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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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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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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注册帐号可以是英文、数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但是用户注册的帐号或者填写的昵称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机构的名称或者是它们的缩写。
(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您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而对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名重开一个新用户名。
(5)为避免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用户进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按钮,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用户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五、用户隐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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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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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拒绝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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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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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提供零售和商业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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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用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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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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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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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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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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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结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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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束用户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资格。
3、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十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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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参与广告策划
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中国招标采购网各项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四、 内容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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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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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用户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用户服务的帐号。
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和科教兴国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教育学科发展和建构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教育学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2025年度共发布19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1个中标单位。资助强度每项6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指南(附后)投标。选题表述原则上不得修改,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投标书》(2025年4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项目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项目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项目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二)投标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项目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5个左右;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四)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项目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五)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5年完成,应用性研究周期为2-3年,基础性研究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
七、投标纪律要求
(一)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二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二)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须为项目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时间安排
(一)投标人请于5月29日之前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纸质《投标书》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投标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报送5本著作;纸质版材料请于5月30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310办公室。
联系人:史亚亚 联系电话:2865058
科学技术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