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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招 标 人 : 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监 督 机 构: _湖南八建纪检审计部_
二〇二 五 年 六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信息 |
|
1.1 |
采购人 |
招 标 人: 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沿湖大道以东、蒙华铁路洞庭湖大桥以北 联 系 人: 王丽 电 话 : 13789050680 |
1. 2 |
招标货物名称 |
沥青路面工程施工 |
1. 3 |
建设地点 |
项目 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沿湖大道以东、蒙华铁路洞庭湖大桥以北
|
1. 4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 6 |
招标范围 |
项目沥青路面工程施工 |
1.7 |
招标需求量 |
工程 量:约 1、透层(改性乳化沥青透层油,洒布量0.8~1.2Kg/㎡)3900㎡; 2、 同步碎封层( 0.7cm厚稀浆封层)3900㎡; 3、 AC-20 中粒式改性沥青(4公分厚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3900㎡; 4、 SMA-13改性沥青马蹄脂(4公分厚SMA-13改性沥青马蹄脂)3900㎡ 。 |
1.8 |
品牌 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合格。 |
1.9 |
招标最高限价 |
350000.00元 |
1.1 0 |
二次报价要求 |
一次性报价 。 |
1.1 1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12 |
现场考察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一切费用。若因中标单位在施工前未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成本增加,其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
1.13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 湖南建投集团 采购平台上注册; 2.注册资本不低于 / 万元(含 / 万元); 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提供 / 年财务报表); 4.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3%); 5. 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6.提供近 / 年承担过 / 个类似业绩。要求 : / ,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
2 |
合同要素 |
|
2.1 |
交货期 |
以实际签订合同中工程项目需求为准。 |
2.2 |
供货地点 |
送货地点:以实际签订合同中具体工程项目地址为准。 |
2.3 |
质量要求 |
1 、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 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 、 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 、 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为: 。 5 、 乙方须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行政机关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6 、 产品质量标准名称和编号: 详见供货清单 。 |
2.4 |
交货方式要求 |
1、交货方式: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 1)乙方送货。在正式交货前,乙方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现场卸货由甲方负责,乙方现场相关人员应服从甲方安排,否则卸货中乙方如有人身伤害或造成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 2)乙方代办运输。在正式交货前,乙方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现场卸货由甲方负责,乙方代办运输人员应服从甲方安排,否则卸货中乙方代办运输人员如有人身伤害或造成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 3)甲方自提自运。 ( 4)其他: 。 2、 供货时间 :以甲方 电话 通知时间为准。(可以是书面、电话或者是电子信息) |
2.5 |
验收要求 |
详见合同条款第八条 货物验收 |
2.6 |
结算方式 |
乙方在每月【 10 】日凭甲方现场书面授权人员的签认单到甲方办理当月供应货品结算单。 |
2.7 |
付款方式 |
1、 货款支付 :甲方以银行转账/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任一一种支付方式。 2、 付款方式:双方协商按月供货完成后一次性 【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0 】 %,剩余货款待工程完工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 】 %,工程竣工验收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 】 %,剩余【 / 】 %款项作为质保金。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若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且不计取垫资利息,本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均受制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故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乙方不按期对审结算并办理完结算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 |
3 |
招、投标要求 |
|
3.1 |
招标文件获取 |
通过 “ 湖南建投集团 采购平台 ”(网址: zb.hnjgcg.com )进行发放 |
3.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3.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封面及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
3 .4 |
封套上写明 |
接收投标书地址 : 招标人名称: 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3 .5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 年 6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
3 .6 |
递交投标的要求 |
1、同时进行线上和线下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为“ 湖南建投集团 采购平台 (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 ”, 线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格式: PDF格式(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 ;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项目部会议室 。 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未按规定格式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提交投标文件(但不参与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人对每一种物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5 、投标人最低报价仅是中标条件之一,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6 、投标书应采用招标人招标内容中确定的计量单位。 7 、线上和线下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
3 .7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应将疑问或异议以 邮件 方式发 至招标人。 |
3 .8 |
招标人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通告 。 |
3 .9 |
是否退还投标申请文件 |
是 √ 否 |
3 .1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 |
3 . 1 1 |
评标小组的组成 |
由 招标人 确定 |
3 . 1 2 |
评标办法及程序 |
