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服务条款适用于招标采购网会员,若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提供的服务,您必须同意接受此服务条款。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本服务条款适用于中国招标采购网用户,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服务条款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与中国招标采购网达成一致,成为中国招标采购网平台用户。阅读本服务条款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公司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我已经阅读并接受《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这表示用户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二、服务简介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包括普通个人用户,免费企业会员,收费企业会员)注册时,必须同意:
1. 提供真实、准确、即时、完整的个人/企业资料。同时,应根据情况变化维护并及时更新注册信息,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即时、完整性。
2、一旦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用户资料含有不准确甚至是虚假内容,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利中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注册帐号可以是英文、数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但是用户注册的帐号或者填写的昵称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机构的名称或者是它们的缩写。
(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您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而对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名重开一个新用户名。
(5)为避免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用户进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按钮,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用户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五、用户隐私制度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采购网)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一旦您选择使用,即表示您已经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声明来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
1、本注册条款所涉及的隐私是指:在会员注册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帐户时,使用其它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产品或服务,访问中国招标采购网网页,或参加任何形式的会员活动、培训活动时,中国招标采购网会收集的会员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包括会员的姓名、昵称、电邮地址、出生日期、性别、职业、所在行业、工龄,真实头像,籍贯,公司名称,QQ号码,公司地址,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简介,公司固话传真,公司主页,公司主要做的项目等。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自动接收并记录会员的浏览器和服务器日志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IP地址、在线、无线信息、信件等资料。
2、中国招标采购网收集上述信息将用于:提供网站服务、改进网页内容,满足会员对某种产品、活动的需求、通知会员最新产品、活动信息、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给会员带来更多商业机会等。
3、我们网站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来确保我们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务器备份数据和对用户密码加密。尽管我们有这些安全措施,但请注意在因特网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
4、中国招标采购网可能利用工具,为合作伙伴的网站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有关数据也会作统计用途。网站会将所记录的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数据整合起来,以综合数据形式供合作伙伴参考。综合数据会包括人数统计和使用情况等资料,但不会包含任何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数据。
5、信息的披露和使用:们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和交易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为方便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及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服务(以下称其他服务),您同意并授权中国招标采购网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递给您同时接受其他服务的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从为您提供其他服务的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用于识别和(或)确认您的身份,或解决争议,或有助于确保网站安全、限制欺诈、非法或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以执行我们的服务协议。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保护您的生命、财产之安全或为防止严重侵害他人之合法权益或为公共利益之需要。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改进我们的服务,并使我们的服务更能符合您的要求,从而使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得到更好的使用体验。您同意我们利用您的个人信息与您联络,并向您提供您感兴趣的信息,如:产品信息。您接受“服务协议”和本隐私声明即为明示同意收取这些资料。您同意,您的个人信息可以被搜索引擎搜索,并在搜索结果中显示,由此给您带来更多的合作机会。您同意并授权中国招标采购网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递给中国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中国招标采购网合作伙伴、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以助于中国招标采购网给您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其他服务、合作伙伴等。法律规定的其他需披露您个人信息的情况。
6、关于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上传或张贴的内容
(1)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上传或张贴的内容(包括照片、文字、附件、帖子、招投标信息、个人合作名片、公司名录和黄页、工程信息等),视为会员授予中国招标采购网免费、非独家的使用权,中国招标采购网有权为展示、传播及推广、促使合作等前述张贴内容的目的,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等。该使用权持续至会员书面通知中国招标采购网不得继续使用,且中国招标采购网实际收到该等书面通知时止。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中国招标采购网合作伙伴、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均可使用。
(2)因会员进行上述上传或张贴,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索赔要求的,会员承担全部责任。
(3)任何第三方对于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内容进行复制、修改、编辑、传播等行为的,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行为人承担,与中国招标采购网无关。
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中国招标采购网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中国招标采购网根据本注册条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无法访问、访问速度缓慢、存储数据丢失、会员个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时,中国招标采购网可中止履行本注册条款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六、拒绝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服务提供是建立在免费的基础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除外。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中国招标采购网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担保。用户不会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信息,中国招标采购网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七、有限责任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或其他一切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形象受损,所以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八、不提供零售和商业性服务
用户使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服务的权利是企业的。个人用户只能是一个公司或实体的商业性组织下的所属员工。用户承诺:未经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作其他商业用途。
九、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
用户承诺:
1、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部分法规请见附录),不得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不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
5、遵守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如果中国招标采购网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中国招标采购网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用户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电子公告服务,包括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也须遵守本条的规定以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将专门发布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样适用于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十、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十一、结束服务
用户或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服务。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建议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不满,用户只有以下的追索权:
