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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本服务条款适用于中国招标采购网用户,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服务条款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与中国招标采购网达成一致,成为中国招标采购网平台用户。阅读本服务条款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公司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我已经阅读并接受《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这表示用户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二、服务简介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包括普通个人用户,免费企业会员,收费企业会员)注册时,必须同意:
1. 提供真实、准确、即时、完整的个人/企业资料。同时,应根据情况变化维护并及时更新注册信息,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即时、完整性。
2、一旦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用户资料含有不准确甚至是虚假内容,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利中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注册帐号可以是英文、数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但是用户注册的帐号或者填写的昵称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机构的名称或者是它们的缩写。
(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您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而对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名重开一个新用户名。
(5)为避免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用户进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按钮,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用户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五、用户隐私制度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采购网)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一旦您选择使用,即表示您已经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声明来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
1、本注册条款所涉及的隐私是指:在会员注册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帐户时,使用其它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产品或服务,访问中国招标采购网网页,或参加任何形式的会员活动、培训活动时,中国招标采购网会收集的会员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包括会员的姓名、昵称、电邮地址、出生日期、性别、职业、所在行业、工龄,真实头像,籍贯,公司名称,QQ号码,公司地址,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简介,公司固话传真,公司主页,公司主要做的项目等。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自动接收并记录会员的浏览器和服务器日志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IP地址、在线、无线信息、信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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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上传或张贴的内容
(1)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上传或张贴的内容(包括照片、文字、附件、帖子、招投标信息、个人合作名片、公司名录和黄页、工程信息等),视为会员授予中国招标采购网免费、非独家的使用权,中国招标采购网有权为展示、传播及推广、促使合作等前述张贴内容的目的,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等。该使用权持续至会员书面通知中国招标采购网不得继续使用,且中国招标采购网实际收到该等书面通知时止。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中国招标采购网合作伙伴、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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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中国招标采购网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中国招标采购网根据本注册条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无法访问、访问速度缓慢、存储数据丢失、会员个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时,中国招标采购网可中止履行本注册条款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六、拒绝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服务提供是建立在免费的基础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除外。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中国招标采购网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担保。用户不会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信息,中国招标采购网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七、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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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提供零售和商业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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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用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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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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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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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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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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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十一、结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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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束用户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资格。
3、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十二、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用户,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时,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本站免费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十三、 参与广告策划
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中国招标采购网各项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四、 内容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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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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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用户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用户服务的帐号。
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深化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县区政府间的会商机制,共同凝练科技需求、设计研发任务和组织项目实施。根据《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以下3类公开征集,各类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按照项目指南申报项目,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组织指导项目申报并审核推荐,项目主管部门依据管理制度审核受理并论证。
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平台专项、科技支撑专项三类:
(一)科技重大专项。围绕全市重点产业“稳链、强链、延链、补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需求,支持以兰州大学、中科院兰州分院、在兰军工企业、驻甘央企等为主力的科研“新四军”力量,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产品研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引领性强、覆盖面广、集成度高的创新产品、成套设备和集成创新体系,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
(二)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聚焦我市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石油化工、大数据等产业领域,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集聚资源开展联合创新,培育打造创新联合体、科技创新中心等标志性重大科技平台载体,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
(三)科技支撑专项。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势领域和重点方向,以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为加快提升我市科技型企业质量为目标,开展技术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加强行业、区域的协同创新,着力突破一批前沿性、引领性技术难题,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培育发展新动能。
二、支持重点
1.工业领域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改造,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延伸和集群式发展。装备制造领域重点支持航天电推进系统、小型化重离子治疗系统、真空压力容器、大流量多联换热设备、聚丙烯合成模块化装备、特种电机等研发及产业化;材料领域加快高端聚烯烃、高性能合成橡胶等合成工艺研发以及大丝束碳纤维材料、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材料、石墨烯材料、高纯度硅材料、半导体芯片用系列高纯贵金属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新能源领域加快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电解水制氢技术装备、离子液氢气压缩机、多层包扎储氢容器等研发应用;电子信息领域支持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应用技术研发,加快在装备制造、化工、有色冶金、生态环境及社会管理服务等领域创新应用。
2.农业领域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粮食、高原夏菜、特色农业、乳制品等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重点支持种质资源选育、安全养殖、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组织开展玉米、马铃薯、百合、瓜菜及肉牛、肉羊等新品种选育与种养殖技术示范,开展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及土壤生态修复技术研究,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快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
3.社会发展领域聚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疾病诊疗技术水平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城市应急能力提升等方面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先进技术示范推广,为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安全、实施“双碳”行动、建设智慧城市等提供科技支撑。重点支持人用新型疫苗、新型抗体药物、重组蛋白及多肽药物、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中药材饮片、配方颗粒生产工艺及标准等研究,加快生物制药发展和中药现代化;开展重大感染性疾病、常见疾病的早期预警、防治及诊疗技术研究与应用,提升现代临床诊疗水平;支持医疗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提升高端医疗装备自主研发能力;开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环境治理、灾害监测防治等技术应用示范,提升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项目内容紧密结合兰州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创新性明显,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企业申报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二)项目申报材料的撰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承诺。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生成合同书,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申报人应提交伦理审查申请进行审核,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无特别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有特殊要求的专项除外)。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强省会”“强科技”重点项目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库中凝练的科技创新项目(为提高审批效率,此类项目由各项目包抓部门直接推荐。申报单位完成项目入库后,由推荐单位填报《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表》即可。特别重大的,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采取定向组织的方式予以支持);
2.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的项目,以及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已通过自筹资金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以及通过项目实施过程形成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5.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融资或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
6.招商引资企业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市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2.企业申报单位或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2024年3月31日前尚有在研市级科技(人才)项目未验收的;
3.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存在失信信息,或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的科研失信单位申报的项目;
4.不符合关于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四、申报流程
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项目入库动态管理,项目申报人在“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kjj.lanzhou.gov.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入)填写项目资料。(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上申报,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渠道申报)
已有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密码的老师使用原账号登陆即可,没有账号的老师请在登录界面注册个人账号。
(一)项目入库。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期内完成在线提交。上传附件材料时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筹资金承诺函(学校统一提供)及《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学校统一提供)等其他相关材料PDF文件。
(二)时间安排。根据工作安排,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6:00。项目申请人应在学校截止日期前系统提交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同时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至行政楼420室。
联系人:李宝栋 史亚亚
联系电话:2865058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