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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
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 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信息 |
|
1.1 |
招 标 人 |
招 标 人: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 173号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7375502060 |
1.2 |
招标名称 |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 工程 |
1.3 |
建设地点 |
项目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溆怀高速连接线与月池路交汇处西南角 |
1.4 |
招标工程量 |
本项目 7#楼、20#-26#楼电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 |
品牌要求 |
选用二线及以上品牌。 |
1. 6 |
招标最高限价 |
如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怀化市本地市场价格,投标作废。 |
1. 7 |
报价要求 |
一次性报价,评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单位进行洽谈。 |
1. 8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 9 |
现场考察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一切费用。若因中标单位在施工前未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成本增加,其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
1. 10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上注册; 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 3.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 .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9%); 5 .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 6 .提供近 3 年承担过 3 个类似业绩。要求 :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
2 |
合同要素 |
|
2.1 |
合同工期 |
与主体施工同步 ,电梯安装不得影响主体施工进度。 |
2.2 |
施工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溆怀高速连接线与月池路交汇处西南角 |
2.3 |
招标范围 |
7#楼、20#-26#楼电梯采购及安装 |
2.4 |
计划开工日期 |
以 招标 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
2.5 |
质量要求 |
按 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工程质量的约定 、 国家现行的《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0060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646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和其他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确保工程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争创芙蓉奖。 |
2.6 |
安全管理要求 |
投标人应遵守《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配合总承包人项目部达到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等有关 建筑施工 安全 质量 标准化考评要求,每月自评90分及以上,确保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考评每个季度得分均在88分及以上,确保年度考评优良工地等要求。 |
2.7 |
其他要求 |
该 项目 必须创建市级观摩工地 |
2.8 |
承包方式 |
包电梯设备的深化设计 、包土建布置图及井道优化设计 、包供应、包运输、包电梯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及维护、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管理费、措施费、检测检验费、包验收通过且获得产品检测检验合格证、包验收资料、利润、税费、赶工费、加班费、成品保护、安全及劳保用品、随手工具、机具、补贴、各类保险、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竣工后质保期内的维修等所有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
2.9 |
验收方法 |
在施工中 招标人 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投标人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包括招标人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
2.10 |
工程计价方式 |
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 。 |
2.11 |
保修要求 |
从验收合格之日 起,保修 期二 年 并提供五年质量保修服务。 |
2.12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一期工程的电梯设备材料、配材、辅材等购置(包括电梯机房内配电箱到电梯控制柜所需电缆的采购及安装)、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免费保修服务等。 |
2.13 |
变更 |
1、变更单价确认:本合同已有单价的按原单价执行,合同中无单价的项目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执行,即无单价也无类似项目单价参考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变更工程量确认: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
2.14 |
结算方式 |
按电梯设备进场验收、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电梯工程验收合格等节点办理结算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乙方完成的工程数量、价款做最终清算、办理最终结算。 |
2.15 |
付款方式 |
甲方以银行转账 /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任意一种支付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若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且不计取垫资利息,本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均受制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故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乙方不按期对审结算并办理完结算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 |
3 |
招、投标要求 |
|
3.1 |
招标文件获取 |
通过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网址:www.hnjgcg.com)进行发放 |
3.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 |
3.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封面及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
3.4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 4 年 5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3.5 |
递交投标的要求 |
1、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怀化市迎丰东路 173号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 恒业建设办公楼 307办公室 ) 。 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未按规定格式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提交投标文件(但不参与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对清单中每一个子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5、投标人最低报价仅是中标条件之一,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6、投标书应采用招标人招标内容中确定的计量单位。 7、线上和线下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
3.6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应将疑问或异议以 书面 方式发至招标人。 |
3.7 |
招标人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书面方式 |
3.8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30 个日历日。 |
3.9 |
评标小组的组成 |
由招标人确定 |
3.10 |
评标办法及程序 |
合理低价法 1.1评标办法: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之后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理性评审,对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计算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1.3详细评审: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格性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部分的详细评审。 |
3.11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分包合同签订。 |
3.1 2 |
废标条件 |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互相串通投标、围标、排挤其他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 3、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4、向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小组人员行贿。 5、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6、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承诺书。 8、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及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线上及线下投标文件递交。 9、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11、未按密封要求签字盖章。 1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 13、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 |
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约定与合同匹配) |
|
4.1 |
监督 |
本项目资格审查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依规实施的监督。 |
4.2 |
其他要求 |