评标办法 招标人根据需求,设置评标办法。 1.合理低价法 1.1评标办法: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之后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理性评审,对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计算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招标人可确认二次报价洽商环节,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1.2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1.3详细评审: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格性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部分的详细评审。 2.综合评分法 2.1评标办法:评标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再依据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评标小组可协商谈判确定中标候选人。 2.2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2.3详细评审分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三部分评审,最后汇总投标人综合得分。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部分的详细评审占最终评分权重比例的( 10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详细评审占最终评分权重比例的( 10 )%,投标报价部分的详细评审占最终评分权重比例的(80)%。 3.商务报价评审算法规则: ( 1)已通过合格性评审且投标报价低于B0的投标单位的报 价记为 A1、A2、A3……、AN;将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将报价最小值为:A0。 最终基准价 A= A0,即最终基准价为所有报价的最小值。 ( 2)按照报价偏差值最接近最终基准价的原则进行打分,即:报价最小值投标人为 100分,在此基础上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根据投标报价偏差值百分比计算公式:(Ai-A)/A*100%计算偏差百分比,偏差百分比每增加 1%则投标人报价得分减 1分。(说明:Ai指通过了合格性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报价A1、A2、A3……、AN。) ( 3)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 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 3位采取 4舍 5入。 ( 4)招标控制价记为 B0,从招标文件中取值。 |
3 . 1 3 |
中标公示 |
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需求、评标结果及二次报价洽商结果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主动向投标人解释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3、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通过 “ 湖南建投集团 采购平台 ”公示,公示期为 3 个 自然 日。公示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
3 . 1 4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15 工作日 内完成采购合同签订。 |
3 . 1 5 |
废标条件 |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互相串通投标、围标、排挤其他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 2、 以他人名义投标。 3、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4、向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小组人员行贿。 5、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6、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承诺书。 8、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及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线上及线下投标文件递交。 9、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 11、未按密封要求签字盖章。 1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 13、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 |
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约定与合同匹配) |
|
4 .1 |
监督 |
本项目资格审查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 湖南建投集团 纪检监察部依规实施的监督。 |
4 .2 |
其他要求 |
1、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2、本次招标,如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议标,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进行检查,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澄清或处理。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投标人应对该项目所有事项予以保密。 5、投标人应全额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书
五、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六、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投标廉政承诺书
致: 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到贵司的 “ ________ 招标文件 ”,经详细研究,我司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我司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l、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交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司已详细审阅了全部招标文件,已全部理解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不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
3、我司所报的价格,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要求中标人(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司已包含在报价中。
4、我司承诺不会因贵方对供货合同中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异议。
5、我司同意本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__ 天(以递交投标文件日期为开始时间),如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
6、我司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文件资料。
7、我司接受合理低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同时我司也理解招标人有权不解释未中标原因,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8、我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贵单位废标要求无异议。
9、若我司中标,我司同意本投标承诺书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供货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不得将中标业务转嫁给第三方。
10、我司对招标文件的采购合同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并严格保证按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与贵司签订正式合同。
11、我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在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司将及时调换合格材料进场,如因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我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在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材料为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材料,各类质量资料随货同行,并保证各类质量资料真实有效。
12、在供应时间上将严格按项目要求时间组织材料进场,我司的保证措施是根据进场时间和规格型号要求提前做好备料,确因某些型号材料短期缺货将积极配合项目与业主监理协商沟通进行替换。如因材料进场时间问题而造成工期延误及不按照项目要求时间延迟送货的,我公司承诺接受每延误一天处以 元的违约金。
13、如我司提供的 货品 质监部门及需方质量检查中确认为假冒商品或非约定送货品牌,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采购合同,我公司除立即无偿清退出场该批货物及赔偿因质量问题给招标人及工程造成的全部损失外,我司还必须承担送货总 量 %的 违约金。
14、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如中标,我司货运车辆载重不超过核定载重质量,货运车辆以及汽车吊在正常使用年限内,驾驶证以及上岗证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我司收到了贵司的 “ 招标文件 ”,我们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我司承诺以下报价为我司唯一报价:
产品名称 |
规格 / 型号 |
产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率( %) |
合价 (元) |
如为浮动单价,则价格浮动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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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元)合同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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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五、 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2)成立或注册日期:
