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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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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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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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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竞谈采购文件
2023年12月25日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三、响应文件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及评审
第四章 附件
第五章 合同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承揽24YN002等不锈钢板材竞谈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我公司诚邀具备供货能力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服务内容
参与本项目的供货单位统一下载本此竞谈文件后,完成在线报价及响应文件。供货单位按照响应文件提供的完成我公司竞谈文件的要求。
二、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证书;
3.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资质,为合法的实体单位;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信誉要求: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竞谈供应商近三年内提供过相同或相近产品,并且有良好声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9、国家/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方式,供应商可在2023年12月25日8时起至2023年12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报名。
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找到本次谈判项目的服务公告附件进行免费下载。
3. 供货单位参与本项目须先在中核集团商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服务电话:010-6841354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找到“ 24YN002等不锈钢板材竞谈采购 ”,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参与的项目待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在线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00 。
四、沟通时间
如需要沟通帮助,请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30之前联系党炜18092518912 029-86158035
五、谈判时间及地址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上传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由参与谈判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将竞争性谈判文件上传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我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于三日内通知各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每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我司将进行资料存档。
谈判时间: 2023年12月28日14:30
谈判地点: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六、凡对本次谈判项目提出询问,可由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在线质询或按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技术联系人:武小强
联系电话:029-86158645
商务联系人:党炜
联系电话:029-86158035
联系人:张伟
纪检审计法务部:029-86158089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本此采购为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承揽24YN002等不锈钢板材竞谈采购,其供货主要内容如下:
一、 采购物项及技术条件。
1、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型号、材质、数量、规格、技术要求:
序号 |
质保等级 |
名称 |
材料牌号 |
规格 |
尺寸 |
标准或技术条件 |
数量 (/张) |
令号 |
备注 |
重量/kg |
单价 元(kg/张) |
总价/元 |
1 |
/ |
板 |
ASME SA-240/SA-240M 304 |
δ=6 |
6*1800*9600 |
XH23-CG-067第3条 |
5 |
24YN002 |
|
|
|
|
2 |
/ |
板 |
ASME SA-240/SA-240M 304 |
δ=10 |
10*2000*7900 |
XH23-CG-067第3条 |
4 |
24YN002 |
|
|
|
|
3 |
/ |
板 |
ASME SA-240/SA-240M 304 |
δ=14 |
14*2000*4500 |
XH23-CG-067第3条 |
1 |
24YN002 |
|
|
|
|
4 |
/ |
板 |
ASME SA-240/SA-240M 304 |
δ=18 |
18*2000*8000 |
XH23-CG-067第3条 |
1 |
24YN002 |
|
|
|
|
5 |
/ |
板 |
ASME SA-240/SA-240M 304 |
δ=26 |
30*2000*8000 |
XH23-CG-067第3条 |
4 |
24YN002 |
|
|
|
|
6 |
/ |
板 |
ASME SA-240/SA-240M 304 |
δ=64 |
64*1500*4500 |
XH23-CG-067第3条 |
1 |
24YN002 |
|
|
|
|
7 |
/ |
板 |
06Cr18Ni11Ti |
δ=6 |
6*1500*6000 |
GB/T24511-2017 |
1 |
23N139 |
|
|
|
|
8 |
/ |
板 |
022Cr19Ni10 |
δ=6 |
6*1800*7100 |
GB/T4237-2015 |
1 |
24N066 |
|
|
|
|
小计 |
|
|
|
|
|
|
18 |
|
|
|
|
|
二、 技术要求:
2.1、质保要求及质量证明书 要求详见采购规范XH23-CG-067。
2.2、货物结算方式: 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
2.3、其他要求: 为确保钢板不在吊运、转移、运输中磕碰和划伤表面,钢板应进行保护包装。
2.4、供应商要求: 太钢、宝钢、酒钢。
二、交货周期
2024年1月25日之前将货物送至西核库房。
三、付款方式:
货到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合同总额100%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给甲方,甲方付合同总金额的 95 %货款给乙方;甲方留合同总额的5%质保金,交货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付清。(合同全额采用承兑汇票或电汇结算)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产品的,每延期七天承担合同未交付部分价款的3%的违约金。不足七天的以七天计算。如由于乙方的逾期交付产品导致甲方受到其他损失的,则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2、延期交货四周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终止履行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甲方的预付款,并按照第一条的约定承担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五、其他:
1、如果仅有一家厂家报价,我司将会进行多轮谈判后采购。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谈文件适用于本次竞谈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自负。
3.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在收到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在线质询、书面文字及电子邮件等)向项目主体提出,项目主体将以修改澄清通知形式予以解答,并通知所有响应单位。
三、响应文件内容
1.单位及人员资质证明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按附件一格式提供原件)
(2)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授权书》(按附件二格式提供原件)