1、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2、本次招标,如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议标,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进行检查,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澄清或处理。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投标人应对该项目所有事项予以保密。 5、投标人应全额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设备含税单价(元) |
设备税率 |
安装含税单价(元) |
安装税率 |
合计(元) |
|||
品牌 |
载重( kg) |
速度( m/s) |
层 /站/门 |
|||||||||
1 |
无障碍电梯 /客梯(双开门) |
|
800 |
1.0 |
7 |
4 |
台 |
|
|
|
|
|
2 |
无障碍电梯 /客梯(双开门) |
|
800 |
1.0 |
4 |
4 |
台 |
|
|
|
|
|
3 |
无障碍电梯 /客梯 |
|
1050 |
2.0 |
27 |
2 |
台 |
|
|
|
|
|
4 |
消防 梯兼担架电梯 |
|
1050 |
2.0 |
27 |
2 |
台 |
|
|
|
|
|
合计 |
|
|
|
|
|
备注: 1.入户大堂层门及轿厢内部电梯门采用不锈钢材质,其余层门均采用喷漆钢板材质。
2.此清单项目特征有未尽描述之处,按图纸设计要求为准。
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 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书
五、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六、投标廉政承诺书
致: 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对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 工程 招标的投标邀请书,我方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我方投标所报价格按时、保质完成招标方委托的各项工作。
1.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 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已全部理解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不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
3. 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已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4. 我方同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5. 如果招标方有要求,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号码:
投标人代表签名: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书
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收到了贵司的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 工程 招标文件 ”,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我司承诺以下报价为我司唯一报价: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设备含税单价(元) |
设备税率 |
安装含税单价(元) |
安装税率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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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载重( kg) |
速度( m/s) |
层 /站/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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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障碍电梯 /客梯(双开门) |
投标人填报 |
800 |
1.0 |
7 |
4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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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障碍电梯 /客梯(双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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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1.0 |
4 |
4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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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障碍电梯 /客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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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
2.0 |
27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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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 梯兼担架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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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
2.0 |
27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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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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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 投标日期: 投标人(签字、盖章):
备注: 1.入户大堂 层门 及轿厢内部电梯门采用不锈钢材质,其余 层 门均采用喷漆钢板材质。
2.此清单项目特征有未尽描述之处,按图纸设计要求为准。
五、 投标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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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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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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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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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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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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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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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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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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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或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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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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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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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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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期资产负载表(截止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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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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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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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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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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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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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 年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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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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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 年主要项目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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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项目名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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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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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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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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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上资料请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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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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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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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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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为规范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投标人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招标人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招标人;不为招标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3不单人约见招标人工作人员;不到招标人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1.4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1.5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1.6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招标投标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第二条监督及责任
