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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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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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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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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综合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广州发展集团综合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 广州发展集团综合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麦 工 联系电话: 020- 37850866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 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詠淳 联系电话: 020-66341 909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 020-37850779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 发展中心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广州发展集团综合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总承包项目。含按设计图纸(包含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等甲方的需求)完成装修装饰、设备采购安装、融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远端设备接入、旧机房设备设施拆装(含相关平台迁移)、内容(视频、图 文 、沙盘,UI、软件编程)制作、整体调试验收 等以上但不限于以上建设工作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及项目规模: 运营中心建筑面积约1050平方米(实用面积约780平方米),本次发包范围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运营中心装修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面、墙体、门窗、强电、弱电、空调、消防、给排水、防排烟系统工程、服务台、大门、办公家具、储物柜等设备设施安装采购、线路敷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智慧平台、系统等建设 、 UI制作、3D建模、满足甲方要求的软件开发等)、拆旧机房设备设施和旧设备设施(含相关指挥平台重新安装、调试等)、运营中心展示内容制作(内容制作按用户需求书要求 制作多媒体内容 ,在运营中心相关显示设备播放质量、效果达到用户需求)等工作。
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5个最高限价,4个分项设置成本警戒价,其中,投标总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88 万元;展厅装修布展分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05 万元;多媒体硬件集成项目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28 万元;智能化项目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55 万元;多媒体内容制作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00 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总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 5 年 9 月 29 日至 20 25 年 10 月 22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 25 年 9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2 5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 5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3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登记方式: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 投标申请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
投标人需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如投标人未完成此注册登记,将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的单位请忽略此环节)。
(2)提交投标登记;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提交投标登记后,请务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0-66341909、020-66341852,邮箱:zyc6634@163.com)线上确认投标登记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操作如下:
1、本项目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平台(https://www.gd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首次参与网上购标/投标的单位在领购招标文件前,请前往【交易平台2.0】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
2、线上领购流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②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没有完成上述下单付款步骤的项目,投标人不能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请投标人付款前确认所下单的项目编号是否正确,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建筑 工程专业 二级(含)以上 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 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 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6、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原发证机关标注为“C”的证书)。
7、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类似展厅、规划馆、博物馆、展示中心等以展览展示性质的场馆施工业绩。
8、投标人已提供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一、若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申请人或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2)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投标。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7850866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十六、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七、其他事项
(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 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 5 年 9 月 29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
本公司就参加 广州发展综合智慧运营中心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本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承诺,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未参与投标,且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本公司没有被招标人或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
六、本公司不存在被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二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招标项目异议书
招标项目异议书
致:异议受理单位/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现就 招标人的招标项目 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盖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 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注: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异议申诉函
异议申诉函
致: 项目招标监督部门
我司因 (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服/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延迟处理异议等)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申诉。
异议申诉的对象:
提出异议申诉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申诉人: (盖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 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注: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