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服务条款适用于招标采购网会员,若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提供的服务,您必须同意接受此服务条款。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本服务条款适用于中国招标采购网用户,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服务条款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与中国招标采购网达成一致,成为中国招标采购网平台用户。阅读本服务条款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公司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我已经阅读并接受《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这表示用户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二、服务简介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包括普通个人用户,免费企业会员,收费企业会员)注册时,必须同意:
1. 提供真实、准确、即时、完整的个人/企业资料。同时,应根据情况变化维护并及时更新注册信息,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即时、完整性。
2、一旦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用户资料含有不准确甚至是虚假内容,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利中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注册帐号可以是英文、数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但是用户注册的帐号或者填写的昵称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机构的名称或者是它们的缩写。
(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您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而对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名重开一个新用户名。
(5)为避免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用户进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按钮,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用户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五、用户隐私制度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采购网)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一旦您选择使用,即表示您已经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声明来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
1、本注册条款所涉及的隐私是指:在会员注册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帐户时,使用其它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产品或服务,访问中国招标采购网网页,或参加任何形式的会员活动、培训活动时,中国招标采购网会收集的会员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包括会员的姓名、昵称、电邮地址、出生日期、性别、职业、所在行业、工龄,真实头像,籍贯,公司名称,QQ号码,公司地址,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简介,公司固话传真,公司主页,公司主要做的项目等。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自动接收并记录会员的浏览器和服务器日志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IP地址、在线、无线信息、信件等资料。
2、中国招标采购网收集上述信息将用于:提供网站服务、改进网页内容,满足会员对某种产品、活动的需求、通知会员最新产品、活动信息、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给会员带来更多商业机会等。
3、我们网站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来确保我们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务器备份数据和对用户密码加密。尽管我们有这些安全措施,但请注意在因特网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
4、中国招标采购网可能利用工具,为合作伙伴的网站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有关数据也会作统计用途。网站会将所记录的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数据整合起来,以综合数据形式供合作伙伴参考。综合数据会包括人数统计和使用情况等资料,但不会包含任何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数据。
5、信息的披露和使用:们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和交易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为方便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及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服务(以下称其他服务),您同意并授权中国招标采购网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递给您同时接受其他服务的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从为您提供其他服务的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用于识别和(或)确认您的身份,或解决争议,或有助于确保网站安全、限制欺诈、非法或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以执行我们的服务协议。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保护您的生命、财产之安全或为防止严重侵害他人之合法权益或为公共利益之需要。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改进我们的服务,并使我们的服务更能符合您的要求,从而使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得到更好的使用体验。您同意我们利用您的个人信息与您联络,并向您提供您感兴趣的信息,如:产品信息。您接受“服务协议”和本隐私声明即为明示同意收取这些资料。您同意,您的个人信息可以被搜索引擎搜索,并在搜索结果中显示,由此给您带来更多的合作机会。您同意并授权中国招标采购网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递给中国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中国招标采购网合作伙伴、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以助于中国招标采购网给您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其他服务、合作伙伴等。法律规定的其他需披露您个人信息的情况。
6、关于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上传或张贴的内容
(1)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上传或张贴的内容(包括照片、文字、附件、帖子、招投标信息、个人合作名片、公司名录和黄页、工程信息等),视为会员授予中国招标采购网免费、非独家的使用权,中国招标采购网有权为展示、传播及推广、促使合作等前述张贴内容的目的,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等。该使用权持续至会员书面通知中国招标采购网不得继续使用,且中国招标采购网实际收到该等书面通知时止。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中国招标采购网合作伙伴、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均可使用。
(2)因会员进行上述上传或张贴,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索赔要求的,会员承担全部责任。
(3)任何第三方对于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内容进行复制、修改、编辑、传播等行为的,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行为人承担,与中国招标采购网无关。
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中国招标采购网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中国招标采购网根据本注册条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无法访问、访问速度缓慢、存储数据丢失、会员个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时,中国招标采购网可中止履行本注册条款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六、拒绝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服务提供是建立在免费的基础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除外。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中国招标采购网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担保。用户不会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信息,中国招标采购网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七、有限责任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或其他一切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形象受损,所以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八、不提供零售和商业性服务
用户使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服务的权利是企业的。个人用户只能是一个公司或实体的商业性组织下的所属员工。用户承诺:未经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作其他商业用途。
九、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
用户承诺:
1、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部分法规请见附录),不得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不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
5、遵守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如果中国招标采购网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中国招标采购网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用户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电子公告服务,包括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也须遵守本条的规定以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将专门发布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样适用于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十、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十一、结束服务
用户或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服务。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建议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不满,用户只有以下的追索权:
1、不再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
2、结束用户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资格。
3、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十二、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用户,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时,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本站免费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十三、 参与广告策划
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中国招标采购网各项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四、 内容的所有权
中国招标采购网对其独立采编的或从第三方获得合法许可的信息内容,内容的定义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全部中国招标采购网虚拟社区服务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在本站发表、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站没有义务查实文章或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的出处及其真实性。如果您是文章、图片等资料的版权所有人,请与我们联系并说明具体文章标题,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及时加上版权信息,如果您反对中国招标采购网使用,在收到身份证明、版权证明和删除要求后我们会立即删除有版权问题的内容。
十五、 法律
用户和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以及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产生的争议交由仲裁解决,但是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选择采取诉讼方式,并有权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十六、 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用户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用户服务的帐号。
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分行办公楼屋顶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彝族自治州分行 | ||
