响的;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给企业带来严重经济或其他损失的;
■因供应链安全、产品质量等问题给企业带来严重经济或其他损失的;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供应商不良行为等被集团外其他权威机构披露且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公司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3评价方式
本次询比在报价人实质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评价法确定中价人。 ( 本次项目的最高限价 为 33.2 万元 (含税) ,本 项目 无最低标底 ,但为了保质保量,不能偏离市场价格过多,否则视为恶意竞标 )
评价工作由公司内部自行组织,评价小组对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在满足项目技术方案、资质要求的条件下,含税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中价。中价人确定并经审批通过后,在电子采购平台生成采购结果公告并自动发布,同时系统自动给中价人发送中价通知书。询比人对未中价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换所递交的纸质文件资料。
十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三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签署完工验收纪要后,承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支付工程合同价(其他项目除外)的60%(现金);
第二次付款:审计完后,开具剩余的全部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支付到审定金额的97%(现金);
第三次付款,两年后工程经验收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3%(现金,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