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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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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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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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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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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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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万通物流结算系统(BMS)进行公开招标,热烈欢迎具有综合优质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时间:
2025年11月07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招标地点:
万通物流会议室(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B座2002A)
三、招标项目:
万通物流结算系统(BMS)包含五个核心模块:单据管理模块、计费管理模块、对账管理模块、发票管理模块、结算管理模块;辅助模块:不限于基础数据管理、报表管理、财务会计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价的其他货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资格确认:投标公司至少在招标之日前2日,将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公司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至联系人邮箱,由招标方确认投标资格,并通知投标人。
五、功能需求
需求功能模块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功能(详细功能需求以《万通物流结算系统(BMS)招标书》为准):
1、 单据管理模块
支持与万通物流OMS、TMS,WMS等核心的业务系统集成,能够从上述系统抽取计费结算所需业务单据,按照预先定义单据结构接收数据,支持单据查询,导出,计费,重新计费。
(1)数据对接:对接万通物流OMS、TMS,WMS等信息化系统,支持各种数据源轻松接⼊。
(2)单据配置:自定义计费所需业务单据的单据结构,基本信息和扩展性,支持主子单据结构定义,业务单据和计费单据转换和映射;
不限于以下单据:
仓储:入库单、出库单、发运单、库存单、增值服务单等;
运输:运单,调度单,理赔单,保险单,增值服务单等;
(3)单据模板:配置不同单据对应的单据模板(支持定义业务单据,费用单据,账单)。
(4)单据管理:每个单据独立展示,支持按照单据主要信息查看,版本管理,关联计费记录,重新计费,计费标记。
2、计费管理模块
根据与上下游客户和供应商签订的协议及报价,在业务发生满足计费条件后能够按照计费规则生产应收或应付费用信息,需要支持费用分摊规则定义。
(1)报价模板:按照客商合同灵活定义各种类报价模板,方便维护费率信息,不限于固定价格,阶梯价格。
(2)计费规则:支持费用模型抽象,定义费用,计费模式,使用单据,关联报价模板,定义分摊规则。
(3)计费公式:能够获取基础数据,单据数据,报价数据,定义变量,计费条件匹配,数据过滤,使用运算符自定义各种类型计费公式,实现基本计费和复杂计费公式可视化或代码化编写。
(4)费用试算:无需创建计费单据,可以基于历史数据,快速验证计费公式正确性。
(5)计费方案:把客商合同所涉及到报价费用进行归集,关联计费规则,进行集中配置和维护报价。
(6)计费调度:配置计费规则执行计划,重试次数。
(7)费用信息:执行计费后生成应收或应付费用单据,支持费用调整,支持审批流,生成账单,手工信息费用信息。
3、对账管理模块
按照合同约定出账规则,定时或手动生产客户或供应商对账单,支持账单查询,导出,核对,调整、确认,开收票,收付款。
(1)账单生成:按照出账规则生产账单,手工制作账单,错误账单重新生成。
(2)账单变更:支持账单明细添加,剔除,标记,调整费用信息,支持调整明细和整单调整,调整支持审批流配置。
(3)账单确认:客商在线确认账单或后台财务人员确认账单,确认后明细数据不能变更。
(4)催收管理:对于超过合同约定结算期,支持催收管理,不限于短信,邮件。
(5)账单发送:支持定义接收邮件地址,定时邮件发送账单。
(6)账单反确认:确认后对账单进行确认确认,用于特殊情况下账单调整。
(7)账单开/收票:客户在线或线下进行发票开票申请,生成发票申请,供应商上传发票发票记录。
(8)账单结算:基于客户确认账单线下收款信息记录或线上支付收款,基于供应商确认账单线下付款信息记录或线上支付付款。
4、发票管理模块
能够支持客户申请发票开具,开错作废,内容或金额调整发票红冲,发票交付,支持供应商开具发票接收,查验。
开票管理:
(1)发票申请:基于订单或账单在线或后台申请开票,支付全额开票申请或部分开票申请。
(2)发票审核:发票申请支持可配置审核,发票申请信息,驳回或通过。
(3)开票开具:审核通过后,线上开票或线下开票。
(4)发票调整:对应开票错误或需要调整的发票支持发票作废和红冲。
(5)发票交付:发票开具后支持客户在线下载发票或按照设置邮箱发送发票。
