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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东校区(暂定名)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东校区(暂定名)项目 已 由 南通 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以 通行审批【 2023】 341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东校区(暂定名)施工总承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洪江东路以北、观阳路以南、静海大道以东、通盛大道以西;
2.1.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60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15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投资估算暂定为 2.66亿元。
2.1.3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工程费用约人民币 2亿元;
2.1.4 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02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05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2.1.5 其他: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土建、水电安装、空调通风、消 防、幕墙、钢结构、智能化、精装修等内容的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 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 拟派项目负责人双 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 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 2021〕 40号 ) 文件要求执行。
3.3 自 2018年 12月 1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 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 建设单位 (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 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 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 料,缺一不可。
(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 ”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 3)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需为牵头人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竣工验收证明须 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盖章,施 工总承包项目中如中标通知书或施工 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施工总承包中单项合 同总价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否则不予认可。
( 4)上述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 (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商业建筑 (如商场、金融建筑等 ),旅游建筑 (如酒店、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 (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 (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交通运输类建筑 (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 近 2年(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 1年(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 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的;
? 近三个月(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详见附件一。
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 10家时,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对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打分, 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10 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为 9-10家 (含 )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不再进行打分 ) ;
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 9 家时,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规定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① -⑤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①按“有限数量制 ”评分项中的“类似业绩 ” 得分高的优先;
②如“类似业绩 ”的得分相同时,则按“项目负责人答辩 ”得分高的优先;
③如“项目负责人答辩 ”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④如“奖项 ”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 ”得分高的优先;
⑤如“认证体系 ”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财务状况 ”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 如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 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 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将保 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4.3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 (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 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评标办法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 12月 19 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 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年 12月 26日 9:30 。
7.2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通紫琅科技城 6号楼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0513-59001899
招标代理: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 555号鸿鸣摩尔 1幢 13层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 18115810507
资格预审 (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满分 30分
一、企业财务状况(满分 5分)
1 、申请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有效期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的得 2分。
2 、 2022年资产负债率(满分 3分)
2022 年资产负债率< 75%的得 3分; 75%≤ 2022年资产负债率< 85%得 2 分; 2022年资产负债率≥ 85%得 1分;
提供投标人 2022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注:①请将财务审计报告损益表(或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表中相关数据着重标注,供资审委员会核查;
②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100%。【申请人在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计算式及结果,资审委员会复核,净资产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资产负债率计算结算以百分比描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不接受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仅供招投标使用、银行使用等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不接受企业合并报表相关数据。
二、认证体系 ( 满分 3分 )
1 、申请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2 、申请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3 、申请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的,得 1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至“其他材料”中,否则不得分。如证书扫描不清晰 , 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三、类似业绩 (满分 7分 )
1 、 自 2018年 12月 1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分 ,本小项最多得 4分;
2 、 自 2018年 12月 1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分 ,本小项最多得 3分;
(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 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 建设单位 (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 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 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 料,缺一不可。
(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 ”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 3)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需为牵头人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竣工验收证明须 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盖章,施 工总承包项目中如中标通知书或施工 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施工总承包中单项合 同总价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建设单位证明 文件(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 4)上述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 (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商业建筑 (如商场、金融建筑等 ),旅游建筑 (如酒店、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 (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 (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交通运输类建筑 (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 5)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投标人应当另外再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以及该工程业绩属于本项目拟投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 2014〕 701号文件执行: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主要管理人员享有。)
( 6)本项业绩与资格要求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本项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四、奖项( 8分)
投标人自 2020年 12月 1日至今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不含参建工程)每获得过 1个 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的得 2分,最多得 4分;
投标人自 2021年 12月 1日至今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不含参建工程)每获得过 1个省优奖的得 2分,最多得 4分。
注:①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
②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如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的,获奖证书与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落款时间仅有年月的,视为当年当月 1日;
③省优奖是指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厅或建筑业(相关)协会颁发的奖项(如扬子杯、黄山杯、天府杯、钱江杯、白玉兰等)。
④如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能反映其为房屋建筑工程的,需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于诚信库中)。
五、投标单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现场答辩,采用暗标 (满分 7 分 )
( 1)评标委员会对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考 核,并根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优秀: 7.0(含)~ 5.0(不含)分; 良好: 5.0(含 ) ~3.0 (不含)分;一般: 3.0(含)~ 0 (含)分。资审委员会为 5名及以 上成员, 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2)答辩采用现场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上述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须派两人至现场答辩,一人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另一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本人身 份证原件(以便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参加答辩还需提供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公司任命书原件,于资格预审文件 中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到达答辩现 场参加答辩。主要管理人员未携带上述材料 或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 加答辩的,本评分项得 0分。
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附件二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 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 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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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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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 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 ;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 ,平均值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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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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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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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 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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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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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 人 |