(3)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从业资质等级文件(复印件)
(5)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以及特种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如有)
2.财务证明文件
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20、21、22年)财务审计报告。
3.不锈钢板材业绩及证明文件;
4.采购项目报价;
5.不锈钢板材技术方案;
6.进度控制方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签署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复印件。
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响应文件上传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3.竞谈响应文件中包含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交货期部分、价格一览表 ,响应文件务必保证,在谈判时间截止之前上传至中核电子采购平台。
五、谈判及评审
1.我公司将安排时间组织评审小组, 对各参与谈判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议,评审小组按照下述评审标准并根据相关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电话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2. 我公司不能接受的实质性偏离,无论是否列明,将有可能导致谈判被拒绝。
3.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
备注:澄清后经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文件的,不能推荐为成交单位。
竞谈采购评分标准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报价法 ■综合评分法 □投票法 |
2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应答文件的关键页面(如应答文件封面、应答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答报价及其他格式文件中明确要求的)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3 |
资格评审标准 |
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 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 |
基本资格条件 |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 |
||
财务、信誉等方面 |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 |
||
专项资格条件 |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 |
||
4 |
应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应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三章争性谈判公告要求 |
2.1报价得分(60分)
为合理控制采购价格,根据报价进行打分,最高60分。以最终的竟谈投标总价(P)为评判主体,取各竟谈投标方最终的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W)乘以95%为最优评标价,并以此为基准来确定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PA).每高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最优评标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不足部分用插入法计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说明:①、最终报价:P
②、最优投标价:Q=0.95W
③、投标报价得分:
PA=60-【100*(P-Q)*0.5/Q】 (P>Q)
PA=60-【100*(Q-P)*0.2/Q】 (P<Q)
二、 商务和技术评分细则
条款号 |
评价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1 |
相同、类似项目业绩 |
6 |
根据近三年核核电、核化工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优劣情况进行打分,着重技术要求和规格相同的产品业绩情况,分值区间为【 0-6 】分; |
1.2 |
合同条款 |
4 |
根据应答人对竞谈文件中响应程度进行打分,分值区间为【 0-4 】 |
1.3 |
付款方式 |
5 |
根据应答人对竞谈文件中付款方式包括各阶段付款比例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分值区间为【 0-5 】 |
1.4 |
用户反馈意见 |
3 |
根据用户反馈情况(好评)进行打分,同型号产品用户反馈评价分值区间为【 0-3 】分;相近型号产品用户反馈评价分值区间为【 0-1 】; |
1.5 |
产品可靠性 |
3 |
拟投标产品的品牌好、性价比高、制造工艺先进,经过相关部门检验验证,质量可靠性等方面评价等方面打分,分值区间为【 0-3 】分; |
1.6 |
工艺方案 |
3 |
根据材料制造工艺方案、工艺特点、工艺难点及解决方案、技术性能保障等方面打分,分值区间为【 0-3 】分; |
1.7 |
装备能力 |
2 |
根据应答人公司内的厂房及加工装备能力、工艺匹配性等方面打分,分值区间为【 0-2 】分; |
1.8 |
进度控制 |
8 |
按照材料准备提供进度计划,并根据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全面性、对比竞谈文件要求交货期进行打分,分值区间为【 0-8 】分; |
1.9 |
产能分析 |
2 |
提供详实在制产品情况,根据产能分析情况,进度保障措施进行打分,分值区间为【 0-2 】分; |
1.10 |
质量控制 |
2 |
根据投标产品的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完工资料等满足技术要求的程度;质保期的承诺、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打分,分值区间为【 0-2 】分; |
1.11 |
防造假 |
2 |
根据投标文件中防造假保证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可行性进行打分,分值区间为【 0-2 】 |
上表【】中分值为区间的,打分的最小颗粒度为 0.5 分
注:
A:不具备相关相关产品生产资质的,或者无相关代理厂商委托书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B:无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响应竟谈文件要求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C:技术层面,对竟谈文件要求有不可接受偏离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D:制造设备及工艺不能满足产品制造要求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E:对于投标报价中明显高于或低于本次竟谈标的物成本价格的,有扰乱投标秩序嫌疑的,或不响应竟谈文件要求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F: 本评分标准中,未提到其他废标或否决要求的,参照竟谈文件及西核公司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3.1.1 初步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应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2 初步评审程序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应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应答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应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应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应答文件未实质性应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应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应答文件,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2.1 评审价格计算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按以下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
1)算术错误调整。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应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应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应答报价。
