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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ZBRW-2025-147437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硫酸脱盐水装置自动化改造项目综合班招标计划任务
招
标
文
件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硫酸脱盐水装置自动化改造项目
二○二五年六月
目 录
5 系统配合调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前附表
序号 |
主 要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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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项目名称:205年6月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硫酸脱盐水装置自动化改造项目综合班招标计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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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 投 标 时 间 表 |
标书获取 |
日期: 2025 年6月4日 时间:2025年6月4日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二街工业园区云南磷化集团磷化工事业部厂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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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
形式:口头、书面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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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
投标截止日期: 2025 年6月9日 投标截止时间:上午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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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
不召开开标会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报价等相关信息给投标人排名并约谈确认报价,最终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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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有效期: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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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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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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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文件材料递交 |
招标人: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硫酸脱盐水装置自动化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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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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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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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6670784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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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171925505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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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则
2.1 工程概况
2.1.1 工程名称: 205年6月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硫酸脱盐水装置自动化改造项目综合班招标计划任
2.1.2 工程地址: 云南磷化集团磷化工事业部厂区内
2.1.3 业主单位: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2.1.4 工程招标人: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硫酸脱盐水装置自动化改造项目
2.2 本工程特点
2.2.1 项目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二街工业园区云南磷化集团磷化工事业部厂区内
2.2.2 标段划分:综合工程
2.2.3 本工程开工时间暂定为2025年6月,各专业进场时间项目部提前5天通知中标人。
2.2.4 本工程施工工期紧张,各班组之间必须紧密配合,服从项目部安排。
2.2.5 各班组进场必须服从所有规章制度,例如工机具进出厂的清点登记制度,人员出入管理制度,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等。
2.2.6 如因设计、设备、材料等供应滞后项目部要求班组加强人、材、机投入,以保证施工进度,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2.2.7 进场施工人员带体检报告、身份证原件、一张建行卡、相关作业证书、电子1寸照片办理进厂出入证。
2.2.8 特别注意:厂区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热壶和电炉。
2.3 质量标准
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4 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10天,日期以甲方通知日起算。
2.5 招标方式和原则
2.5.1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5.2 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投标人如有在建项目施工时间段与本工程施工时间段相冲突,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此前承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专业工程施工经验、具备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且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自然人。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的准备与递交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现场踏勘
5.1 招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全部,投标人可对工程项目现场实施踏勘,以获取投标报价所需的有关信息。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现场实施踏勘。如投标人及其代表在实施踏勘时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投标报价及结算
1 招标范围及内容
1.1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综合工程
费用包括完成设计任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 主辅材供应
完成设计报告所需的人工、辅材均有承包人负责,提供纸质版、电子版设计书。
3 耗材、劳保用品的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的机械耗材、劳保用品均由投标人提供,为了展示企业形象,投标人还需为所有员工配备至少2套工作服,由招标人统一代购,根据投标人员工实际领用数量在投标人结算时扣减服装费,计入承包价格。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的耗材、劳保用品必须经招标人、监理、业主代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因投标人提供的耗材、劳保用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而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 投标报价
6.1 报价原则
6.1.1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和经验实事求是的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6.1.2 报价应为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所需的所有费用。
6.2 综合单价
6.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每一项均需填写。
6.2.2 投标人没有填写报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报价中。
6.2.3 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3.1 安装标段“综合单价”包含
直接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耗材、劳保用品、机械费、其他直接费、施工措施费、与其他施工单位(班组)的施工配合费等等。
间接费:人员和设备的调遣费、临时用电设施费(项目部配电至三级配电箱)、仓储保管费(包括设备及材料的保管费)、材料的卸车及二次转运费、施工用水电费、食宿费、现场管理性费用等各种间接工程费。
6.2.3.2 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各种成本费用。
6.2.3.3 可能出现的由图纸、甲供设备、材料迟供等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加班费。
6.2.3.4 其它不可预见费。
6.2.3.5 因现场保管不力或技术水平造成材料丢失和返工的赔偿费。
6.2.3.6 利润。
6.2.4 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内容包括2%费用,由招标人代扣代缴。
6.3 报价风险
6.3.1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6.3.2 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根据自身经验和市场情况涵盖了本次招标范围全部内容,同时被相应视为达到了本工程竣工条件所需的所有费用。
6.4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该项工作全部项目特征所需的全部费用,清单数量仅做参考。
6.5 其他事项
人员出入证办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人员退场出入证必须退回,否则按补办费用(含业主、监理的罚款)对投标人进行罚款。
7 付款方式
进度付款按确认工程量的 75%进行支付,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85%,竣工结算后付至结算造价的 95%,余款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两年)到期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如与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不符,则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主。
8 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按实结算方式,即按“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计算”的原则计算总价。
第三章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承诺函(见附件一)
1.2 投标报价表(见附件二)
1.3 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承诺书(见附件三)
1.4 投标人近五年类似承包工程业绩表(见附件四)
1.5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1.6 拟投入本施工工程的劳动力安排一览表(见附件五)
1.7 拟投入本施工工程的机械工具一览表(见附件六)
2 投标文件材料的份数及签字
2.1 投标人须递交投标文件材料纸质版一套,相应电子版一套。
2.2 投标文件材料均应激光打印,签字处由投标人使用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字。
2.3 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若为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则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亲笔小签。
3 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材料