(6)发票核销:实现应开票金额和应开票金额的核销,支付部分开票部分核销,全额核销。
收票管理:
(1)供应商开具发票后台上传,能供自助上传,实现发票识别,发票查重验真。
(2)发票作废:后台发票作废,或供应商平台发票作废申请。
(3)发票核销:实现应收票金额和应收票金额的核销,支付部分收票部分核销,全额核销。
5、结算管理模块
支持客户或供应商线上或线下全额结算,部分结算,结算核销应收或应付款。
收款管理:
能够支持订单或账单实现线下,线上收款(支付宝,微信,银联,银行账户收款)。
(1)收款记录:登记线下收款计划和线上收款支付记录,通过银企直连抽取。
(2)收款认领:线下收款支持认领,同名自动认领同金额自动认领,不同名或不金额认领需要审核,错误认领可以取消认领。
(3)用途确认:收集记录转预收款,可以用于后续核销应收。
(4)收款退回:线上和线下错误打款退回或退款需要审核,支持配置审批流。
(5)支付流水:记录线上(支付宝,微信,银联)收款记录。
(6)收款核销:收款记录选择应收账单或订单核销应收款。
(7)收入暂估:基于已经产生的数据进行应收款进暂估入账,下期有差异进行红冲。
付款管理:
能够支持订单或账单实现线下,线上付款(第三方支付或银企直连)付款。
(1)付款记录:供应商在线发起付款申请或后台发起付款申请。
(2)付款审核:审核付款申请记录和通过,不合理驳回。
(3)付款排期:审核通过支持付款排期,到期提示付款。
(4)付款登记:线下付款支持登记付款结果,线上付款(银企直连)自动更新付款结果。
(5)重新付款:支持更新更新付款账号,更新后可重新付款。
(6)付款核销:付款记录选择应付账单或订单核销应付款。
(7)付款风控:把付款和资金计划结合起来,控制单笔,单日付款,额度和频次,疑似重复付款拦截。
(8)费用预提:基于已经产生的数据进行应付款进预提入账,下期有差异进行红冲。
核销管理:
(1)基于实收款核销应收款,实付款核销应付款,可以核销到账单及其账单明细。
(2)应收核销:支持收款信息(实收或预收)核销应收信息,账单需要支持核销到明细,支付部分核销,坏账核销。
(3)应收反核销:如果核销错误,需要支付还核销结果。
(4)应付核销:支持付款信息(实付或预付)核销应付信息,账单需要支持核销到明细,支付部分核销,长款核销。
(5)应付反核销:如果核销错误,需要支付还核销结果。
(6)应收核销应付:应收和应付双向核销,核销按照差额结算,同时支持反核销。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0万元。
2、合同保证金:20万元。
七、开标方式
1、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
技术标由投标公司述标,述标顺序现场抽签决定。商务标采取二轮报价,评委对报价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为中标客户,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若出现综合得分最高且相同的,增加一轮商务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加上技术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为中标客户,以此类推。
2、 特别说明:
(1)投标报价前,投标方均需签署《万通物流结算系统(BMS)招标事项说明》
(2)中标单位提供的系统部署方式支持私有云部署、公有云部署,数据存储为本地部署,投标公司需提出合理的服务部署方案。
(3)中标单位承诺必须交付所有源代码、开放系统接口,且接口开发费用包含在系统报价中。涉及到使用或者依赖第三方产品或服务,需要提供详细清单和收费说明,这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报价内。
(4)中标单位提供的系统报价不包含服务器、硬件、网络等费用。
(5)合同签约后,需要中标单位驻场支持,人数不得低于3人,每人支持时长不得低于3个月。
(6)本次项目所涉及系统,万通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未来万
通物流和万洲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内完全自主使用。未来增加的扩展需求仅有二次开发费用。
八、中标通知
1、招标现场评定得分,确定中标单位,经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签订中标通知书;
2、招标期间凡发现客户串标及中标后悔标的,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万通物流招标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万通物流所有项目招标。
九、合同签署
1、客户中标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30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方保存期间不计利息。
2、中标客户接到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且不履行中标承诺的,需方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
3、中标方不得将自己中标的业务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苟经理
电 话:18621705467
邮 箱:yu.gou@wt5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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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