2)缺漏项调整。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在确定评审价格时,将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是否对该供应商进行加价评审。不进行加价评审的,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进行加价评审的,评审时应将其他初步评审合格供应商的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加价计入该供应商评审价格;如果该供应商成交,合同价格应减去评审时计入的加价,但合同内容应包括缺漏项的内容。
3)增值税处理。本项目以含税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评审小组按照本章3.2.1条对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的,应要求供应商书面确认。供应商拒绝确认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走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2 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小组对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进行汇总,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应答报价低的优先;应答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未进行如实应答的,评审过程中,将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对该供应商做出不利评价。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 附件
附件一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参与谈判企业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与谈判企业:(盖章)
日期:年月日
1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XXX公司XX项目竞争性谈判。代理人在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签样: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与谈判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1、竞谈报价函
致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谈判机构名称)对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们提交: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谈判项目总价为(人民币)。
2、参与谈判机构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谈判机构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
4、该报价有效期为个90个日历日。
谈判代表姓名、职务:
谈判机构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谈判代表签字:
2、竞谈文件报价明细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材料费 |
|
|
|
|
|
|
2 |
运输费 |
|
|
|
|
|
|
|
合计(税率13%) |
|
|
|
|
|
|
竞谈供应商应按上表的格式进行报价,竞谈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增加列项和行项,但不允许删除标准表格的列项;
3、商务条款偏离表(付款方式)
竞谈供应商名称:
序号 |
竞谈文件条目号 |
竞谈文件的付款方式 |
响应文件的付款方式 |
说明 |
1 |
详见“报价人须知摘要表” |
|
|
|
竞谈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
如果竞谈供应商对“竞谈供应商须知摘要表”中的付款方式有偏离,则按照偏离的付款方式填写,如果没有,则在“竞谈文件的付款方式”中填写不偏离或者满足竞谈文件。
4、技术条款偏离表
如竞谈供应商对竞谈文件无技术偏差,则竞谈供应商在此节描述“竞谈供应商响应竞谈文件技术要求”。如竞谈供应商对竞谈文件有技术偏离,竞谈供应商应在本节中提出全部技术偏差,除本节列明外,竞谈文件的所有技术要求视为被接受。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竞谈文件技术条件相关章节 |
技术文件 具体要求 |
竞谈供应商技术偏差 |
理由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
|
|
|
竞谈供应商代表(盖章签字)
5.交货期条款偏离表(交货期)
竞谈供应商名称:
序号 |
竞谈文件条目号 |
竞谈文件的交货期 |
响应文件的交货期 |
说明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
|
|
|
竞谈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
如果竞谈供应商对 “ 采购项目要求 ” 中的交货期有偏离,则按照偏离的交货期填写,如果没有,则在“竞谈文件的交货期”中填写不偏离或者满足竞谈文件。
1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西安市未央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类型 |
屏蔽板 |
涉及令号 |
22N198 等 |
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 |
详见合同附件 1 |
产地 |
河南双辐 |
不含税金额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增值税税额 (税率 13% )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价税合计金额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备注:如税率发生变化,双方就税款进行调整,不含税金额不变。 ( 如有国家审计,以国家审计价格为准。 ) |
2.1 详细质量保证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4 。
2.2 物项提交甲方验收前,乙方必须验证并确保所提供的物项与采购文件相符,表示合同物项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的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完整。
2.3 甲方对合同物项的检查、验收并不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和合同责任。当出现严重有损于质量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制造活动或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制造活动的重新恢复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2.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用技术条件、图纸等相关技术输入文件)认为不合理或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文件后 3 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澄清或异议,否则视为完全接受和理解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异议后及时给予答复或解决,乙方应主动督促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澄清或异议,甲方对澄清或异议的回复并不减轻乙方的履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澄清或异议为由降低合同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及交货期要求。
2.5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壹年,如有质量问题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或维修完成达到合同要求,更换或维修的物项的质保期自货物更换或维修完成之日起重新起算。如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法满足合同要求,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乙方须在甲方提出退货之日起五日内退还甲方全部货款,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1 资料文件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5 ,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3.2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出的文件和服务要求,及时提交合同执行过程所需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工。
3.3 乙方应积极主动汇报合同执行过程情况,按节点要求及时提交计划和节点信息,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响应并反馈甲方提出的各类信息需求。