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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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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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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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 ”第 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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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 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 量清单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 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投标人远程 参与开标会 议诚信承诺 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格 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 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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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管查 询结果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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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5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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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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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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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4分 技术标: 1 6 分(施工组织设计 14分、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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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6.5% 、 97%、 97.5%、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 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 96.5% 、 97%、 97.5%、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 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 70%、 75%、 80%、 85% ,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 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90% ;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 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 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2(1 ) |
投标报价 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4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 低 1% 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 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2) |
施工组织设 计( 1 4 分, 暗标)
|
1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 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对于分项评分,计分单元为 0.01 分。 3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不包含第 4 项篇幅扣分 ) 。 4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 0.02 分。 5 、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人员名称 、页眉页脚 、页码、水 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 以识别投标 人的标记,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 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 一为黑色仿 宋 _GB2312 , 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 号字体。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违反招 标文件暗标 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 , 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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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无此项 |
评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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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页数 ≤1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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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页数 ≤1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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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页数 ≤1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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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页数 ≤1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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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页数 ≤15 页 ) |
0 |
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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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页数 ≤3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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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页数 ≤2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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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页数 ≤5 页) |
0 |
0.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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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现场答辩 ( 2 分,暗标) |
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问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 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用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 ) ,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进行现场答辩的,不得分。 |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东校区(暂定名)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东校区(暂定名)项目 已 由 南通 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以 通行审批【 2023】 341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东校区(暂定名)施工总承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洪江东路以北、观阳路以南、静海大道以东、通盛大道以西;
2.1.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60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15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投资估算暂定为 2.66亿元。
2.1.3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工程费用约人民币 2亿元;
2.1.4 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02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05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2.1.5 其他: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土建、水电安装、空调通风、消 防、幕墙、钢结构、智能化、精装修等内容的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 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 拟派项目负责人双 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 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 2021〕 40号 ) 文件要求执行。
3.3 自 2018年 12月 1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 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 建设单位 (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 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 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 料,缺一不可。
(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 ”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 3)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需为牵头人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竣工验收证明须 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盖章,施 工总承包项目中如中标通知书或施工 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施工总承包中单项合 同总价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否则不予认可。
( 4)上述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 (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商业建筑 (如商场、金融建筑等 ),旅游建筑 (如酒店、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 (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 (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交通运输类建筑 (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 近 2年(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 1年(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 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的;
? 近三个月(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详见附件一。
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 10家时,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对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打分, 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10 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为 9-10家 (含 )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不再进行打分 ) ;
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 9 家时,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规定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① -⑤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①按“有限数量制 ”评分项中的“类似业绩 ” 得分高的优先;
②如“类似业绩 ”的得分相同时,则按“项目负责人答辩 ”得分高的优先;
③如“项目负责人答辩 ”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④如“奖项 ”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 ”得分高的优先;
⑤如“认证体系 ”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财务状况 ”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 如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 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 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将保 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4.3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 (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 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评标办法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 12月 19 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 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年 12月 26日 9:30 。
7.2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通紫琅科技城 6号楼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0513-59001899
招标代理: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 555号鸿鸣摩尔 1幢 13层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 18115810507
资格预审 (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满分 30分
一、企业财务状况(满分 5分)
1 、申请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有效期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的得 2分。
2 、 2022年资产负债率(满分 3分)
2022 年资产负债率< 75%的得 3分; 75%≤ 2022年资产负债率< 85%得 2 分; 2022年资产负债率≥ 85%得 1分;
提供投标人 2022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注:①请将财务审计报告损益表(或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表中相关数据着重标注,供资审委员会核查;
②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100%。【申请人在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计算式及结果,资审委员会复核,净资产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资产负债率计算结算以百分比描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不接受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仅供招投标使用、银行使用等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不接受企业合并报表相关数据。
二、认证体系 ( 满分 3分 )
1 、申请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2 、申请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3 、申请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的,得 1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至“其他材料”中,否则不得分。如证书扫描不清晰 , 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三、类似业绩 (满分 7分 )
