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监理的黄金发展期(一)
2008-10-24
海外业务的扩展,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的成立,监理工程师资格以考代评,招投标制度、监理收费制度、安全环保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寻求更广阔的翱翔空间成为改革开放第三个十年中监理制度的目标。
“改革开放是广东的魂。广东靠改革开放起步,也靠改革开放起飞;靠改革开放赢得今天,也只能靠改革开放开创未来。说到底真正约束科学发展的是我们自己。广东要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首先必须走在思想解放的前列,走在改革开放的前列。”——广东省委书记 汪 洋
2007 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就任时倡导解放思想,说出了如上的话。新的一轮思想解放的潮流迅速蔓延。此前的中共十七大,“解放思想”被反复提及并被着重强调;2008 年的“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对“解放思想”又做出回应,他说解放思想“将永不停止,一直到中国现代化的成功”。改革的思潮在新时期风起云涌。
其实,到20 世纪末,我们已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目标,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经受住各种风险的考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中,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大踏步前进。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进一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诚然,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的经济建设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进一步融入世界市场,我国面临着加入世贸组织的种种困难。经过多方努力,2001 年11月我国终于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秦晖认为:“2001 年的两件大事标志着改革开放进入了某种意义上的又一个新阶段:这一年‘入世’的成功使中国大踏步地进入全球化过程,而‘9·11’事件及随后的全球反恐使西方注意力聚焦于伊斯兰地区,淡化了中美矛盾,促进了双方合作并改善了中国的国际政治环境。两者都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空前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反复提及的一句话就是——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果,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惠民政策:取消农业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连年提高企业人员养老金待遇、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改革开放的累累果实成就了普通百姓的幸福生活,日渐富裕的百姓对出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基础建设更是日新月异,在建设领域成长的监理行业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开放、竞争的市场格局,为加快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作出了贡献。可以说,从2001 年起,监理制度进入深化发展阶段。
“如何发挥监理的作用,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牵涉到大的体制调整和结构调整。”——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站长 李彦武
制度是实践的保障。监理市场的运行在历经风雨之后,需要的是更规范、更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力度。
20 世纪初,在水运工程的监理管理方面,交通部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比如,2000 年2 月13 日交通部发布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同时废止1993 年10 月22 日交通部发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同年12 月交通部发布了《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002 年6 月19 日,交通部发布了《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在公路工程的监理管理方面,由于当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监理队伍发展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监理职业化程度很低,人员无序流动比较严重;监理企业自律意识不强,管理松懈;现场监理水平差异大,管理深度不一;监理市场的招标投标行为不规范等,交通部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于2002 年7 月11 日发布了《关于治理整顿公路监理市场秩序的意见》。
意见指出,2002 年公路监理市场整顿的主要目标是形成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之间相对固定、相互负责的法定合同关系,基本解决人员无序流动问题;主要监理岗位必须由监理工程师执业上岗,监理行为基本规范;严格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建立起“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动态资质管理机制;加强对监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理招投标行为。治理整顿工作20 世纪初,在水运工程的监理管理方面,交通部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比如,2000 年2 月13 日交通部发布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同时废止1993 年10 月22 日交通部发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同年12 月交通部发布了《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002 年6 月19 日,交通部发布了《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
在公路工程的监理管理方面,由于当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监理队伍发展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监理职业化程度很低,人员无序流动比较严重;监理企业自律意识不强,管理松懈;现场监理水平差异大,管理深度不一;监理市场的招标投标行为不规范等,交通部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于2002 年7 月11 日发布了《关于治理整顿公路监理市场秩序的意见》。
意见指出,2002 年公路监理市场整顿的主要目标是形成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之间相对固定、相互负责的法定合同关系,基本解决人员无序流动问题;主要监理岗位必须由监理工程师执业上岗,监理行为基本规范;严格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建立起“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动态资质管理机制;加强对监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理招投标行为。治理整顿工作总目标是到“十五”末,基本形成齐全完整、科学有效、层次界面清晰的公路监理法规规范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竞争,造就出一批能适应公路建设发展需求、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度高、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骨干监理单位;培养锻炼出一支经验丰富、素质高、能满足不同专业技术需求的职业监理工程师队伍,监理人员按市场需求有序流动,工作处于动态监控之下;现场监理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实行有效控制;监理招投标行为更加规范,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真正形成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监理市场。通过一年的整治活动,公路基本建设领域基本完成了摸清家底、净化市场、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的目的,为监理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由于在多年的发展中监理市场发生了很多变化,在招投标方面出现了许多不适应时代或不规范的行为,给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交通部于2006 年制定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1998 年12 月28 日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物价水平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原1992 年发布的监理收费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的经济实际,国家考虑到过去监理收费一直偏低的情况,在2007 年对监理收费标准做出了调整。2007 年3 月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发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新规定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系数进行了调整,其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收费不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的70%,收费标准平均大致涨幅在50% 100% 左右,设备监理首次纳入计费范畴,广大的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倍受鼓舞。
近几年来,我国的交通基础建设实现了质的飞跃,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在2008 年4 月至7 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组织对贵州、安徽、天津、福建、江西等29 个省区的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实施了“百日安全督查”,加强了对全国建设市场的监管力度。公路督查项目主要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西部开发省际通道、特大桥梁以及特长隧道等重点建设项目;水运督查项目涉及港区建设、码头建设、航道整治等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督查内容包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法规及文件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对质量与安全问题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质量与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以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交通运输部希望通过本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有关质量安全法规标准的落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管,提高工程质量,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实现交通建设持续稳定发展。
来源:《中国交通建设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