3.4 乙方应做好合同执行中各项服务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处理质量、文件、服务相关问题。
乙方负责运输交货
4.1 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和到达港站必要费用。
4.2 交货地点: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库房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4.3 乙方应将合同项下货物保质保量安全无误的送货到甲方库房或指定地点,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甲方所购货物按照货物金额的 110% 办理保险,保险受益人应为甲方。货物交付甲方之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1 按理论重量结算货款。
6.1 标的物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至甲方。
7.1 根据物项的特性按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规格书要求执行。
8.1 按国家最新、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如没有国家标准和要求的,依次按照行业、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及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约定验收,甲方如对物项有异议应在验收使用后 2 个月内提出异议。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1.1 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履约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激励和处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6 。
12.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产品的,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未交付部分价款的 5 ‰的违约金。如由于乙方的逾期交付产品导致甲方受到其他损失的,则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12.2 延期交货 30 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额 30% 的违约金给甲方;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还应按照本合同第 12.1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乙方除返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外,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 30% 的违约金给甲方。
12.3 由于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同意接收的,双方根据产品的质量重新确定合同价款;如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返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外,乙方还应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从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合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赔偿损失的通知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不得以初验合格为由拒付因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13.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甲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物项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
13.2 甲方不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乙方提供货物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第三方向甲方行使知识产权侵权追索权而导致甲方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诉讼费、律师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等)和责任。
13.3 乙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的,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正规渠道证明。
13.4 如乙方对交付的产品拥有合法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则乙方授权允许甲方在有限范围内(仅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物项)使用其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合同履行完毕后该授权使用仍然有效。
14.1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15.1 乙方保证拥有履行本合同必须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保证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否则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5.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他人完成,否则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30% 的违约金给甲方,并对产品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16.1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各种纠纷首先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17.1 安全环保要求详见附件 7 。乙方在生产和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执行国家环境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尽量减少或避免环境和相关人员造成危害,如造成任何损害,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8.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9.1 本合同一式 5 份,甲方 4 份,乙方 1 份。
20.1 双方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均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确定为生效协议。
20.2 在本合同下,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者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亦不应理解为是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货物的确认。
20.3 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合同尾部双方签署的地址为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书、通知、函件、律师函等)或者法院、仲裁机构均可通过专人送达、特快专递( EMS )、传真、微信等合法方式向本合同下预留地址进行送达。专人送达的以送达当日接收方签字之日或送达方到达接收方单位之日(接收方拒绝签字的情况下)视为送达;特快专递( EMS )送达的,以发出之日起算第三日视为送达;传真、微信等以发出之日视为送达。若无人接收或拒收导致文书被退回的,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
20.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任何不利后果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承担。
20.5 详细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1 ”。
20.6 装箱清单模板详见“合同附件 2 ”
20.7 周报模板详见“合同附件 3 ”
20.8 质量保证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4 ”。
20.9 文件和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5 ”。
20.10 合同执行考评细则详见“合同附件 6 ”
20.11 安全环保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7 ”。
20.12 廉洁协议详见“合同附件 8 ”。
20.13 质量诚信保证及防造假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9 ” .