(3)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单位:万元)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 经营范围:
3.近 年营业额:
年度 |
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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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供近 年承担过 个类似业绩。要求 : ,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合同扫描件附后并加盖公章。
序号 |
需方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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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以下资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2提供 年财务报表(提供 年财务报表);
5.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5.4提供 年纳税证明(提供 年纳税证明);
5.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6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
5.7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产品代理证书、企业荣誉证书、生产许可证、企业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
6.其他情况: 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 、 投标保证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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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投标人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招标人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招标人;不为招标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3不单人约见招标人工作人员;不到招标人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1.4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1.5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1.6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招标投标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第二条监督及责任
2.1 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2.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招标人监察部门举报;招标人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3 招标人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4如投标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招标人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招标人项目投标资格1-3年等。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 三 章 材料 采购 合同
(参照湖南建投集团合同范本)
沥青路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需方): 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914300006850170234
地址: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通关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一号厅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体育新城支行
账号: 1901 0060 1920 1167 740
联系电话: 0731-85198264
联系电话: 0731-85198264
供货单位(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以营业执照为准)
开户银行:
账号: (主管国税机关备案账号)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变更以上信息,应及时告知对方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XXX 沥青路面工程施工,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 分包工程概况
1.1 分包工程名称:XXX沥青路面专业分包
1.2 分包工程地点: ;
1.3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如下:
( 1)、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施工准备、深化设计、沥青路面铺设、运输等。
( 2)、沥青路面工程施工质量如果验收未通过的技术处理相关工作、损失、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 3)、所有原材料进场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经送检合格方可使用。
( 4)、乙方负责成品保护、资料配合、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本专业施工工程施工质量如果验收未通过的相关技术处理工作、损失、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 5)、乙方以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和工具、包节点进度和工期、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利润、包风险、包维保、包资料、包检测、包验收合格、包配合备案的方式承包本项目甲方指定区域的沥青路面专业施工工程。
( 6)、乙方负责与之工作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甲供材料)的装卸车、搬运及场内多次转运、分类堆码整齐,负责与之工作有关的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或物料提升机除外)、工具、器材进出场、安装、移动、按操作规程使用。
( 7)、甲供机具、设备: 仅提供现场既有条件下设备。
( 8)、本专业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示各项工作内容,亦包含未明示及隐含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内容及义务。(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验收、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
2 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单价包干承包方式(双方约定的包干总价或单价中均已包含该工程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等各种费用):
3 分包合同价款
3.1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价格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 9】%。此价格仅为双方签订合同时估算价值,最终结算与支付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和所列项目实际完成的可计量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3.2分项单价: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供应和提供使用的除外)、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税金(含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环保、调遣(进出场)、治安管理等费用、垂直运输费用、沥青材料运输费用、沥青路面资料及沥青路面施工方案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单价。
3.3合同价格如需另行调整,必须加盖甲方在本采购合同上所盖的行政公章方为有效,加盖其他印章的调价文件一律无效,在双方未达成新的协议前,仍应按合同原价执行。如果调整的内容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因合同承包范围价格、内容或单价等因素发生变更引起合同总价超过本合同暂定总价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不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对于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暂定总价的部分一律不予认可,超过资金部分不予支付。乙方对此明知且认可本协议内容。
4 工期与进度
4.1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XX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XXXX 年 XX 月