2.1 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2.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招标人监察部门举报;招标人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3 招标人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4如投标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招标人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招标人项目投标资格1-3年等。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 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与 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电梯采购及安装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m2 , 地上建筑面积: m2 , 地下建筑面积: m2。
4. 结构形式:
5. 承包范围及 内容:
本项目一期工程的电梯设备材料、配材、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免费保修服务等, 具体参考建设单位提供的加盖好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等包含的工作内容以及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范围提出变更,乙方要无条件接受并保持合同单价不变,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闹事,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没有及时按进度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派第三方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需凭照片或相关人员证明签字,无需乙方签字的情况下,从乙方的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6. 承包方式: 包电梯设备的深化设计、包土建布置图及井道优化设计、包供应、包运输、包电梯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及维护、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管理费、措施费、检测检验费、包验收通过且获得产品检测检验合格证、包验收资料、利润、税费、赶工费、加班费、成品保护、安全及劳保用品、随手工具、机具、补贴、各类保险、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竣工后质保期内的维修等所有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 (签约时根据具体情况增删修改)
第二条 分包合同价款
(一) 合同总价 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含税价) ,小写: 元; 其中 设备合计(小写): 元, 增值税税率为【 】 ,税款 元,不含税价 元; 安装合计(小写): 元, 增值税税率为【 】 ,税款 元,不含税价 元 。
( 二 ) 分包价格: (内容仅供参考,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承包单价价目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暂定 数量 |
单位 |
投标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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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单价 |
安装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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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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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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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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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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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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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设备合计(小写): 安装合计(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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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价格设备提供 []%的增值税发票,安装提供[]%的增值税发票 |
(三) 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的情况: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 =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税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 对税率调整后的价款,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四 ) 合同外工程签证:计日工单价如下表。(计日工为含税价,含管理费及工伤保险)
工种 |
单价(元 /工日) |
工种 |
单价(元 /工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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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工作,乙方应每天提交以下报表送甲方审查,并提交以下相关信息资料:
(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和耗用工时;
( 3)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
因 合同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或单价等实质性条款发生变更,需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则资金不予支付 。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 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 【 】 日历天,从 【 】 年 【 】 月 【 】 日起至 【 】 年 【 】 月 【 】 日止,如因为实际情况需要更改进场日期,甲方提前 【 7 】 日书面通知乙方。
2. 延期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
2.1 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千分之【 】的违约金,延误工期累计超过【 30天】的,乙方应承担合同造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 其他施工 班组进行施工,并按每人【 】元 /工日在乙方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两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乙方所完成 验收合格 工程量的【 】 %结算,其余【 】 %作为乙方对甲方所造成工期延误的赔偿, 如果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3. 工期可顺延的情况
(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认可后工期顺延。
(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经甲方与建设单位方共同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 甲方有权利对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配合,且不得因此向甲方要求补偿和索赔
5.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1. 工程验收标准:
( 1 )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施工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0060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 GB26465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10 )、《 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8) 、 《电梯试验方法》 ( GB/T10059) 和其他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标准,以及施工总承包 合同中建设方要求的【 】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全优工程】质量标准。
( 2 ) 工程所用电梯质量标准: 。
2.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所有工程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其允许偏差范围必须控制在规范和设计范围之内。
3. 甲方招标前土建已完成,乙方投标前视为对甲方现场已踏勘了解,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因依据甲方土建图及现场已施工情况优化电梯图,如因现场已施工完的土建与电梯安装图不符所造成的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 的其他 损失。
第五条 材料与设备
( 一 ) 电梯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 1)乙方送货。
( 2)乙方代办运输。
2. 运输方式: 。
3.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指定接货人): 。
4. 现场卸货由 负责。