20.14 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甲方(章):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北郊徐家湾渭滨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孙治国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029-86158035 开户行:工行西安南大街支行 账号: 3700020109005105688 |
乙 方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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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货清单
序号 |
令号 |
件/套数 |
质保等级 |
图 号 |
名 称 |
产品名称 |
牌号/型号 |
规格/尺寸 |
标准/技术条件 |
备注 |
单价 元/件 |
总价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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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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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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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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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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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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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额 (税率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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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税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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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要求:
3. 其他
3.1 项目名称:
3.2 设备名称:
装箱清单(模板)
合同号: 发货时间:
合同序号 |
图号 |
合同令号 |
材质 |
规格尺寸 |
执行标准 |
晶腐状态 / 热处理状态 |
是否有质量计划 |
单位 |
数量 |
炉号 |
批号 |
是否单独带复验用料 |
厂家生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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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发货人员: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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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周报(模板)
供应商名称: XX (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或加盖部门印章) 合同编号: 提交时间:
合同序号 |
序号对应 合同明细 |
文件审批情况 |
是否已开工 |
坯料准备情况 |
进度计划(厂家工序) |
合同交货期 |
目前进展状态 (明确计划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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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 1 |
工序 2 |
…… |
包装发货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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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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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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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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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必须依据采购规格书要求建立并运行质量保证体系。在合同生效后 7 天内制定专门用于本合同的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和项目不符合项管理程序,报送甲方审查和认可。经甲方认可后的质保大纲和程序,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纸质及 PDF 电子版各一份。大纲和程序的修订升级版也须经甲方认可,升级版后的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同前。
2.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及时提交质量计划供甲方审查和认可,经甲方认可后的质量计划应提交甲方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在质量计划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在质量计划上增加或修改其选点,提出修改和升级版质量计划的建议。
3. 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设计变更的要求,编制和实施合同设备的设计变更控制程序,并将该程序提交甲方审查和认可。
4. 甲方的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乙方及其分包商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工作场所查阅和审查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人员资格档案)。乙方应为甲方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给予必要的支持及协助。
5. 对甲方在监督监查中发出的纠正行动要求,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并在承诺的纠正行动完成日期内完成有关整改措施。
6.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记录。无论甲方是否审查这些文件和记录,乙方须对其有效性负全面责任。
7. 乙方应建立并及时更新不符合项清单,产品完工时将不符合项报告、不符合项清单作为完工报告的一部分提交给甲方。不符合项的审查和处理严格执行不符合项管理程序规定。
8. 对甲方选择的控制点,乙方必须在实施前 5 天通知甲方,乙方要保证甲方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参加该控制点的见证检查。未经甲方书面的批准,乙方不得进行停工待检点以后的工作。
9. 当出现严重有损于质量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制造活动和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制造活动的重新恢复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10. 对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作的或存在隐瞒、拖延、欺骗等恶劣行径的,或阻挠、刁难甲方行使合同规定的监督权利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支付方面行使相应的权利,直至取消乙方合格供应商资格。
11. 国家核安全局的代表有权在乙方及其分包商的工作场所对核安全重要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甲方和国家核安全局对乙方及其分包商所进行的质量保证、质量活动和核安全监督 / 检查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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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文件: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提交质量计划、质保大纲、制造大纲、无损检测规程、详细的制造进度计划、包装储存运输规程、用于本项目的管理程序(含分供方的质保要求,不符合项控制程序等)等相关初版文件,需要修改升版的文件须在接到审查意见后 3 天内修改完成并重新提交。文件如果连续两次修改升版未批复,乙方需在第二版意见反馈后 2 天内赶到甲方公司现场沟通文件修改要求并在现场完成文件修改升版。
2. 质量计划等文件批复后 7 天内乙方必须开工,根据批复的质量计划的要求提前 7 天发出见证通知。
3.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至甲方审核,如提供不及时,每延期 1 天承担合同总金额的 5 ‰的违约金。
4. 发货文件:乙方应将货物的装箱清单、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完工资料等随货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资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 乙方应对文件的质量负责,经过 2 次修改提交仍未满足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的,每增加一次修改,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5 ‰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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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执行考评细则