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材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1.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材料,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1.2 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材料送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地点。
3.1.3 投标人必须将报价书密封。
第四章 开标和评标
1 开标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1.2 投标文件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2.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
1.2.2 未按招标文件材料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1.2.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材料,或在一份文件材料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1.2.4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1.2.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承诺函》。
1.2.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承诺书》。
2 评标
2.1 评标过程的保密
2.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及工程标底情况都不应向其他投标人或与本过程无关的人泄露。
2.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1.3 严禁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违反招投标纪律的其他行为,如经发现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招标人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2.2.2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3.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方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3.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业主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书。
2.4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4.1 招标人依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组成评标委员会,且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装专业工程师必须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2.4.2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能随时要求投标人澄清问题,各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3 招标文件材料的解释
招标文件材料的解释权归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费控中心。
第五章 授予合同
1 合同授予标准
1.1 招标人将授标给综合评比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1.2 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2 中标通知
2.1 中标人一经确定,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第一个工作日内以传真形式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被接收。
2.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1 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3.2 中标人应在按到中标通知书后 3 日内与招标人订立有书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生效后,投标人需另行缴纳合同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3.3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并加入 深圳分公司费控中心不良记录名单。
第六章 格式合同(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编号:
工程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 建设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 作业提供劳务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项目所属分公司:
(三)工程地点: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
1. 施工区域: ;
2. 施工内容: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描述,要求描述力求明确、清楚、齐全)
(二)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二。
(三)材料损耗控制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无请划“/”处理)
(一)暂定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二)暂定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三)最终以建设单位及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为准。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的安排,确保总包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一)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确定。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未选项请划“/”处理)
1.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含税价,总价组成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二);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税款 元,不含税价 元。
2.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含税价,劳务单价及计量规则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二);其中增值税为 元,税款 元,不含税价 元。
3. 其他方式: 。
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二)价格组成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价格均包含了除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机外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劳务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完成本工程劳务可能发生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已充分考虑了施工场地现状等可能影响合同造价的全部因素,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作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工具费、小型机械费、措施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保及安全用品、福利、赶工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材料多次搬运及装卸车、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高温防寒费、管理费(含人员进出场交通费及特殊情况政策性的补贴)、利润、施工期涨价风险、税金等所有费用。
(三)合同外工程签证: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提交包含工作名称、内容、数量、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耗用工时等事项的报表及相关凭证,并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工程签证必须于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天内完成甲方施工员、费控经理、项目经理等项目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认。签证最终在项目所属分公司商务成控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签认后生效。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除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外,乙方已知悉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确保达到总包合同的质量要求。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并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三)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如无请划“/”处理)
(一)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具、设施:
1. 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具、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时限要求提前提出需求计划(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周向甲方书面提出材料计划),否则造成供应延误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委托 为专职领料人,负责与甲方材料人员进行对接、现场收料和退料,除此领料人外,乙方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向甲方领用材料。如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变更,乙方需及时提供相应变更资料在甲方处备案,如未履行相应手续,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领取材料、设备时,须如实填写领料单并签名,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此领料单作结算依据。
4. 乙方领用的周转类材料,应该于工程完工后7个日历天内归还,并邀请甲方仓库管理员现场盘点、评估,办理书面移交。
5. 乙方对已领取的材料承担保卫责任,须自聘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材料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丢失与盗损的责任;也不得损坏或拿用他人的材料,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对于甲方提供的周转材、设备、工具、设施,乙方应按操作规程及甲方规定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和存放。使用完毕或工程完工后,应按甲方要求清理、清点、移交。乙方在保管和使用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甲方规定或因其他任何原因,造成遗失、损坏或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7. 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与甲方签订的总量或核定消耗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按甲方采购价全额赔偿。
8. 剩余材料及甲方有特别要求的材料废料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应妥善保管并移交甲方。如发生遗失,按当时市场价格赔偿。
9. 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如无请划“/”处理)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具、设施:
1. 乙方提供除甲供材料、设备、工具、设施以外的所有所需材料、设备、工具、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2. 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小型工机具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尽量明确、清楚、齐全。如无请划“/”处理)
3. 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必须是合格产品,符合各项安全要求,使用过程中自行维护及维修保养。
4. 焊接材料由甲方采购,乙方按定额消耗量和损耗率领用,超额领用部分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如由乙方提供,要求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及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应与选用的材料材质相匹配。
(三)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如无请划“/”处理)
(一)甲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负责审批乙方报送的劳务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等。