XX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 XXXX 年 XX 月 XX 日,如若因为实际情况需要更改进场日期,甲方应提前 15日书面通知乙方。
4.2为保证工期,乙方须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中所列项目组织机械进场,并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到位。(临时使用机械可不做强制时限要求)
4.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4 确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承担的工程不能及时开工超过30天时,甲方可对乙方大型机械停滞费中超过三个月的部分以双方签证为依据予以补偿,其它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包括不超过三个月的机械停滞费)等风险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甲方不再补偿。
4.5若乙方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退场完毕。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及甲方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费用以及甲方所接受的罚金、索赔等费用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6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和业主共同确认后,按实际损失的工作日,相应地顺延工期,但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
4.6.1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化(甲方将以书面形式明确增加工期的天数);
4.6.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指发生了六级以上的地震、十级以上的强风暴、龙卷风或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造成重大破坏的情况);
4.6.3由于业主的延误或阻碍;
4.6.4由甲方提出的工期调整;
4.6.5当地重大阻工、甲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
5 结算及付款方式
5.1付款方式如下:
( 1)乙方在每月28日前按照《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关书面凭证到甲方办理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结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双方签认办理结算单,每月支付比例按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经审批认可的结算作为财务支付款的依据。
( 2)甲方在沥青路面验收合格、与业主方的最终结算审定后30天内按现场实际测量工程量向乙方累计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 97 %。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满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若保质期满时有质量缺陷的,待缺陷全部整改完毕且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2办理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之前已发放的所有经施工人员本人签名的工资费用清单,否则甲方有权代扣代付施工人员工资。
5.3乙方须按照《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关书面凭证,乙方在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合同任务后,乙方需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对完成任务进行核算确认,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结算单,经审批认可后作为支付结算款的有效依据,其他任何单据不能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5.4甲方只对质量验收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支付。支付方式以 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乙方帐户。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当次付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当次付款额的收据(需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付款。乙方确认其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XXX,账号为:XXX,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5.5乙方办理收方、领料、结算、补充协议签字盖章的人员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甲方只对在甲方备案留底的乙方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授权代理人办理工程结算。
6 质量要求
6.1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6.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1.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
6.1.3 经图审机构审核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6.2 施工具体要求
6.2.1乙方应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7 材料设备
7.1甲供材料与设备
7.1.1甲方按照总包合同规定或甲方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认为有必要供应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应材料。
本工程甲供料为:无,乙方负责卸车和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
7.1.2乙方委托 XX 、电话 为专职领料人负责甲供材料的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
7.1.3 乙方应根据施工情况,按甲方要求每月提交材料计划。
7.1.4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随意使用于本项目之外,也不得自行采购。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额定损耗率或少于设计量的部分,甲方将以供应价格的 10 %扣除材料费。
7.1.5甲供材料的检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自购材料要求
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 安全、文明、节能环保施工
8.1乙方的安全生产投入要符合规定的比例,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按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存放、爆破、地下管线、停水、停电、封路等影响环境时,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施工前向相关方告示。
8.2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保护器材、安全警告标示牌等,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8.3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乙方应提供接受教育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备案,由乙方授权委托人签认接受安全教育人员的花名册等安全教育资料。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乙方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
8.4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为从事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责任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人员发生劳动伤害后,相关责任及人员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申请工伤保险基金赔付需甲方协助的,甲方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第三方损害发生的侵权责任纠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的费用及责任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上述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代付的,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对本单位参建人员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8.6需要进行特种作业的,乙方应遵守有关规定与经甲方和监理审批的特种作业方案,严格执行特种操作规程,并对在建工程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由于特种作业引发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财产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7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交工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保管并及时清理场地。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 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8.8乙方要主动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9分包项目负责人应当有乙方的书面授权并明确具体权限。