1.1.1 首次交底: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3 天内主动与甲方合同管理人员联系进行合同执行交底,确认材料供货范围和相关技术要求及质保要求,确保可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供货。
1.1.2 建立通信渠道:乙方合同交底过程中明确通信方式,指定合同执行接口人并明确通信渠道(至少包括手机号、邮箱号、接口人部门领导及联系方式等)。
1.1.3 合同澄清:乙方在合同交底完成后 7 天内需提出合同澄清,如果涉及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等实质性澄清,甲方如可以接受澄清,则按照变更内容对合同结算金额进行调整,甲方如无法接受澄清,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执行并对乙方澄清造成的进度影响进行违约追责。如澄清为非实质性澄清,甲方在收到澄清后需尽快反馈。合同澄清并不减轻乙方主体供货责任,乙方不得以澄清作为交货期延期或质量降低的理由。
1.2.1 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附件 3 的文件提交节点要求提交文件。
1.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提交详细三级供货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具备可实施性,进度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关键节点:每项材料的坯料到厂节点、文件提交节点、开工节点、制造过程关键节点、完工验收节点、具备发货条件节点。
1.3.2 乙方应建立周报机制,每周四 18 点前书面汇报本周合同执行情况,内容至少包括:详细供货状态和偏离情况、质量控制状态和偏离情况、偏离分析和修偏赶工措施。
1.3.3 供货进度偏离超过合同总交货期的 5% 时,乙方应主动电话或邮件告知进度偏离情况及后续赶工措施;进度偏离超过合同总交货期的 10% 时,乙方应到甲方公司进行项目进度汇报并及时召开专项讨论会讨论进度节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进度偏离超过合同总交货期的 20% 时,乙方在提出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和进度计划之外,应建立日报机制,每天汇报当日进展。
1.4.1 针对需要制定质量计划的物资供货,乙方应主动组织过程见证。
1.4.2 乙方应在见证前不少于 5 天发出见证通知,明确见证节点内容,主动督促甲方提供见证人员名单,并与参与见证人员积极沟通见证开始时间,在见证过程中提供便利服务。
1.4.3 对于见证遗留工作,乙方应列明完成计划,并确保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遗留工作并提交整改后相关资料,主动组织见证人员对遗留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1.5.1 乙方在发现质量偏离问题或文件资料相关问题时,需在发现问题 24 小时内告知甲方具体情况,并在 48 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具体问题情况,甲方在收到问题情况后及时讨论并出具初步处理意见。乙方不得私自开启不符合项,开启 NCR 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1.5.2 乙方在反馈质量相关问题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质量问题过程情况、质量问题发生原因、初步应对措施、进度和质量影响性分析等。
1.6.1 乙方应在完工前及时发出见证通知,并主动组织好完工验收,针对完工验收遗留的问题列明完成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提交相关资料。
1.6.2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配合甲方提前制备复验相关试样并将试样发至甲方指定地点。
1.7.1 为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表面划伤、丢失等情况,卖方必须采用标准的工业包装(外包装木箱、泡沫填充、内包装为塑料密封包装),适用于短途或长途运输。包装应防潮、防震、防锈。由于包装不良所产生的损失,或由于卖方未采用充分或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失,卖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
1.7.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运输要求完成货物包装并发至合同指定地点。
1.7.3 乙方需按照合同模板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发货清单,清单至少需明确以下信息:名称、单位、数量、规格牌号、技术要求、炉批号、令号等关键信息。
1.7.4 乙方需争取完工资料随货一同发出,如无法一同发出,乙方应确保在货物到货前提交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明文件。
1.8.1 货物顺利抵达合同执行地点后,乙方需主动督促甲方完成到货开箱验收,开箱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问题或文件问题时,乙方在收到甲方质量问题信息后需在 24 小时内反馈问题原因和处理措施,如质量问题不明确或较为严重,乙方在接到甲方需求后安排人员 24 小时内到达合同指定地点现场处理问题。甲方针对乙方处理方案的反馈并不减轻乙方主体供货责任。
1.9.1 乙方需按照合同及甲方要求按时提供付款所需发票及支付申请等相关文件。
1.9.2 乙方需在提货款支付前 1 个月根据合同进展主动提醒甲方办理相关付款,并主动配合提交相关文件。
1.10.1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积极配合甲方,按甲方要求提交供货状态等相关信息。
1.10.2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与合同产品相关的安全事故,需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并主动告知对产品供货造成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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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执行过程记录考评表
供应商名称:
合同编号:
评价项目 (附分数占比) |
评价内容 |
合同约定时间 |
实际提交时间 |
打分规则 |
得分 (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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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交底 (10%) |
合同交底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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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交底得6分,每延期一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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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出澄清: □是 □否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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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出非实质性澄清得4分,每延期一天扣1分,若无澄清,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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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交 (20%) |
质量计划 质保大纲 制造大纲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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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出初版质量文件得5分,每项每延期一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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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文件升版提交时间及时性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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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收到审核意见3天内提交升版文件得5分,每延期一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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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文件提交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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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产品到货后5天内完成完工文件提交得5分,每延期一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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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文件质量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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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文件在到货验收时一次性合格得5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每项问题在反馈后3天内未完成整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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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合同约定时间 |
实际提交时间 |