(二)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全面负责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材料领取、劳务作业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测、安全生产、合同结算等工作。
(三)双方如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四)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乙方必须在3日内撤换,并将新任项目负责人的名单报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 5000 元/次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暂停与乙方工程款结算及支付,超过 7 天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撤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劳务人员管理
1. 乙方须按甲方《劳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组织、管理乙方劳务人员。
2. 乙方必须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项目劳务用工档案,在进入施工现场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项目用工人员花名册。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及相关费用。
3. 乙方劳务人员经甲方培训、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收取劳务人员本人银行卡账号信息后,方可从事劳务作业。
4.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入场人员健康证明、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证明、身份信息资料(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交证书原件)及人员入场计划。
5. 乙方劳务人员须服从甲方实名制管理,出入项目施工现场需向甲方安保人员出示出入(工作)证,并进行考勤。
6. 乙方中技能等级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统一管理、安全意识淡薄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清退;对违反规定的劳务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7. 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如由甲方代发,乙方项目负责人每月底收集考勤并编制劳务人员劳动报酬表,甲方审核后代发至劳务人员本人银行卡账户。
8. 乙方劳务人员离场需向甲方提交申请,办理领用物资退还、工资结算等手续后方可离场;对从事有毒有害或有职业病风险工作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同时提交离场前健康检查表。
9. 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如无请划“/”处理)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交底。
2. 有偿 为乙方提供合格的劳保用品。
3. 配备专人监督施工并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
4. 监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进度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劳务款项和办理签证、结算。
6. 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建设单位或监理的正确指令,或发生施工质量、安全、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更换承包队伍,并且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 承担。
7. 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如无请划“/”处理)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统筹组织现场施工管理,并驻守工地现场,负责合同的实施,直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其临时离开现场,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取得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
2. 必须接受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管理、监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罚款在乙方当期结算款中扣除。
3. 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同其他交叉作业单位签订交叉作业第三方安全协议,做到文明施工。
4. 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工程完工未交给甲方验收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如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5.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质量、安全负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及时返工修复、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 保管并维护好甲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机具、设备,如有遗失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禁浪费及恶意损坏。 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7.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工机具(材料)领用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动管理、维稳综治管理制度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罚,罚款从当月劳务款项中扣除。
8. 乙方负责所需材料的卸货、转运及拆除,剩余材料和机具须按甲方指点地点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场地;保证并维护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现场的整洁、规范
9. 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资料妥善保管并保密,严禁对外出借、传阅、复印等,甲方发现一次可对乙方处以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建议不低于500) 元/次罚款。乙方完成承包工作后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完整交回,未完整交回的,应承担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建议不低于1000) 元违约责任。
10. 乙方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 乙方不得雇用未成年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12. 乙方的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及施工实践经验,严禁无证施工。并负责办理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13. 所有人员必须穿(配)戴甲方统一配备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相关费用从劳务款项中扣除。
14.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安全例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培训及会议。
15.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所有文明施工设施,遵守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只能在指定地点吸烟。
16. 乙方劳务人员的住宿设施( 自行解决/甲方提供 ),应加强宿舍区域管理,公共卫生间需一日一打扫。自办食堂应确保饮食安全与食堂卫生,
1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为了节省费用而不注重安全的工作安排。
第十条 变更
(一)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3 天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工程施工。
(二)甲方施工变更原因导致乙方需要返工的,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三)变更数量及其价款确定方式:
1. 变更单价确认:本合同已有单价的按原单价执行,合同中无单价的项目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执行;均无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 变更工程量确认:按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一)乙方需满足甲方绿色施工要求。
(二)乙方需满足甲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营造绿色建筑,促进员工安康,持续提高绩效。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一)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 3 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并配合甲方报建设单位、监理现场代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
3. 无论是否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当甲方要求对已隐蔽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时,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验收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查合格,甲方承担检查所发生的费用,检查不合格,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三)建设单位、监理及政府质检部门检测出乙方施工的相关工作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一)进度款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2. 乙方每月25日之前统计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报甲方审核,乙方根据甲方初认的工程进度开具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照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的 (支付比例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填报) %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从进度款中扣除代发工资(如有)、差旅费和其他代扣款后将剩余款项付至乙方公司账户。
(二)结算及结算款支付
1. 工程结算编制、审核按甲方有关要求办理。结算时甲方应扣除乙方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再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应付乙方的分包款项支付给乙方。
2. 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并按甲方要求开具足额发票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支付比例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填报) %,剩余 (支付比例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填报)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如总包合同质保期超过一年,按总包合同执行)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无息支付。
3. 工程结算须在项目所属分公司商务成控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签认后生效,过程结算不作为总结算依据。
(三)付款方式
甲方以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支付方式) 方式 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四)付款特别约定 (将业主迟延付款的风险转嫁给劳务分包方,建议各单位使用,如确实难以执行可删除)
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付款时间为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对应施工范围内的工程价款后。如甲方未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本合同范围内对应的工程进度款,则甲方无支付义务,甲方应依据总包合同约定积极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价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建设单位发送工作联系函、律师函、组织召开会议、提起诉讼等。基于合作原因,甲方难以提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可行使代位权,甲方予以配合。(本条款双方进行了充分协商,乙方已对其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不存在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情况)
(五)工程履约保证金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劳务管理制度要求填报,如无请划“/”)