9 双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
9.1.1根据业主的提供进度向乙方提供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等施工测量和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等技术资料。
9.1.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1.3及时交付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9.1.4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支付乙方工程款。
9.1.5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1.6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9.1.7 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9.1.8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按 3 %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9.2 乙方
9.2.1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申报指派 XX (身份证号码: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承担违约金 50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侯(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更换,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承担违约金500元,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承担违约金1000 元;指派 XX (身份证号码: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管理份内工作。
9.2.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9.2.3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甲方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以上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9.2.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计划,确保施工安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9.2.5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节能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9.2.6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费用,采取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9.2.7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竣工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9.2.8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9.2.9 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
9.2.10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否则,发现一次给予 50000元罚款或暂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9.2.11 负责分包工程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及独立使用的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自行承担自有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9.2.12 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旬、周施工计划,按相应程序经甲方审批后严格实施。
9.2.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2.14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9.2.15 如需甲方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9.2.1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施工导致的罚款、赔偿、诉讼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9.2.17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代扣支付。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表,工资表中人员应与进场安全教育名册对应,如乙方不提供,款项停付。
9.2.18乙方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与劳务作业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编制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表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交甲方资料室存档。出勤情况、工资发放记录按月考核,工资发放记录表需作业人员本人签字后交由甲方保管。若施工过程中有人员变化,需及时更新花名册上的信息,否则将其视为非本项目作业人员。确保按时足额将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本人,并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发放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品,确保不发生职业病。
9.2.19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如发现不戴安全帽,酒后作业,违反一次,罚款 200元/人次。
9.2.2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9.2.21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9.2.2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遵守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要求、项目部相关规定及当地绿色环保工程规定,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入场前,乙方必须上报所有人员真实身份材料,由甲方代为统一办理劳务工伤保险,甲方代为缴费的行为并不代表乙方劳务工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者雇佣关系,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未购买工伤保险者不得入场。若发现未买工伤保险入场的,处违约金1000元/人。
9.2.23乙方指定的负责人必须每日与甲方项目部指定人员_郑好 (联系方式:18874208453)核对出勤人数并签名确认,每月汇总。甲方项目部施工日志作为乙方人员每天在现场工作的记录,乙方予以确认。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考勤的,视为未出勤,不予发放工资。
9.2.2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农名工工资表应经农名工本人签字按指纹,且乙方应保证农民工工资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若发现数据不实或造假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续保金额的10%的违约金,并重新核实后上报相关资料。
9.2.25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税费抵扣等手续。
9.2.26乙方应当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9.2.27乙方配备的现场沥青路面人员除沥青路面管理人员外需配备现场安全员、放样工、电焊工、沥青路面安装工、吊装工、起重工及沥青路面质检员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种,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 质量保证
10.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务院第8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的当天算起。
10.2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如若乙方不能按时修复,甲方可以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金额中扣除。
11 成品保护