打分规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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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管控 (15%) |
进度计划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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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出进度计划得5分,每延期一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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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提交周报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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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均按期提供得5分,每次未按期提供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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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进度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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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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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见证 (5%) |
每个见证点提前5天发出见证通知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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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均提前至少5天发出见证通知得5分,提交时间不满足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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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15%) |
质量问题反馈及时性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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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按期反馈得5分,未按期反馈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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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出现质量问题和不符合项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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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过程及到货后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得5分,隐瞒质量问题发现1次扣1分,质量问题出现1次扣1分 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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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处理积极性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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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发生后主动处理不扣分,质量问题发生后如果未积极处理或推脱责任,每发生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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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运输 (10%) |
包装完整性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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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到货后包装完成无破损得5分,发现一处破损扣1分,破损导致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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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合同约定时间 |
实际提交时间 |
打分规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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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时性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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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完工后3天内发出得5分,使用专车运输并在2天内到达加3分,运输超过5天未到,每延期1天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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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验收 (15%) |
到货验收合格率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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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到货验收和复验均未发现质量问题得10分,出现与采购要求不符的情况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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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验收问题处理及时性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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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接到到货验收问题清单后24小时给予反馈不扣分,每延期1天扣2分,问题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整改,每延期1天扣2分 到货验收不合格视为未到货,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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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配合 (5%) |
付款相关资料提交和过程反馈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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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按照甲方要求按期提交付款相关资料并做好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反馈最高得5分,最低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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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 (5%) |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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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于合同物项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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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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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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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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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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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按照执行考评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激励和处罚:
序号 |
考评得分 |
激励和处罚措施 |
1 |
得分≥ 90 |