乙方以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方式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不含税)的 %即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无违约情形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一)甲方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应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比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建议不低于3个月) 个月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计付违约金,宽限期内乙方不得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应按逾期完工违约责任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如确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导致甲方对乙方付款延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
1.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金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元/天。延期超过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2. 如乙方施工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元/次,且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相应的返工、修复、罚款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若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其他单位执行,相应费用从乙方留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补偿给甲方。
3. 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另按发生费用 20%收取管理费,以上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4. 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价款(不含税)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乙方不得将甲方供应的材料倒卖或转移用于其他工程,否则一经查出,乙方将负责按倒卖或转移材料价值的三倍给甲方支付违约金。
6. 若乙方擅自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仅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办理最终结算并支付款项,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费用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如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围堵现场、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起诉)甲方或建设单位等讨薪事件,甲方有权按每人次 (建议1000-3000元) 元对乙方进行扣罚。且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平息纠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按劳务人员的请求进行代付,处理相关事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工地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嫖宿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者罚款每人每次 (建议1000-3000元) 元。如由此造成刑事责任者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由打架、闹事及违反此条规定所引起的相关医药费、伤残费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 其他: (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如无请划“/”)。
1. 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建设单位索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保存并提供相应资料。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的外部条件,属于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甲方向建设单位索赔。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协助乙方向建设单位主张索赔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将索赔所得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甲方不对乙方向建设单位索赔不成功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一)如在乙方没有履行完毕本合同内容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在 3日内撤离现场,双方就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款按本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结算支付。乙方延期撤场的,按 (建议10000-20000元)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全部款项。
(二)非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
(三)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合格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不影响本合同结算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四)若合同履行中,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法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仅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办理最终结算并支付款项,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费用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按总包合同执行,甲方未从建设单位获取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廉洁从业及诚信合规承诺条款
(一)乙方承诺已熟悉适用的反腐败或反贿赂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及湖南建投安装集团的合规政策。
(二)乙方承诺所提交给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版或通过湖南建投安装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所提交的电子版)均是合法、准确、有效的。
(三)甲方郑重提示: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合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合同约定外的利益的,或不配合甲方处置甲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害的,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人员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甲、乙方人员的亲属、朋友或其他特定关系的人员。
(五)如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任何不正当利益,请乙方通过以下方式向湖南建投安装集团合规部门进行举报:受理电话:0731-85926609;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446号湖南建投安装集团法律合规中心。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株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一)本合同在总包合同条款约束下签订,总包合同中适用于甲方的条款同时均适用于本合同乙方。
(二)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经济活动,否则所引起的各种事项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即告终止。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署补充协议。
(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
附件三:甲方提供主要设备、措施材料清单
附件四: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附件五:劳务人员工资委托支付申请书 ( 适用代发工资项目)
附件六: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承诺书 ( 适用非代发工资项目)
(详见劳务分包合同附件清单汇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工程量及价格清单
序号 |
清单名称 |
规格型号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工程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报价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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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甲方提供主要施工设备、措施材料清单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设备租赁价格(元/台班) |
措施材料价格(元/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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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件三: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内容:
1.3 工程地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 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1.2 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1.3 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规范作业行为,保证作业安全,要求乙方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2.1.4 有权要求乙方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各项健康安全环境防护的设施、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2.1.5 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动火作业、高空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等安全作业许可操作票制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1.6 乙方应当分析和控制危险点和危险源,确定和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2.1.7 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
2.1.8 有权对乙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
2.1.9 有权对乙方违反总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行为进行索赔。
2.2 甲方的义务:
2.2.1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2.2.2 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
2.2.3 应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规定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条件支持。
2.2.4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
2.2.5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资料。
2.2.6 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
2.2.7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等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 乙方的权利
3.1.1 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提出改进建议或更合理的实施措施,并对甲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1.2 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3.1.3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环境条件。
