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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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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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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自然(浦)挂 2022 第 6 号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淮自然(浦)挂 2022第6号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 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淮自然(浦)挂 2022第6号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清审批复(2022)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运河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北侧、勤政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6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1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145.6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75112.75平方米、商业2657.24平方米、配套用房4412.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812.98平方米;架空层面积215.36平方米。容积率2.28,建筑密度21.49%,绿地率35.1%,机动车停车位80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02辆。配套实施电气、给排水、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工程。 具体详见设计方案,最终建筑面积以通过审批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 41659.28 万元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58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 26 日历天,施工工期 932 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 ;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 【 设施、材料、设备 (其中也含专业设备)、构配件等 】 产品质量须符合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图集标准规范要求(含施工过程中更新的),工程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 范围: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的工程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含水土保持、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桩基、降水排水、大型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及专线、暖通、电梯、太阳能、通风、绿色建筑、节能、充电桩、装配式(装配率满足相关文件要求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钢结构及雨棚(含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屋面出入口、疏散通道等雨棚)、幕墙、机械停车位等】、室外消防、综合管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地上、地下标识标牌及划线、门牌及楼宇牌、公共部位、停车位、门卫、机房、物业及社区用房、泵房、配电房等)、人防工程(含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及专线、三防、暖通、通风、平战转换及预案编制等)、景观绿化工程(含道路、雨污水、硬质铺装、绿化、小品、大门、围墙、亮化、景观给水、雨水回收、健身设施、垃圾房、雨棚等)、水电气工程【含临时水电、自来水工程(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供水工程)、居配电、燃气(常规工程安装及延伸服务等)】、三网合一工程(含移动/联通/电信网络等)、有线电视、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智慧工地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设计变更。
注:含红线内至红线外接入点的居配电、燃气、三网合一工程(含移动 /联通/电信网络等)、有线电视、给排水,以及与用地红线外的市政道路之间的道路工程、给排水接入至市政管网工程、等。
( 2)物资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其中也含专业设备)、预制构件及工器具等采购。
( 3)施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与用地红线外的市政道路之间的道路工程、给排水接入至市政管网工程、居配电接入至红线外环网柜工程、燃气工程、三网合一工程(含移动/联通/电信网络等)、有线电视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工程验收(含所有专项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 具备以下 ①+②或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⑤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 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总承包业绩。
( 2)施工业绩: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业绩。
说明:以上( 1)和(2)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必须提供政府性网站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3)设计业绩: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6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经图审部门盖章备案),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3.2自 2021 年 12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2 年 12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3 年 09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2018 年 12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 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 有效期内的全部劳动合同 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不得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审查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 4 年 01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asggzy.gov.cn/epointweb/- 建设工程 -投标人)。
4.3平台及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4 年 0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gov.cn/epointweb/ 同时发布。
招标人:淮安市运河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 139号苹果国际4楼
联系人:徐工, 0517-835900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市武夷大厦 17楼
联系人:袁贵霞、姚宏善, 13511547699、13305235831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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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自然(浦)挂 2022 第 6 号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淮自然(浦)挂 2022第6号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 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淮自然(浦)挂 2022第6号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清审批复(2022)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运河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北侧、勤政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6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1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145.6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75112.75平方米、商业2657.24平方米、配套用房4412.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812.98平方米;架空层面积215.36平方米。容积率2.28,建筑密度21.49%,绿地率35.1%,机动车停车位80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02辆。配套实施电气、给排水、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工程。 具体详见设计方案,最终建筑面积以通过审批的设计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 41659.28 万元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58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 26 日历天,施工工期 932 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 ;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 【 设施、材料、设备 (其中也含专业设备)、构配件等 】 产品质量须符合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图集标准规范要求(含施工过程中更新的),工程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 范围: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的工程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含水土保持、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桩基、降水排水、大型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及专线、暖通、电梯、太阳能、通风、绿色建筑、节能、充电桩、装配式(装配率满足相关文件要求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钢结构及雨棚(含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屋面出入口、疏散通道等雨棚)、幕墙、机械停车位等】、室外消防、综合管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地上、地下标识标牌及划线、门牌及楼宇牌、公共部位、停车位、门卫、机房、物业及社区用房、泵房、配电房等)、人防工程(含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及专线、三防、暖通、通风、平战转换及预案编制等)、景观绿化工程(含道路、雨污水、硬质铺装、绿化、小品、大门、围墙、亮化、景观给水、雨水回收、健身设施、垃圾房、雨棚等)、水电气工程【含临时水电、自来水工程(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供水工程)、居配电、燃气(常规工程安装及延伸服务等)】、三网合一工程(含移动/联通/电信网络等)、有线电视、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智慧工地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设计变更。
注:含红线内至红线外接入点的居配电、燃气、三网合一工程(含移动 /联通/电信网络等)、有线电视、给排水,以及与用地红线外的市政道路之间的道路工程、给排水接入至市政管网工程、等。
( 2)物资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其中也含专业设备)、预制构件及工器具等采购。
( 3)施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与用地红线外的市政道路之间的道路工程、给排水接入至市政管网工程、居配电接入至红线外环网柜工程、燃气工程、三网合一工程(含移动/联通/电信网络等)、有线电视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工程验收(含所有专项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 具备以下 ①+②或①+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⑤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 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总承包业绩。
( 2)施工业绩: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业绩。
说明:以上( 1)和(2)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必须提供政府性网站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3)设计业绩: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6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经图审部门盖章备案),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3.2自 2021 年 12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2 年 12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3 年 09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2018 年 12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 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 有效期内的全部劳动合同 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不得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审查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 4 年 01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asggzy.gov.cn/epointweb/- 建设工程 -投标人)。
4.3平台及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4 年 0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gov.cn/epointweb/ 同时发布。
招标人:淮安市运河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 139号苹果国际4楼
联系人:徐工, 0517-835900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市武夷大厦 17楼
联系人:袁贵霞、姚宏善, 13511547699、13305235831
2023 年 12 月 13 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