( 二 ) 电梯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大概的交货日期。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交货日期后,在甲方确认电梯图纸后,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内运到安装现场。
( 三 ) 货物验收
1. 验收时间:甲方收到货物后【 】 日内组织验收,甲方超过【 3 】日未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 验收方法:由甲方质检部门出具验收结论,乙方对验收结论存在争议的,可由甲方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相应责任方承担。
3. 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 联系电话: 。验收单必须经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后为准。
( 四 ) 电梯安装
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装。安装时由乙方负责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要求进行安装且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 五 ) 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验收后,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7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 7 】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若乙方出卖的货物质量存在隐蔽瑕疵,甲方可在发现该隐蔽瑕疵后两年内要求乙方更换或修复,乙方不得拒绝。
( 六 ) 甲方根据与乙方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货物,货物及各种配件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到货【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货。乙方的货物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建设方和监理的检验。
( 七 ) 甲方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的具体要求为:
( 八 ) 乙方对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承担保卫责任,须自聘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材料和设备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和设备丢失与盗损的责任;也不得损坏或拿用他人的材料,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 九 ) 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复验。若检验不达标,复验费由乙方承担,若检验达标,复验费由甲方承担。
( 十 ) 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正常的常规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 十一 ) 电梯产品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2. 在产品交付【 】 年之内,甲方可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维修产品及产品内部相关损坏的元器件(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3. 在产品交付【 】年之后,乙方仍应及时周到的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为有偿服务,但收费标准应低于乙方所提供的同期市场标准。
第六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 一 ) 安全 施工
1.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治安管理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应有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交底,在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开始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4. 乙方班组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现场消防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或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本工程建筑面积【 】元 /平方米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 若发生死亡或者重伤事故的,乙方另承担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 【 】 元 /死亡一人次、 【 】 元 /重伤一人次的违约金。
6. 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必须及时组织抢救及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 /次。
7. 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 二 ) 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 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3.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4. 甲方根据制定的《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考评办法》每月对乙方进行考评,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承担【 】元 /次的违约金,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按本工程建筑面积【 】元 /平方米或一次性按【 】元 /次扣除文明施工费,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 三 )绿色施工
1. 乙方需满足甲方绿色施工要求,具体要求参照 文件。
2. 乙方需满足甲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遵守法律法规,营造绿色建筑,促进员工安康,持续提高绩效 。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 提供施工图【 】 份,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 、 提供工程用水电。
2. 甲方指派 【 】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变更签证和其他事宜,但无权对于变更工期、工程量、合同价款、结算等重大事项进行签证。
3. 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乙方的工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付款,则甲方可相应延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聚众闹事和停止施工。
4. 监督乙方是否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和自购材料、设备租赁等费用。如甲方当次结算时发现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下次结算的工程款。当乙方因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租赁设备等费用而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代为支付,该费用从乙方已完成的结算款中扣除。
5.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可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本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6. 甲方按设计图纸要求将电梯电源线接通至电梯机房配电箱,机房至监控室一方电缆由甲方施工(乙方配合给出布线要求),电梯安装临时用电由甲方负责到各栋楼的底层的临时配电箱。
7. 甲方提供负责提供每层标高控制线。
8. 如机房内如果有大于 500mm的台阶,须在台阶周围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及爬梯时由甲方负责。
9. 甲方有权根据相关分包分供管理办法对乙方定期进行履约情况考核,考评合格方能支付工程款。
10. 甲方应实施专业分包开工条件审查制度,对本专业分包的乙方投入的人、材、机及相关资源进行核查,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限期整改后方可进场开工,损失工期由乙方承担,限期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重新发起招标流程。
(二)乙方:
1.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确保本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等,满足本合同的要求。
2.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3. 担任本工程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满足建设单位、监理的要求,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同时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应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和工程进度的要求。
4. 乙方指派【 】为工地负责人,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工地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向甲方相关负责人请假,得到批准并委托施工现场的代班负责人后才能离开工地。乙方实际工地负责人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 5 】天,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免除违约责任,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按照【 】元 /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工地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造成上级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并按照【 】元 /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施工。如造成了质量、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6. 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年龄不得未满 18周岁,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没有疾病,如果隐瞒不报发生疾病,甲方概不负责,所有进场施工工人需提供健康证明。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 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须在第一时间报甲方项目部并协同项目部追查原因,经甲方项目部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责任方担负不同的赔付责任。
8.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9.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15日内,负责将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垃圾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0. 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图纸交底;按甲方认可的正式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11. 甲方将 提供的 设计图纸发给乙方,乙方负责深化设计,乙方要确保深化设计技术可行,并经过