A. 合同供货完成后 2 个月内支付相应节点货款,后续节点均在合同节点目标达成后 2 个月内支付相应货款; B. 年度供应商考核予以加分; C. 全年合同额超过 1000 万或合同数量超过 3 个的供应商,在年终颁发优质供应商奖牌,并上报中核供应链公司; D. 提供年度感谢信等; |
2 |
75 ≤得分< 90 |
A. 合同供货完成后 4 个月内支付相应节点货款,后续节点均在合同节点目标达成后 4 个月内支付相应货款; |
3 |
60 ≤得分< 75 |
A. 合同完成供货后 3 个月内不得参加甲方后续采购项目; B. 合同供货完成后 6 个月内支付相应节点货款,后续节点均在合同节点目标达成后 6 个月内支付相应货款; |
4 |
得分< 60 |
A. 合同金额≤ 50 万元:合同结算金额一次性扣除 5% ; B.50 万元<合同金额≤ 500 万元:合同结算金额一次性扣除 3% ; C. 合同金额> 500 万元:合同结算金额一次性扣除 2% ; D. 对于付款提货的供应商, 6 个月内不允许参加甲方后续采购项目,并通报中核供应链公司建议将其列入中核集团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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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严格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GB/T24001-2004 、 GB/T28001-2011 )等有关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条例和行业标准规范。
2. 对重要危险源、环境有害因素、辐射控制区及其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应急响应和要求,负有互相交底和警示义务。
3. 在生产过程中应尽力实现生产安全“零事故”、环境安全“零污染”目标。
4. 材料选用应严格遵守环境友好原则,禁止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毒、有害的材料。
5.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防护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7. 应对合同活动进行全面、深入、动态的危险源辨识和环境因素识别及风险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管理方案,进行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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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各项经济活动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在经济工作中的各项业务活动,防止发生各种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形成廉洁协议,本协议为合同组成部分。
1. 甲、乙双方应加强本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3.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不得获取不正当利益,双方单位有义务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行为。
4. 甲方及工作人员事前、事中、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和接受乙方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等,下同);不准报销应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有关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内容同上)。
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装修住房、婚丧嫁娶等机会向乙方敛财;不得要求乙方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在出国(境)、旅游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乙方不得在上述方面为甲方提供特殊照顾。
6.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乙方不得借机向甲方提供影响公正执行合同的上述活动。
7.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对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双方主管部门在调查涉嫌违法违纪人员时,对方应给予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情况及证据。
8. 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应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将拒绝接受有关人员在甲方从事业务活动,取消乙方合格供应商(承包商)资格。
9. 双方保证已全面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使相关人员知悉其所应承担的廉政责任。
举报电话: 029-86158574/029-8615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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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杜绝“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承诺
1.1乙方承诺建立职责明确的防造假体系,采取措施防止内外部造假(欺诈)的行为/记录的产生。
1.2乙方承诺保证诚信履约,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造假等有失诚信的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按下述要求处理。甲方有权选择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实际损失之一方式要求乙方承担因弄虚作假造成的违约责任。
1.3乙方承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与质量管理要求,不发生违反“防造假十大禁令”即:严禁隐瞒或谎报事件;严禁质检不合格放行;严禁默认或指示作假严禁报告记录作假;严禁作业活动超授权严禁产品仿冒侵专利;严禁资质文件不真实严禁虚报资源与配置;严禁产品以次充好严禁冒名顶替签姓名。
1.4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违法或有失诚信的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将乙方列为“黑名单”供应商,且甲方有权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完成未履行部分或被终止部分的工作,乙方承诺承担甲方为执行和完成前述工作而引起的一切合理且必要的额外费用与损失。
1.5乙方承诺不在本合同中使用曾经在中核集团成员单位项目中涉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违法或有失诚信的责任人。
1.6如甲方允许分包,乙方需对其分包单位进行防造假管理,杜绝造假事件,乙方分包单位出现的造假行为将等同于乙方造假,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质量诚信保证
乙方应严格履行防造假义务,并严格执行甲方除合同其他章节规定外的如下防造假要求:
2 .1乙方核查完工报告中第三方检测报告的真伪,自身产生的制造和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并记录核查情况。
2 . 2 乙方应核查人员资格和笔迹, 杜绝性能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文件中代签字或漏签字现象;
2 . 3 如发现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存疑,乙方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或按照不符合项相关程序规定立即发出不符合报告(NCR)。
2 . 4 乙方建立防造假管理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杜绝造假行为。
造假是指为获取个人或组织的不当利益或其他目的,在资质、数据、记录、报告、证明文件、实物、标识或品牌等方面存在伪造、变造、仿冒、篡改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发生如下行为即为造假行为:
3.1 乙方擅自更改、伪造报告,其中制造完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性能试验报告、过程检验/试验报告、 焊接记录、热处理报告/记录、质量证明书等;
3.2 乙方提供冒牌产品、贴牌产品;
3.3 乙方提供性能试验报告、过程检验/试验报告等文件,有代替他人签字、伪造他人签字;
3.4 甲方、业主或政府监管机构发现及认定的发生在本合同的造假行为。
4.责任追究
4.1 乙方发生上述造假行为,甲方有权按如下约定从剩余未支付合同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的乙方违约金,剩余未支付合同款项不足部分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单次违约金不低于10000元,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同时甲方将扣除造假货物对应货款,乙方须赔付由于货物造假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造假行为分类 |
违约金 * |
|
|
物项交付前 |
物项交付后 |
乙方擅自更改报告 |
合同价 5%/ 次 |
合同价 5%/ 次 |
乙方伪造报告 |
合同价 5%/ 次 |
合同价 5%/ 次 |
乙方提供冒牌产品或未经甲方同意的贴牌产品 |
合同价 5%/ 次 |
合同价 5%/ 次 |
被政府监管机构发现及认定的发生在本合同项下物项或文件上的造假行为 |
合同价 5%/ 次 |
合同价 5%/ 次 |
4.2 甲方认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乙方屡次重犯的或乙方拒不配合整改的,甲方将行使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并保留索赔权利。
4.3 甲方有权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完成未履行部分或被终止部分的工作,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执行和完成前述工作而引起的一切合理且必要的额外费用与损失。
4.4 甲方针对乙方造价性质程度,将上报中核供应链申请将供应商列入中核集团黑名单,并在中核集团系统内进行通报。
4.5上述条款的履行不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保证责任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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