11.1乙方应充分考虑到施工作业和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对工程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风险,妥善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遵守甲方项目部成品保护的相关制度。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2 违约责任
12.1甲方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通过书面函件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支付,如因建设单位原因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甲方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另行给予 60天的宽限期,如仍未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资金占用损失,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违约金以及资金占用损失计算标准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计算,但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3%。
12.2乙方
12.2.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天;逾期超过 30 天(包括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2.2甲方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12.2.3 对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导致中途退场时的清理、结算约定如下:甲方只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进行验收支付,其他部分不予办理结算,乙方在因自身原因退场时应与进场另一施工队伍进行工作交接,如因乙方施工队伍造成的工程损失,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4 乙方分部或分项工程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承担违约金500元/次,若乙方承担的总体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承担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 5 %。
12.2.5 乙方如果施工管理混乱,收到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整改通知后,未限期整改的,应承担违约金500元/次。
12.2.6乙方进入施工场地的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场,否则,应承担违约金300元/次。
12.2.7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2.2.8 乙方任何情况下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声誉或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否则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
12.2.9乙方的开票责任:
( 1)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 2)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或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 3)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 4)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 5)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 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7)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8)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2.2.10、按照甲方诚信合规管理的相关制度提交诚信合规资料。
12.2.11、乙方如违反本条中任意一项的,甲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解除通知自乙方收到之日起生效,乙方拒绝接收的,不影响解除通知的生效。
13 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同意选择向合同签订地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1099号湘煤大厦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14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性事件。
15 其他约定
根据乙方的请求与承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相互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凡合同中与特别约定有抵触的地方,均以特别约定为准。
1、特别约定条款(请买卖双方签署前仔细阅读,在认真理解条款意思后再行签订,如无法接受下列条款的,可拒绝签订):
鉴于甲方是大型国有企业,且银行账户年度流水金额非常大,乙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双方产生争议且乙方认为必须起诉甲方时,乙方承诺不对甲方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或资产采取诉前或诉中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乙方如果不遵守,在后续过程中违约对甲方名下的银行账户或资产采取诉前或诉中保全措施,乙方应按其申请诉前或诉中保全金额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已经充分理解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并承诺承担上述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种风险。甲方不承担由于建设单位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窝工、停缓建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自行安排劳动力、材料去向。
3、关于顺延工作时间或工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可以在满足业主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的前提下予以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得顺延。
4、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的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纠纷发生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做如下约定:
( 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1099号湘煤大厦8楼。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 819号耀凯花园16栋1902,收件人:隆超云,联系方式:15084992588。
双方送达地址使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函件形式向对方进行通知。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甲乙双方未按照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的,双方所确定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法律文书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在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名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送到法院或仲裁机构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16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终止;当全部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全部终止。
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由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需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由甲方备案。
1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如签约栏单独成页或空白留存,请标注 “此页无正文”或“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
附件三:《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材料清单》。
附件五:确认函
附件六:廉洁协议
附件七:工程施工分包安全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工 程 量 清 单
分部分项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透层 |
改性乳化沥青透层油 ,洒布量0.8~1.2Kg/m2 |
m2 |
11490.830 |
1.5 |
17236.24 |
同步碎封层 |
0.7cm厚稀浆封层 |
m2 |
11490.830 |
5.5 |
63199.57 |
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 |