审图同意并盖章认可。
1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 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13. 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样品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接受甲方监督,遵守施工现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发现一次乙方须赔付甲方违约金 【 】 元。
14. 乙方不得执行直接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处收到的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将变更指令交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15. 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相应价款的结算不得计取。
16.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实名制民工工资发放。乙方应在劳务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前,须向项目部提交《农民工花名册》、有效期 6个月内的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包含职业病)、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交证书原件,对劳务工人校验身份证、录入生物识别信息、银行卡账号等由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核查。劳务工人的工资发放形式,湖南省内项目通过湘匠通平台发放, 其他 省市地区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监管部门文件要求发放。
17. 乙方在劳务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每位劳务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确保个税全员申报,甲方不再承担乙方所发生的个税成本,并在合同中约定 “工资内含社会保险费用”;如劳务人员自愿放弃在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可建议其向户口所在地缴纳并向乙方所在劳务公司递交缴纳证明;如既不愿意在企业所在地缴纳也不愿意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则今后发生有关社会保险争议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18.在合同预约的开工期前,按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施工条件,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与甲方商定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并签订《安装联系单》。
19.负责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在正常安装期间,由乙方自行提供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消防器材、承担各厅门的安全护栏装置(甲方提供护栏装置, 乙 方负责安装期间的管理),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 0 .按照 ( **品牌) 电梯的安装规范和标准按期完成产品安装。
2 1 .产品自检合格后,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承担验收费。
2 2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的整改和费用。
2 3 .提供产品交付后的使用咨询服务。
2 4 .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2 5 .因乙方原因造成交付延迟或因质量问题未能如期交付甲方使用,则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6 .因乙方原因在施过程中对甲方的设施、建筑等造成损坏或物料的丢失,将由乙方无条件赔偿。
2 7 .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伤事故或行政处罚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8 .从甲方电梯机房 内 配电箱到乙方电梯控制柜所需电缆和安装均由乙方负责。
29.乙方须保证电梯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轿厢尺寸、开门尺寸等满足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30.经乙方现场测量,乙方已取得电梯安装所需的全部现场测量尺寸数据。同时,乙方已充分了解并知悉项目现场的场平情况和土建、装饰、安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层站呼唤按钮和显示屏开槽、电梯机房情况、垂直运输现场情况、电梯井道净尺寸、电梯井道垂直度、电梯圈梁高度与间距、电梯基坑深度、自动扶梯安装尺寸等,以上情况如对电梯的采购、安装及验收造成影响,乙方须负责整改,相关整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 工程预付款。
① 不支付,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② 支付,比例为分包合同暂定总价的 %;预付款扣回方式为: 。
(二)结算周期
1.本工程实行按 按施工节点 结算。
2.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根据收方记录和收方单 甲方 商务成控 人员 编制《工程结算单》,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提交的扣款依据扣除相关费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甲方审批。
3.经双方有权限的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签证单和结算表是进行结算的依据;甲方授权施工现场签证负责人为 ;结算负责人为
。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确认的结算资料不能作为主张工程款的依据。
4.甲方在每次结算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其他费用;同时根据项目需要扣除质量保证金 %。若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出现安全、质量及其他纠纷,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项目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后60日内支付给乙方(不计息)。
5. 全部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经甲方认可后【 15个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15个 】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 15 个 】工作日内编制 “内部价款结算单”,扣除乙方罚款、违约金、超用甲方材料款等应扣款额后进行最终结算 。
6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参加施工人员工资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乙方自行代扣代缴代发人员个人所得税,甲方代发的是已经扣缴个税后的工资)。 乙方应在每月 25日前将当月施工人员工资名册报甲方备案。甲方在每次结算时扣除 %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存入甲方设立的 专项账户 ,合同终止后,除甲方代为拨付的民工工资以外,其余为乙方所有。乙方报送的施工人员工资名册应与人员进场备案名单一致,若出现虚构人员、虚增工资情形,应按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 .甲方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随时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
8 .乙方办理收方、领料、结算、补充协议签字盖章的人员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甲方只对在甲方备案留底的乙方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授权代理人办理工程结算。
(三)付款周期
双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作为付款周期。
① 付款周期同结算周期
② 具体付款节点及比例如下: 。
③其他方式 :
(四)付款方式
1.每个付款周期结算完成并收到项目业主支付的对应款项后
日内,甲方 向乙方支付周期内双方确认应结款项的 %。 乙方承 包 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质监站验收合格且项目业主支付对应款项后 60日内 甲方 向乙方支付 至最终结算总额的【 95 】 %,扣留【 5 】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后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未收到项目业主对应工程范围内付款前,甲方不承担支付义务。甲方付款前,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款。
2.支付方式: 甲方以银行转账 /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 任意 一种支付方式。
3.乙方的开票责任 。
( 1 ) 乙方施工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在每个付款日前【】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 。 乙方应在开票之后【】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 2 ) 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 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 3 ) 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 4 ) 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 ( 专用 /普通 )发票 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 5 ) 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乙方应配合办理补救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 专用 发票 记账联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 专用 发票 已报税证明单》等。
4 .甲方增值税 专用 发票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发票备注栏注明信息:
5. 乙方收款账户基本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 款项 ,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甲方可随时 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 , 不得挪用 ,否则给予罚款或暂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7. 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如双方就甲方当期应付款项进行结算后,甲方未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的,则 甲方无支付义务, 甲方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积极主张工程价款 ,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建设单位发送工作联系函、律师函、组织召开会议、提起诉讼等 。基于合作原因,甲方难以提请诉讼仲裁时, 可 由乙方行使代位权,甲方予以配合。 (本条款双方进行了充分协商,乙方已对其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 ,不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情况)
(五) 工程履约保证金
1 . 履约保证金的额度 : 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不含税)的【 】 %或【 】万元履约保证金。其中进度保证金【 】万元、质量保证金【 】万元、安全保证金【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办法采用第【 】方式确认(如有):