3.1.4 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等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1.5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资料。
3.2 乙方的义务
3.2.1 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
3.2.2 乙方应维护相关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设施,并按规定组织好健康安全环境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落实整改,确保乙方人员、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安全。
3.2.3 乙方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并向发包方提供详细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高空、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其作业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并不得有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否则,立即停止作业。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弄虚作假,接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违约处罚和索赔。
3.2.4 乙方不得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辅助材料。
3.2.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和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发生,如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须甲方与甲方及相关单位沟通,并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前,双方办理安全交底手续,做好责任落实工作,双方应针对作业现场情况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双方的作业安全。
在交叉作业过程中,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接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违约处罚和索赔。
3.2.6 乙方雇用的所有劳务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劳务用工的健康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给劳务工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2.7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2.8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做出必要的承诺。
3.2.9 发生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3.2.10 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进行的索赔。
3.2.11 每月向甲方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清单及证明票据资料,费用按合同单价表进行计算。
第四条 事故调查
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发生健康安全环境事故时,双方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责任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和业主、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5.1 协议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总包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5.2 发生健康安全环境事故协议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
5.3 发生的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事故报告和调查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发包人、甲方有关规定进行。
5.4 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如违反甲方有关规定,随意移动、使用、损坏甲方各类设施、设备,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5.5 协议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6 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5.7 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死亡1人 (含 1人)以上的,其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经事故责任分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另向甲方
支付罚金 ( 建议不低于5000) 元,每发生一次较大安全事故向甲方支付罚金 ( 建
议不低于 20000) 元,每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向甲方支付罚金 ( 建议不低40000) 元,每发生一次特大安全事故向甲方支付罚金 ( 建议不低于50000) 元。
5.9 事故类型规定为: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0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按总包合同执行
第七条 附 则
本协议与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协议内容与分包合同冲突时,以分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适用非代发工资的项目)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或其他子公司) :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工程的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承诺:
1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贵司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 、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经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农民工本人签字农民工工资表及银行支付流水,于每月 日前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司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罚;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贵司可立即停止对我公司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工作内容 |
1 |
地管焊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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吋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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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件
附件一
投标承诺函
二、致: 地管焊接工程班组招投标小组
我作为投标人,已认真研究了 地管焊接工程 的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材料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郑重做如下承诺:
1 、若我中标,我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贵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且严格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按期向贵方提交工程造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行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如果在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或发生失职行为,我一定立即处理,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 、安全承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被伤害”的原则, 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人身、机具和设备安全。
3 、质量保证:确保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并满足本项目贵方与四川省达科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主合同中所示的质量标准及质保要求。
4 、进度保证:保证与贵方和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主合同同步,满足贵方施工进度要求。
5 、投标价格:我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经验,参照同类工程施工,已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要求,仔细测算了施工成本,保证给贵方提供的投标综合单价不低于成本价。
6 、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按业主及总包的要求。
7 、工程保修:我将工程保修视为工程合同非常重要的服务内容,切实履行保修承诺,让贵方无后顾之忧。
8 、我承诺我的工程债务不由分公司及项目部承担,债务纠纷不越级上报公司。
(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承诺书
致: 阳西电厂#5、#6机组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部
作为负责任的投标人,我就 地管焊接工程 工人工资支付事宜做如下承诺:
1 、依法要求工人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2 、严格按劳动合同要求及分公司要求的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并委托分公司财务按月代发工人工资至工人个人账户,确保不拖欠工人工资。
3 、保证每月及时将工人工资发放情况报贵方备案。
特此承诺。
投标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人近五年类似承包工程业绩表(请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签字): 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规模 |
承包范围 |
承包结算 金额(元) |
开工及 竣工时间 |
质量 标准 |
项目经理及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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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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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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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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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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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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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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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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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拟投入本施工工程的劳动力安排一览表
投标人签(字): 日期: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工种 |
在本分项工程中任何职 |
文化程度 |
工程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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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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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拟投入本施工工程的机械工具一览表
投标人(签字): 日期:
序号 |
机械工具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出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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