4公分厚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 |
m2 |
11490.830 |
42 |
482614.86 |
SMA-13改性沥青马蹄脂 |
4公分厚SMA-13改性沥青马蹄脂 |
m2 |
11490.830 |
71 |
815848.93 |
含税总价为: 1378899.6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陆角(增值税9%); |
|||||
备注: 1、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作任何调整。 材料运输距离 考虑在综合单价内。各分项工程平米含量综合考虑,若最终与施工图纸不一致,不进行任何调整。 2 、清单列项根据一般性工程特点设置,可能存在一些未列的零星分项工程(施工图纸有)已全部包含在以上单价内,不得再增加任何费用。结构复杂的工程可以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另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清单子项。 3 、以上各分项实体工程单价中已考虑了乙方部分利润。 4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包 工程量 可能会有所增减,上述综合单价不因分包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5 、为了确保本项目工程进度均能满足合同及业主调整要求的。节点工期及总工期如业主有调整,本计划随业主计划相应调整,工期签证以业主确认为准。 6.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量予以结算; 7 、双方约定以上分项单价含增值税 。( 增值税 为 9 % ) |
备注:
1、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作任何调整。材料运输距离考虑在综合单价内。各分项工程平米含量综合考虑,若最终与施工图纸不一致,不进行任何调整。
2、清单列项根据一般性工程特点设置,可能存在一些未列的零星分项工程(施工图纸有)已全部包含在以上单价内,不得再增加任何费用。结构复杂的工程可以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另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清单子项。
3、以上各分项实体工程单价中已考虑了乙方部分利润。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包工程量可能会有所增减,上述综合单价不因分包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5、为了确保本项目工程进度均能满足合同及业主调整要求的。节点工期及总工期如业主有调整,本计划随业主计划相应调整,工期签证以业主确认为准。
6.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量予以结算;
7、双方约定以上分项单价含增值税。(增值税为9 %)
甲方: 乙方:
附件二:
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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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附件三:
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表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工种 |
特殊工种证件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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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附件四:
甲方提供材料清单
工程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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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附件五:
确 认 函
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经贵公司郑重告之,我方已知悉如下内容:
一、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XXX(以下简称“贵司项目部”)属于贵司临时成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与贵司签订的合同以及就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包含但不限于价格、违约金、利息、垫资利息、资金占用费、律师费、数量、结算方式、账单形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争议解决方式)均需加盖贵司的行政公章,否则一律无效,对贵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该项目部刻制的任何印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行政章、技术资料专用章、农民工工资专用章)不能对外签订合同、办理借贷、担保和抵押手续,不能对外出具证明、欠条、办理结算,不能对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进行任何形式的变更(包含但不限于价格、违约金、利息、垫资利息、资金占用费、律师费、数量、结算方式、账单形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争议解决方式),不能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纸质文件上加盖该项目部的任何印章。凡违反上述规定加盖项目部印章的所有资料,均为无效,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由我方自行负责。
二、贵司项目部责任人(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其他所有人员仅在其职权范围从事项目的内部管理工作,无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书面授权,无权对外代表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或该项目部。该项目部所有人员或其他人员均需在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委托的情况下方可以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或该项目部名义从事与项目有关的外部事务,但仅以委托书上明确的事务、权限为限。贵司项目部责任人(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其他所有人员未获授权或超越委托权限的行为,均视为其个人行为,与贵司无关,贵司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贵司项目部责任人(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其他工作人员无权以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或贵司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向建设方、投资方及任何第三方借款、融资、抵押或提供担保的合同;将项目资金、材料、设备、机械挪作他用、据为己有或出借、出质给他人的合同;项目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租赁的合同;约定由材料供应商垫付货款,向其支付利息或违约金的合同;以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或项目部名义对外进行代表借贷承诺等。项目责任人、项目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无权变更我方已与贵司签订合同的内(包含但不限于价格、违约金、利息、垫资利息、资金占用费、律师费、数量、结算方式、账单形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争议解决方式),如产生上述行为的,该行为对贵司一律无效,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由我方自行负责。
四、项目责任人(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其他人员以自己的名义借款、收取保证金、融资,无论所借款项、保证金、融资是否用于贵司项目部或贵司其他经营,均为个人行为,均与贵司无关,贵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五、贵司原则上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如收取,必须要以本单位(本人)名义向贵司开立的账户支付,否则,贵司可以不认可我方缴纳过任何形式的保证金,且贵司无需进行退还或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违约金等。
六、我司确认贵司支付给我方的所有费用均是先支付款项本金(包括工程款 /劳务款/货款/租赁款本金),后支付合同约定的除本金以外的费用,后续如需变更此条款,必须经过贵司审批并加盖贵司的行政公章方为有效,其他形式的变更一律无效。
总之,我方明确知悉未经贵司书面授权或加盖贵司行政印章的行为均无法代表贵司,上述内容行为及相关后果与贵司无关,相关的风险我方也已知悉,均为私人行为,我方承诺不会以此为理由,采取诉讼、仲裁或任何方式追究贵司责任。
特此确认。
确认人:
年 月 日
附件六:
工程项目廉洁协议
甲方: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XXX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项目合同项目管理,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的各项经济活动,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保护工程参建者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合同能够得到高效、严格的履行,根据工程建设和国家及我公司廉洁建设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同意并声明,在业务活动中:
