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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于: 发布日期: 2024-03-28 |
1. 招标条件
庄台河一期(金湾路 - 盐运路)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庄台河一期(金湾路 - 盐运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行审投资发〔 2024 〕 20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财政拨款。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设计、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扬州市江广融合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科技新城防洪排涝规划报告( 2015-2025 )》及《生态科技新城水系规划( 2022-2035 )》等相关规划要求,为进一步促成核心区规划排水布局,发挥现状三官殿闸站排涝作用,保障区域排涝安全,经批准实施庄台河一期(金湾路 - 盐运路)建设工程,对庄台河一期段(金湾路 - 盐运路)进行河道建设。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庄台河金湾路到盐运路段进行新开河道,全长约 272m ,设计河道口宽约 18~23m ;河道两岸采用松木桩、悬臂挡土墙、连锁块进行护坡;同步实施沿河景观提升、人行桥、音乐喷泉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景观工程面积为约 6177m2 。
本工程本工程等别为Ⅳ等,河道等永久建筑物均为 4 级,其余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 5 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即庄台河一期(金湾路-盐运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编号:ZTHYQJS-2024-EPC),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 1 )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含增补项目设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海绵城市、临时排涝、供配电、电力杆线、自来水管迁移等专项设计,以及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 2 )施工部分:完成包括经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期间可能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项目保修期的一切工作。
2.3 投资规模: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 1974 万元,本标段建安投资 1722.12 万元。
2.4 质量等级
(1)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咨询、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初步设计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 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开工,2024年9月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1)工程设计: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5日内,提供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水利工程施工,整体工程计划于2024年9月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设计工期包含:设计图调整、修改、完善,配合办理规划用地及建设许可证、图纸审查,办理施工许可。
深化设计(二次设计)所需工期包含在总工期内。(施工工期指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完工时间)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应同时具有下列(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 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 2家,即最多 2家单位组 成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合同段中投标。
3.2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4 )承担施工任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近 5 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信用江苏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 “ 信用中国 → 个人信用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 ” 公布的信息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 2024 年 4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曙光路777号
联系人:钱潜
电话 : 0514-897872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
联系人:江鹏
电话:0514-80827735、17361845292
电子邮件: 857580353@qq.com
8. 备注
8.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 3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 CA 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 评标办法细则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设计文件: 9 分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投标报价: 65 分 企业业绩: 2 分 项目管理机构: 4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S=T*A+ (a1+a2+……+an)*(1-A)/n S 为评标基准价; ai —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 为招标最高限价; A —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A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 0.65、0.70、0.75; n —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0%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 (1) |
一、设计文件( 9 分) |
1.1 设计理念及内容( 2 分) |
1 、对项目现状调查充分、基础资料了解全面,得 1 分。 2 、对建设目标及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把握透彻,总体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所提出的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要求,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设计工作大纲( 3 分) |
1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 1 分。 2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1 分。 3 、后续服务计划完整合理、措施具体得当的,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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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设计方案优化建议( 4 分) |
1 、针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得 2 分。 2 、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 2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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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2.1 施工总体布置( 2 分) |
1 、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 1 分。 2 、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2 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 3 分) |
1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 1 分。 2 、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 1 分。 3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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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施工主要方案与质量( 10 分) |
1 、施工导流、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 2 分。 2 、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 1 分。 3 、河道开挖、护岸护坡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措施有保证,得 2 分。 4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措施有保证得 2 分。 5 、海绵城市专项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措施有保证得 2 分。 6 、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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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施工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 5 分) |
1 、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 1 分。 2 、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 1 分。 3 、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 1 分。 4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 1 分。 5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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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三、投标报价(65分) |
3.1 报价得分 (65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2.2.2。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 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5分; ② 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 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④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2.2.4 (4) |
四、企业业绩(2分) |
4.1 企业业绩 (2分) |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90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2.2.4 (5) |
五、项目管理机构(4分) |
5.1 设计人员素质(2分) |
设计人员所配置的水保、水工结构、电气、造价专业负责人均具备与所负责专业相对应的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配备齐全得2分,每缺一个扣0.5分,最低得0分。 |
5.2 施工人员素质(2分) |
1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 、施工项目组成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 0.5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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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页码要求: (1)投标文件中设计文件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100页(含1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2)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
注: 1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 、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