1 、 自 2018年 12月 1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分 ,本小项最多得 4分;
2 、 自 2018年 12月 1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分 ,本小项最多得 3分;
(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 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 建设单位 (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 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 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 料,缺一不可。
(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 ”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 3)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需为牵头人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竣工验收证明须 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盖章,施 工总承包项目中如中标通知书或施工 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施工总承包中单项合 同总价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建设单位证明 文件(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 4)上述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 (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商业建筑 (如商场、金融建筑等 ),旅游建筑 (如酒店、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 (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 (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交通运输类建筑 (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 5)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投标人应当另外再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以及该工程业绩属于本项目拟投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 2014〕 701号文件执行: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主要管理人员享有。)
( 6)本项业绩与资格要求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本项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四、奖项( 8分)
投标人自 2020年 12月 1日至今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不含参建工程)每获得过 1个 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的得 2分,最多得 4分;
投标人自 2021年 12月 1日至今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不含参建工程)每获得过 1个省优奖的得 2分,最多得 4分。
注:①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
②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如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的,获奖证书与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落款时间仅有年月的,视为当年当月 1日;
③省优奖是指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厅或建筑业(相关)协会颁发的奖项(如扬子杯、黄山杯、天府杯、钱江杯、白玉兰等)。
④如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能反映其为房屋建筑工程的,需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于诚信库中)。
五、投标单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现场答辩,采用暗标 (满分 7 分 )
( 1)评标委员会对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考 核,并根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优秀: 7.0(含)~ 5.0(不含)分; 良好: 5.0(含 ) ~3.0 (不含)分;一般: 3.0(含)~ 0 (含)分。资审委员会为 5名及以 上成员, 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2)答辩采用现场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上述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须派两人至现场答辩,一人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另一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本人身 份证原件(以便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参加答辩还需提供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公司任命书原件,于资格预审文件 中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到达答辩现 场参加答辩。主要管理人员未携带上述材料 或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 加答辩的,本评分项得 0分。
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附件二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 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 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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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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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 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 ;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 ,平均值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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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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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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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 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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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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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 人 |
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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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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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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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 ”第 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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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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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 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 量清单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 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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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远程 参与开标会 议诚信承诺 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格 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 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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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管查 询结果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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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5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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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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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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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4分 技术标: 1 6 分(施工组织设计 14分、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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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6.5% 、 97%、 97.5%、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 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 96.5% 、 97%、 97.5%、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 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 70%、 75%、 80%、 85% ,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 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90% ;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 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 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2(1 ) |
投标报价 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4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 低 1% 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 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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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施工组织设 计( 1 4 分, 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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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 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对于分项评分,计分单元为 0.01 分。 3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不包含第 4 项篇幅扣分 ) 。 4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 0.02 分。 5 、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人员名称 、页眉页脚 、页码、水 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 以识别投标 人的标记,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 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 一为黑色仿 宋 _GB2312 , 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 号字体。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违反招 标文件暗标 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 , 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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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无此项 |
评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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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页数 ≤1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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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页数 ≤1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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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页数 ≤1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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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页数 ≤10 页) |
0 |
1.4-2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页数 ≤15 页 ) |
0 |
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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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页数 ≤3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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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页数 ≤20 页)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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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页数 ≤5 页) |
0 |
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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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现场答辩 ( 2 分,暗标) |
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问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 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用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 ) ,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进行现场答辩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