1、严格、自觉的遵守和执行国家及公司关于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文件,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格、自觉按照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对方和甲乙双方的利益。
3、认真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其廉洁意识、守法意识和守约意识。实行工程廉洁承诺,并认真监督查处违法违纪及渎职行为。
4、倡导相互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违反承诺条款的,有向对方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5、不以损害甲乙双方或第三人利益为代价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二条:甲方的承诺
甲方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务的住宿、宴请娱乐、旅游观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及家庭成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
4、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5、不得违反规定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等。
6、不得为获取乙方回扣或其他谋取私利而多签或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不得从乙方承包的工程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7、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8、其它有关违反公司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承诺
乙方应与甲方和监理保持正常的业务来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监理单位赠送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
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监理单位报销应由甲方、监理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监理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4、不得为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购置或提供合同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监理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旅游观光活动提供方便。
6、不准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
1、甲方若违反本承诺规定,按照甲方公司的管理规定执行。
2、乙方若违反本承诺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书由双方单位互相监督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工程结算后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七
工程施工分包安全协议
总包单位: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XXX
为保证 XXX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本着“项目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根据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沥青路面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切实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实现项目创“绿色工地”“湖南省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湖南省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维护双方的权益,总承包方特与各分承包公司签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火灾事故;
2、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4、杜绝急性中毒事故;
5、创“湖南省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6、不得发生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混乱,被上级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电台曝光、通报批评。
7、认真落实总承包单位按上级规定安排的各项责任目标。
8、认真落实、执行总承包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总承包方职责与义务:
1、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等安全管理方案,特别是电气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现针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如下:
1)电气设备安装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作业时未穿戴绝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违反项目部及业主的各项用电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电工作业时,未开具用电许可证;
4)靠近带电部位作业时,未设监护人;
5)进行电工作业时,未保持身体与地面及墙体周边的良好绝缘。
6)站登高板或脚扣,未戴好安全帽系紧安全帽带,在无任何安全防护的高空进行作业时未系好安全带;使用“人”字梯时,未采取防滑、防倾倒措施。
7)“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高空作业未搭设操作架,加设防护栏杆,无操作平台。
8)高空立体交叉作业,未采取隔离措施或措施防护不到位。
9)动火、动焊作业,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未采取有效的消防隔离措施,未配置灭火器,派专人进行监护。
10)机械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使用花线、副导线;电源线无插头,直接将裸线插入插座。电源线随处拖拉,缠绕在钢筋、钢管上、设备上,电源线被压破损或侵泡在水里。
11)试验人员未穿戴绝缘护具,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用绝缘材料圈围禁区,挂警示牌,未派专人监护。
12)接通电缆时,操作者未站在电缆弯曲半径外侧,眼和身体直对管口。
13)干燥电动机芯部时,接线不正确,未控制电流和温度,未备防火器材,有烟火。
14)使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洒后作业;
15)进入项目部区域内,流动吸烟;住宿区的生活照明,用花线私拉乱接,挂在钢筋上或缠绕在钢管床上,或从门上穿进;在住宿内用电炉、电饭堡、液化气煮饭,使用热得快烧开水,点长明灯或用大灯泡烘烤衣物,在电线上挂晒衣服等违章用电;用煤、柴火、烤火炉取暖等违章行为。
2、协助分承包方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对分承包方提出安全生产指导性建议。
4、随时对分承包方的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 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劳动纪律的施工人员,根据总包方权责向工地评价小组建议进行考核。
6、有义务查验分承包方人员的身份证及有效证明。
三、分承包方职责与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总包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和总包方管理,积极配合。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总承包方做好现场日常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在工程完工退场前,安全管理资料必须交总承包质量安全部安全员。
3、人员进场后应由分承包方施工负责人组织,通知总包项目部总包办派人协助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承包方负责对入场人员逐一登记、填好三级安全教育表、安全考试试卷。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作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4、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安全事故发生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6、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总包方项目经理,在总包方项目经理指挥下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7、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因分承包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自己或造成他人安全伤害事故的,总包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对项目造成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若死亡一人,另罚款20000元,重伤一人次,罚款5000元。
三、总包项目经理部制定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总承包方: 分承包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