( 1)乙方以现金保证金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至甲方公司唯一账户:收款人、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待乙方无违约情形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 2)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第一次工程款项中由甲方代扣其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无违约情形且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办理完内部完工结算后同最近一批进度款一并支付。
第 九 条 成品保护
1. 乙方应全面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
2. 乙方施工时应注意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或项目其他已完工作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赔款和一切经济损失。
3. 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应有补救方案,且在第一时间报甲方并协同甲方追查原因,经甲方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经批准的补救方案进行补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及赔偿费由责任方承担。
4. 其他 。
第十条 变更
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工程施工。
2. 甲方施工变更原因导致乙方需要返工的,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3. 变更数量和价款确定方式:
( 1) 变更单价确认: 本合同已有单价的按原单价执行,合同中无单价的项目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执行,即无单价也无类似项目单价参考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 2) 变更工程量确认: 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第十 一 条 索赔
(一)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 或其他 资料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予以积极配合,保存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条件进行索赔。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的外部条件,属于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甲方向发包人索赔。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协助乙方向发包人主张追回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甲方不对乙方向发包人索赔不成功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未按约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存在过失,造成工期延误、使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在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分、有效的证据情况下,应依以下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2.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充经济损失的书面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3.甲方在收到对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是否同意索赔的答复;
4.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甲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视为放弃索赔。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第3项规定相同。
(四)甲方认可乙方索赔的,按照本合同最终结算、支付条款约定,待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质监站验收合格且项目业主支付对应款项后 60日内统一向乙方结算支付,工期根据乙方索赔报告做相应调整。
(五)甲乙双方对索赔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并配合甲方报建设单位、监理现场代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及时向当地质检部门申报验收,否则乙方应承担工期延后的相应责任。如因甲方没有进行厅门封堵、机房回填、底坑防水、三相五线正式电源、第五方通话线的布置等造成乙方不能及时报验或验收不合格,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3.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按【 】 %结算,剩余部分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解约违约金,并限期15天内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4. 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整理好资料并将验收备案技术资料与甲方进行移交,确保验收备案文件及时、准确、齐全、真实。
第十 三 条 质量保证
1. 双方协定质量保证期为【 60 】 个月,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的当天算起。
2.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如若乙方不能按时修复,甲方可以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质保金或工程结算金额中扣除,或另行赔偿,若质保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以上费用时,甲方可另行追偿。
(一)甲方 :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应比照 合同订立时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按欠付款项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个月付款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计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2.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 乙方务必确保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作量,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能力完成或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不含税)【 】 %的违约金。
2. 施工中对于乙方原因造成或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延误工期责任。且乙方应按合同价款(不含税)【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相应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
3. 乙方施工进度滞后或履约不力,在甲方要求整改或发出书面指示后,仍无改观或无明显改观迹象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工程部分收回或直至全部收回,自行组织施工或交由第三方施工。甲方为完成乙方遗留工程可以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施工设备,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停工,在甲方发出指示后仍拒绝复工;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分包工作量或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 乙方驻现场代表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 25 】天,否则每少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6. 乙方应对所有参建人员实行银行工资卡制度,避免工资纠纷,确保参建人员权益。对乙方发生工资纠纷而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及甲方生产经营和声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任何款额内直接代扣代发,从任何应付乙方款额内扣除,同时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如发生乙方工人向甲方讨薪的,乙方应当按每人次【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发生工人以自杀威胁方式讨薪的,乙方按每人次【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工人群体性向甲方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工人群体性向政府机构申诉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且以上情况发生任何一项当即列入甲方分供商黑名单。
7. 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确保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劳资投诉、劳动合同纠纷、工人聚众在大门口或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各种形式盗窃施工用具或材料等事件,违反一次罚款【 】元,列入甲方分供商黑名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仅结算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 %作为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合同价款,由此给甲方造成工期及费用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次,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0.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 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 2.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 3. 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不允许在甲方配有大食堂的前提下,购买外卖并带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由此发生的食物中毒等情况与甲方无关。
14.施工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应由甲方安排专人驾驶、维护,若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自行开启甲方机械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 5. 家属、小孩和非施工人员不能进入工地。严禁使用童工及年龄偏大和有精神类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人工作。若甲方发现劳务人员精神或身体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劝退出场。