| 行政区域 | 西昌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18:3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8号11幢1-4层18号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8号11幢1-4层18号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37.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49681949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彝族自治州分行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泉路二段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1834968194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8号11幢1-4层1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邓先生08347177283 | ||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分行办公楼屋顶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8号11幢1-4层18号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CH[2025]1016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分行办公楼屋顶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953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分行办公楼屋顶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西昌市月泉路二段2号
3、建设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分行
4、建设规模: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分行拟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州分行办公楼屋顶防水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下达的单项施工任务,在限定工期内完成有关施工。施工范围包括屋面面层清理找平、屋面防水、女儿墙防水及附属配套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本项目中含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有:水泥、防水涂料、防水卷材。
★ 二、技术服务要求
|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
2 |
技术负责人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
|
3 |
工期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40日历 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成交供应商单项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递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对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如项目验收合格,则以成交供应商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作为竣工日期:如工程需按采购人要求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则竣工日期为成交供应商整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日期。3.如遇下列情况,成交供应商须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代表审核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另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如因自身管理不当、偷工减料等原因被责令停工等)导致工期延长的,工期不予顺延。 (1)现场实际明确为采购人原因(如采购人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用水用电等)造成工期延误的。 (2)在施工区域内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雨、台风等,使施工受到影响的。 (3)采购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过大,影响工程进度的。 (4)其他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对工期影响的。 |
|
4 |
缺陷责任期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案例》有关规定执行。 |
|
5 |
分包 |
不允许 |
|
6 |
价格调整 |
见合同条款 |
|
7 |
履约保证金 |
不涉及 |
|
8 |
付款方式 |
1.采用分期支付工程款的方式:①工程正式开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价款的30%到乙方指定账户作为工程预付款,乙方需提供正规有效发票及其他财务资料。②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工程价款的50%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正规有效的等额发票及其他财务资料。③工程经审计完成后,甲方原则上在30日历日内将工程结算价款支付至97%。剩余工程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履行了保修期服务承诺,采购人在供应商提出质保金退还申请后30日历日内无息退还。 |
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4.1《工程量清单》要求内容,详见附件。
4.2质量要求:(1)执行国家、四川省、凉山州现行建设工程相关标准、规范。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需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其中防水层厚度不低于 2mm,抗渗压力不低于 0.3MPa,防水材料合格报告。验收程序:“分阶段验收:①基层处理完成后 3 日内,乙方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②防水层铺设完成后,需进行 48 小时闭水试验(蓄水深度 100mm),无渗漏视为合格;③竣工后 15 日内,双方共同进行淋水试验(模拟暴雨强度),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 7 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累计 2 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5% 的违约金。”保修条款:“保修期内出现渗漏问题,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场维修,维修后需重新进行闭水试验;若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维修 3 次以上仍渗漏,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③装修工程为2年;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4.3材料要求:材料及设备选用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4.4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规划。
4.5施工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基准日前发布的安全文明及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施,且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4.6建渣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不得滞留在施工现场,应谁产生谁清运,应弃置在环境卫生保护有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其费用已含在供应商报价总价中。
4.7供应商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交底,保证施工器具、施工设备、施工材料及施工环境处于安全状态下,在工程实施期间供应商保证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及安全条例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护,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给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8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
4.9安全文明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应做到文明施工,遵守规范,服从管理,杜绝野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供应商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要堆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内,否则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或更换施工单位。
4.10造价调整的条件、范围及调整方式
(1)采购人下达的单项施工任务工程量清单误差不予调整。
(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导致的造价变化。
(3)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导致的造价变化。
(4)磋商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因素范围之内不予调整。
(5)其它事项:施工期内物价上涨、一切材料和设备价差、政策性调价、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各种税收和有关费用一律不子调整。
(6)所有材料的价格,在施工过程中不作调整。
(7)在满足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情况下,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成交费率计算。
(9)措施项目费不调整。
4.11转包与分包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商并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三、商务要求
1、施工地点要求:西昌市月泉路二段2号.
2、验收要求:执行国家、四川省、凉山州现行建设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待工程缺陷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履行了保修期服务承诺,采购人在供应商提出质保金退还申请后30日历日内无息退还。
4、售后服务: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现场条件:(1)采购人只提供施工现场条件,现场条件以现状为准,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自行理解掌握有关情况,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亦不因此延长工期。施工用水、用电(含接驳费)、施工场地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亦不因此延长工期。供材料、机具堆放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施工临时用场地由供应商负责整理及维护,所使用的场地必须报请采购人批准,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亦不因此延长工期。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排污,由供应商按采购人及规划部门的要求设置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场地内已有的排水、排污设施,在施工期间由供应商使用、管理及维护,如有损坏,由供应商负责修复,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工程主要位于办公区域内,可能因日常的办公需要,临时要求成交供应商停工,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项风险,并纳入成本一并考虑,不得以此向采购人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可予以顺延)(如需)
四、其他要求
(一)、节能环保有关政策:
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 、 材料要求
(1)主要材料须采用国产中高档优等品,在确定主要材料之前,应将厂家、产地、品牌及材料的实物样本交采购人书面认可。
(2)采购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采购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必须予以执行。
(3)原则上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采用经采购人确认的材料,若确定在缺货、停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提出替换。材料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
①材料性能和质量高于原定品牌;
②需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③原则上不调价,取得采购人书面意见或双方商务洽商协议的除外。
本项目首轮报价及磋商后的报价均按照控制价清单报下浮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计价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否□;
是?,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至 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8号11幢1-4层18号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领取文件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网络报名的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至1908403842@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8号11幢1-4层18号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8号11幢1-4层18号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凉山彝族自治州分行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泉路二段2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8349681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凉山川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南路8号11幢1-4层18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08347177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8349681949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