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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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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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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参与广告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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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内容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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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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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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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中金公司 超低排放及镍铁冶炼完善工程之2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工程(编号:QTGC202512115E)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金公司 超低排放及镍铁冶炼完善工程之2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工程(编号: QTGC202512115E ),招标人为 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2.2建设规模:范围划分从预热系统出口主烟道三岔口开始至脱硫新建烟囱。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金公司现对2#高炉热风炉建设烟气干法SDS脱硫装置,对热风炉烟气进行末端治理。主要包括热风炉配套的脱硫反应系统(若烟道系统长可直接在烟道反应)、新建烟道、布袋除尘系统、高低压配电系统、计量和控制系统、数采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给排水设施、消防及安全设施等;新建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CEMS)设施(热风炉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进、出口各配1套)、在线监测站房、新建烟气脱硫数采室等内容。配套土建、给排水、供配电、控制系统、仪表、监控、防雷、接地、照明、防爆、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的改造、拆除、新建(如有需要利旧的设备、设施,相关检测鉴定、防腐、加固、修补或重建等费用包含在总价包干内,报价时须单列费用)。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3月1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6年3月1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影响复产的子项工程必须在高炉2026年7月31日复产前完工,如:脱硫系统对接热风炉烟气总管施工要求在2#高炉复产前完成,承包方需提前1个月提供对接施工计划给发包方,2026年9月15日具备超低排数据收集条件。
2.4招标范围:项目采用EPC模式,即承包方负责本工程全部系统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及各专篇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非标件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地上与地下建构筑物拆除(含地下管线)、三通一平、生产切改、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如有)、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设备成套供货(含机、电、液、仪等设备、运输及保险、现场卸车及保管)、设备安装、材料供货、烟气排口和CEMS的 超低排放合规性设置、特种设备检验、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热负荷试车、达产、达标、服务、职工培训、服务手续办理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配合发包方完成政府要求相应内容。
本项目为 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 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需对本项目范围内依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 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 超低排放 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 超低排放政策法规要求实现 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承担责任,达不到 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1项烟气量不小于20×10 4 Nm³/h的脱硫工业烟气新建或改造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者甲方使用评价报告、技术协议等有效证明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 5年 12月 31日至 202 6年 1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 非保证金交纳账户 )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 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 ( 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
(4)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 ( 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须提供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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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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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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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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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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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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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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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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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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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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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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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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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获取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 中金公司第二炼铁厂热风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 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202 6 年 1 月 21 日上午 1 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金融综合楼4楼开标 一 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 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 EMS 或 顺丰速运 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将投标文件送达至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邮寄《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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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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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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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韦伟国、兰宗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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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2-2595995 |
电 话:0772-3310669、331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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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zlzblz@vi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