1 6. 工地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嫖宿等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罚款每人每次【 】元。对工地打架、闹事的每次处以【 】元以上的罚款。由打架、闹事及违反此条规定所引起的相关医药费、伤残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1 7.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进场劳务工人的管理。甲方对乙方进场的劳务人员实施全覆盖人证比对和实名认证,乙方劳务人员进场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门卫处录入电子信息并拍照采集人脸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进行人脸比对和人脸识别验证。要求项目全体人员必须从考勤通道出入生产作业区。对工人不从实名考勤通道进出的,处罚对应班组【 】元 /人次。乙方新进劳务人员必须先进行信息录入登记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否则因未进行信息录入而产生的工伤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证件人员不视为项目人员,列入不在册责任,不享有工伤保险及一切相关权利。
1 8.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工程创优检查、观摩或行业监督检查迎检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检查要求,则乙方承担【 】元 /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损失,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按本工程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或一次性按【 】元/次扣除工程款,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19.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及其所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
20. 若合同履行中,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的,除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额(不含税)的【 】 %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21.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2.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 /次。
23.乙方在结算中若出现虚构施工人员、虚增工资套取工程款项行为,应承担违约金 元 /次,若多次出现,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 五 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确认原则:不可抗力事件确认与建设方外部主合同条款必须保持一致)
2. 不可抗力事件的承担:
承担原则: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及建设方与本合同甲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总合同约定进行划分承担。总合同中约定由建设方承担的损失由建设方承担,乙方承诺已经充分理解建设方与本合同甲方的总合同中本合同甲方的承担范围和内容及分担原则,本合同甲方承担的损失如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均由乙方承担。如:与建设方签订的总合同中本合同甲方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本合同甲方承担;同理乙方施工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乙方责任: 。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3.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天或累计超过【 】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甲方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 1)合同解除前乙方已完成验收合格工作的价款;
( 2)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款项;
( 3)扣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 4)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3.2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第十 六 条 保险
乙方必须为自聘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补充商业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必须将已办理相关保险凭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如果查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并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 十 七 条 工伤赔付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甲方不负责任何相关责任与经济赔偿。
( 1) 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 2) 酗酒导致伤亡的;
(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2.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6号《工伤保险条例》、工程所在地省份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执行。
3. 赔付原则: 甲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若发生工伤,甲方负责进行工伤申报手续,属工伤基金赔付范围的由工伤基金先行赔付,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 十 八 条 诚信合规承诺条款
1. 乙方承诺已熟悉适用的反腐败或反贿赂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及湖南 建投 集团的合规政策(包括《诚信合规政策和程序 》《 合作伙伴行为守则》等 ) ,文件内容可在 湖南建设投资 集团官网 ( www.hncig.cn )获取 并承诺遵守该等政策。
2.乙方承诺所提交给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版或通过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所提交的电子版)均是合法、准确、有效的。
3. 甲方郑重提示: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合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合同约定外的利益的,或不配合甲方处置甲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害的,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本条所称 “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人员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甲、乙方人员的亲属、朋友或其他特定关系的人员。
5. 如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任何不正当利益,请乙方通过以下方式向 湖南建设投资 集团合规部门进行举报:受理电话: 0731-85628856 ; 邮箱: hncg_compliance@126.com;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788 号湖南建设投资集团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中心)。
第 十九 条 通知、文件送达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 及其他 任何 工作往来文件 ,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必须 采用 书面形式 通过 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 通讯 地址。如以邮寄的方式, 在按照本合同列明地址寄出 3日后 ,视为已送达另一方 ; 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 文件送至指定收件人 视作已送达。
甲乙确认双方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收件地址:
指定收件人:
联系方式:
乙方收件地址:
指定收件人:
联系方式:
第 二十 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 1 )向 怀化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其他方式: 。
2 .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 涉及 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二 十 一 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可以根据实际调整)
1.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 内部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 内部投标书及附件;(如果有)
4. 除总包合同价款和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第二 十 二 条 合同解除
1 .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在【 10 】日内撤离现场,就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款,按本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结算支付。乙方延期撤场的,按【 】元 /天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暂缓支付全部款项。
2. 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如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不向建设单位索赔或未能得到建设单位给予的相应补偿,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3.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合格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 三 条 特别约定
1. 乙方承诺已经充分理解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并承诺承担上述文件中规定的发包人(本合同中的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种风险。甲方不承担由于建设单位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窝工、停缓建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自行安排劳动力、材料去向。
2. 关于顺延工作时间或工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可以在满足建设单位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的前提下予以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得顺延。
3. 关于工程款中间支付与竣工结算时的结算款支付,双方约定如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 拨款 也应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 (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可予协商补充)
第二十 四 条 附则
(一)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及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经济活动,否则所引起的各种事项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五)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授权外,补充协议签订主体需与本合同签订主体一致。
( 六 )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 , 乙方执 壹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