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发展机遇 实现“五个突破”
2008-05-04
张通部长助理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到了一个新的起点,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这对于全国政府采购管理干部和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来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是要求我们紧紧抓住当前发展机遇,实现五个方面的突破。
抓住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的发展机遇,实现政府采购法制建设的突破。要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就首先必须有一整套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作保障,而建立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是没有现成可搬的,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建立的。而且还会受到多方的干扰,尤其是受到人们利益机制的抵制。这就需要我们敢闯难区、敢闯盲区,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与创新,实现政府采购法制建设的突破。一要创新政府采购法制建设的思路,将那种传统的拾遗补缺式的法制建设思路,转变为规范的科学化、精细化式的法制建设思路。二要创新政府采购法制建设的方法,将那种完全照搬国外的、照搬上级的、照搬其他地区的法制建设方法,转变为立足本国(本地)实际+深入调研+公开听证等综合手段的民主集中式的法制建设方法。三要创新政府采购法制建设的机制,将那种完全依赖少数人闭门造车、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法制建设机制,转变为发动全行业行动、广开言路、大破大立、没有框框的法制建设机制。在今年内,就是要着力研究目前法律规定上不协调、不明确、不细化的问题,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针对制度缺失、规定不严格、操作性差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抓好执行操作环节的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发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若干制度办法和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指南、政府采购格式合同文本等。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诚信建设与处罚、政府采购职业人员资格等管理办法,从而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在法律框架下有序进行,使政府采购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
抓住建立科学的采购运行机制的发展机遇,实现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规范管理的突破。有了科学的采购运行机制,我们的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才能又好又快,才能实行规范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实行精细管理与阳光操作的有机结合,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建立科学的采购运行机制的发展机遇,实现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规范管理的突破。而要构建起科学的采购运行机制,既取决于我们是否能依法采购,把执行法律法规贯穿于采购运行的全过程,又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勤学善思,把不断改进操作方法贯穿于采购运行的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
①加强学习。不仅要细学、精学、全文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关于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还要掌握其基本原理、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这样,对照法规实施采购操作,就不会感到“腹中空”,依法采购也才有基础;
②刻苦钻研。一方面,我们要刻苦钻研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准确把握政策法规,及时了解专业领域的前沿知识和发展方向,使自已成为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要把学与用结合起来,把知与行结合起来,及时研究解决政府采购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③脚踏实地。从每一个环节抓起,从每一个程序做起。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着力推进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人员职业化的管理,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机构操作水平和能力。在投诉处理工作中要引入仲裁机制,完善决策方式,不断提高投诉处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同时,还要对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流程、专家评审、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等重要环节实施规范管理,从而全面实现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规范管理的突破。
抓住建立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的发展机遇,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突破。国际政府采购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对于提升政府采购整体管理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通过建立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可以实行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的创新。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建立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的发展机遇,实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的突破。一是改革重事后监管的格局,要通过建立监督与处罚并举的动态监控体系,实现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操作执行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要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以查处促管理。实现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与效益并重监督模式转变的突破,不断提升监控的实效。二是改革监管环节与监管手段单一的格局,实行从采购需求确定、采购事项审批、采购操作执行、项目评审决策,到合同履行验收等重点环节都实施监控的突破,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和国库支付等财政手段的作用,及时预警、发现和纠正采购操作执行中的偏差,以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三是改革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孤单监管的格局,切实强化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首先要完善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相互联动的综合性监督;其次要完善联合监督。要在加强纪检、监察、审计、主管部门等各自对政府采购实施行政监督职责的同时,建立上述各部门都参加的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的协调与配合,实施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再次要完善社会监督。要把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代理机构等全部纳入社会监督范围,健全考核评价制度、采购信息发布制度、评标结果公示制度、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实现政府采购监管形式由被动型、模糊型、表面型向主动型、针对型、有效型转变的突破
抓住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发展机遇,实现推进先进政府采购方式的突破。国内外政府采购的实践证明,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就是要实施先进的现代化的电子政府采购方式。今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已明确,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是全年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发展机遇,实现全国尽快推进先进政府采购方式的突破。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一体化的指导思想,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建设,目标任务是在完善协议供货等先进采购方式的同时,大办推进电子政府采购方式,而目前的重点是加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二要在认真吸收国内外各方面电子化开发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和加快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作,确立管理平台和交易平台的功能框架、技术设计和实施步骤,以及与现有各种系统整合衔接的方案;三要掌握正确的推进方法。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首先,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发展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统一规划,并确定试点地区,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分批推进;其次,从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编报和部分采购项目试行网上采购入手,启动政府信息系统的开发,着眼于解决政府采购运行中由于纸质传递、手工操作带来的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同时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步拓展政府采购电子信息系统在采购预算、采购执行、信息发布、签订合同、资金拨付上的应用,在此基础上再推行网上公开招标、网上统一采购,实行集政府采购管理各环节通畅、操作功能完善、运行程序公开、全过程监控和网络安全可靠与一体的系统管理。从而,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规范的交易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推进电子政府采购方式的突破
抓住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资格制度的发展机遇,实现推进政府采购队伍素质建设的突破。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资格制度,是今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确立的又一项重点工作目标。这是财政部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要着力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而提出来的,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资格制度的发展机遇,实现推进政府采购队伍素质建设的突破。一是深入开展“三项教育”,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使政府采购管理干部和采购从业人员能始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政府采购管理干部和采购从业人员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深入开展法纪教育,使政府采购管理干部和采购从业人员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而实现政府采购队伍政治素质建设的突破。二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一方面要实施全员培训工程,层层加大培训力度,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使广大从事政府采购事业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能精通本职业务、能不断掌握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不断丰富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借鉴国际管理经验,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准则和岗位标准,实行科学的资格考核制度,持证上岗,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自觉参加业务培训。从而实现政府采购队伍业务素质建设的突破。三是扎实开展打造“和谐机构”活动。无论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还是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都要牢固树立政通人和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培植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人文活动,如开展新年联欢活动、五一体育比赛活动、十一专业知识竞赛活动、春节送温暖活动,使大家都能争先创优、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助人为乐,从而实现政府采购队伍精神文明素质建设的突破。(易佩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