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为何陷入“倒数门”
2008-03-19
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已成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热点工作,地方有关部门也将集采机构纳入如评实绩、评服务、评形象等项目的考核范围,考核多了,得出的结论难免会有出入,有时甚至大相径庭。笔者曾听到“反正采购中心印象不好”的话语,这种盖棺定论的武断似乎表明采购中心“生下来就是残疾的”,就该“名声不好”。
同一个政府采购中心,在市财政部门组织的考核中连续5年位居全市同行之首,而在县里组织的“双评”考核中却长期位居倒数10名左右,名次的巨大反差令人困惑
前不久,苏北某县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2007年度“双评”(“双评”的含义是指社会各界评机关、社会各界评中层职能科室和服务单位,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等,评议方法包括通过在报纸上设表格开展社会测评、领导干部评议、平时考核)结果,在全部120家参加评议的县级机关中层科室、服务单位中,该县政府采购中心位居第109名。面对这样的结果,采购中心的同志们感到热辣辣的刺痛,可以说既是意料之中的事,也让人感到出乎意外的“不正常”,大家真的很“不服”,“难道我们功劳没有,‘苦劳’也没有嘛”?其实,在2007年度以前的“双评”中,采购中心一直被“定格”在倒数10名左右,似乎就该这样。
回想起严谨细致的采购生涯,可以说,该县采购中心迈出的每一步都是坚实的,1999年5月,该县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在工作中坚持平稳有序推进,实行阳光操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从县直单位延伸至各个乡镇,采购金额逐年递增,累计采购金额已达3亿多元,与采购预算相比节约财政性资金3700多万元,政府采购在节约财政支出、促进廉政建设、支持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02年开始,该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市财政局组织的考核评比中一直位居全市同行之首。
同一采购中心,面对两个考核,结果却迥然不同,到底是县里面组织的“双评”有说服力?还是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组织的考核更客观公正?着实令人困惑。在得知“双评”结果后,一些和采购中心打过交道的单位领导前来安慰并中肯地讲,“采购中心的工作是不错的,上规矩,而且省钱,采购中心同志的服务态度也好”。市财政局采购处认为该县采购中心在制度建设、工作成效、方法创新、内部管理等方面确实做得不错,很多工作在全市都是首创。究竟哪个考核结果更合理更客观,我们有更多的理由选择市里的,事实也如此,可“双评”的结果仍如巨石一般压在人们的心头。
原因剖析
在“双评”中遭遇“倒数门”的现象可以说并非个案,采购同行们都有这样的感觉,累死累活地搞采购,一年下来,等待咱们的可能是“背黑锅”、“扛黄牌”,身累、心更累。在充分肯定采购中心工作的前提下,应认真剖析缘何在“双评”中名落孙山。“双评”的主体主要是采购人,就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所涉及的直接利益人,即便在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近10年后的今天,依然有一些采购人对采购中心持敌视态度,“双评”成了他们的泄愤工具。一方面受报复心理驱使,少数采购单位包括其负责人在内的采购事务经办人的抵触情绪十分顽固,政府采购尤其是集中采购引入了竞争机制,原本采购人可以自行“拍板”的采购交易现在得采取招标或询价或谈判的方式进行,供应商凭实力中标,采购价格低了,于是“回扣”没法吃了,“油水”捞不到了,这些人很不习惯,既得利益没了或少了,心里就不痛快,期望通过对采购工作的品头论足、攻击、散布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蓄意制造“麻烦”;另一方面受个人偏见误导,有些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法律知识不学习、不研究,对具体操作的程序和方式方法不了解,偏执地认为采购中心“名堂大”,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在内,很多人认为“谁中标,采购中心说了算”,更有一些“好事者”动辄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采购中心的工作绝非尽善尽美,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加之缺乏宣传,以致于陷入被动局面。有的集采机构工作做得不到位,授人以柄,自毁形象。但是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采购中心的工作业绩是无法否认的,其人员素质也是经得起考验的。由于政府采购本身就是“得罪”人的工作,而采购中心作为采购事务的具体执行者无可避免的成为“众矢之的”,少数人总是持阴暗心理伺机报复,而评议、考核恰恰被这些人所利用
“倒数门”这个包袱,采购中心是背不起的,倒数的帽子不能乱扣,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需要社会各方的理解、肯定、宽容、鼓励和支持
(一)社会各界,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广大采购人,要做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者、支持者和参与者,而不是置身事外,要认识到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并非仅仅是采购中心的事,不能将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矛盾完全归咎于采购中心。
首先,要肯定政府采购工作尤其是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肯定集采机构所做出的努力,要讲公道话。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有据可查的,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抹杀的,正是因为政府采购在节约财政支出、遏制消极腐败、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显著成效,才使得这项工作有了强大的生命力,得以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主力军,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集中采购机构都为政府采购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集采机构在机构设置、内部控管、优质服务、质量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广大采购从业人员的主流是好的,政府采购工作业绩的取得离不开他们辛苦的工作。其次,要以宽容的心态客观地评价集采机构工作中的不足、缺点和失误。绝不能凭老印象和个人感觉打分,不能求全责备、吹毛求疵,允许采购中心出错,政府采购毕竟是一项新工作,应给予采购中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空间。再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为政府采购工作“打气”。党委、政府要做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机构的“后台老板”,鼎力支持他们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弘扬正气,清除一切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障碍。科学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隶属于、不挂靠、不托管于任何行政机关,最大程度地保证集采机构独立执业,免受行政干扰。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纪律监督,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法律监督,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行政监督。
(二)作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中心要充分认识到光靠埋头苦干是不行的,还要敢于善于发出自己的声音,自我警示,自我鞭策,自加压力,真正走出“倒数门”的阴影,赢得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尊重。
首先,要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工作成绩和先进人物的事迹,减少误解,赢得理解和支持,采取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重大采购项目新闻发布会、采购法规讲座、采购电话热线、采购单位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以法规教育人,以典型感染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其次,要大力推行采购事务公开,真正做到敞开门来搞采购。采购执行机构,身处采购一线,各种利益和诱惑无处不在,打铁还得自身硬,推行采购事务公开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实现对自身的监督,另一方面让一些蓄意攻击采购工作的人自缄其口。要积极推行网上开标、网上评标,对重大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过程实行电视现场直播,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以观察员身份参加采购活动,邀请对政府采购工作有着监督管理职能的财政、监察、审计机关参与全程现场监督,让监管部门了解、支持、促动集采机构规范运作。再次,要不断反省自身存在的不足,经常性地警示自己,变压力为动力,更好地实现“价格更低、效率更高、质量更优、服务更好”的目标。代理服务要涵盖整个采购过程,特别要注重验收阶段的工作,督促采供双方依法履行合同。从采购价格而言,集中采购机构要发挥采购规模优势,采用充分竞争的采购方式,获得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体现实行政府采购在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优越性;从采购效率而言,集采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采购业务能力,增强采购的计划性,缩短采购周期,及时完成采购任务;从采购质量而言,集采机构在人员构成上要有质量管理等方面人才,要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准确掌握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确定科学的评标标准,强化检验和验收工作,替采购人把好质量关;从代理服务而言,集采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抑制商业气息,克服官僚作风,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栋天)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