1、不再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
2、结束用户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资格。
3、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十二、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用户,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时,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本站免费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十三、 参与广告策划
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中国招标采购网各项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四、 内容的所有权
中国招标采购网对其独立采编的或从第三方获得合法许可的信息内容,内容的定义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全部中国招标采购网虚拟社区服务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在本站发表、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站没有义务查实文章或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的出处及其真实性。如果您是文章、图片等资料的版权所有人,请与我们联系并说明具体文章标题,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及时加上版权信息,如果您反对中国招标采购网使用,在收到身份证明、版权证明和删除要求后我们会立即删除有版权问题的内容。
十五、 法律
用户和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以及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产生的争议交由仲裁解决,但是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选择采取诉讼方式,并有权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十六、 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用户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用户服务的帐号。
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信网部2023年真如3号楼数据中心五期消防安防建设项目监理比选(第二次)-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5-26 18:32:5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5-27 08: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5-29 17:00:00 | |
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信网部2023年真如3号楼数据中心五期消防安防建设项目监理比选(第二次)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信网部 2023年真如 3号楼数据中心五期消防安防建设项目监理比选(第二次) ,项目编号: TM-DXBX20230532 ,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息网络部 ,代理机构为 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 由比选人自筹(股份云网发 [2023]144号)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1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310 万元,预估监理费用 9.13 万元(不含税价格),工程编号: 23SH000390001 ,工程名称: 真如 3号楼数据中心五期消防安防建设项目监理比选 ,建设地点: 上海 。 1.2 比选范围: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信网部 2023年真如 3号楼数据中心五期消防安防建设项目工程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具体包括: 在真如 3号楼数据中心五期消防安防建设,安装一套有管网 IG541气体灭火系统,配置 92个 90L气消钢瓶,同步进行配套消防报警系统、事故后通风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改造建设;安装 15套具有人脸识别功能门禁控制设备;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扩建,建设 88个网络高清视频摄像点,同步新建 9台 16路 NVR录像机(每台配置 8T硬盘)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监理”品类确定;“监理”品类属于“充足供应源市场”,供应商处理原则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中“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执行。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 -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3服务期限: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 45 个日历日内完成。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 1.5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监理费用折扣最高为 90.00%(不含 90.00%)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 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资 质要求: 须具有第 ① 项或第 ② 项资质: ① 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 2.3 业绩要求: 2020 年 1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 3份(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 1)如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的任意 1份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及与订单相对应的任意 1份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 、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完整截图。若发票内容无法证明与单项合同或订单的对应关系,可在提供发票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结算单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对于模糊不清或网站查询无果或作废的发票不予认可。 4 、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4 人员要求(须提供缴费期为唱价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 唱价 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4.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质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参选人)。 2.4.2 具备与本项目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3人。 2.5 信誉要求 :参选人 2020年 1月 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6月 1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8 年 6月 1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8 年 6月 1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 10)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 11)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2)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4)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6)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 5月 27日 8时 30分至 2023年 5月 29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潜在参选人须在此时间期限内完成 4.2.1登记申领及 4.2.3费用支付工作,未在此期间完成以上 4.2.1登记申领及 4.2.3费用支付工作的,视作为标书未获取成功。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 ,通过“招投标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参选人注册”。 4.2.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4.2.3 支付要求:潜在参选人可以选择“线上支付”或“线下支付”。 线上支付: 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申领详情页面,点击支付,待跳转至相应线上支付页面进行支付费用。线下支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长寿路支行,账户名: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帐号: 3110230018420002635;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 本项目采用电子参选,参选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6月 2日 10时 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 通过 “ 招投标 - 我的项目 ” 模块或通过 “ 电子采购入口 ” 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 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号 1楼大堂。 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参选人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送达指定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号 1楼大堂),比选代理工作人员接收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参选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4 本项目唱价将于 5.1规定的同一时间在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号招标代理部会议室进行,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 https://cloudmeeting.189.cn/download.html)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 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6. 参选 人注册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招投标办理 -去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注册过的潜在 参选 人,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 比选 文件。 6.2 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 参选 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电子 参选 文件编制和 参选 ,并确保 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操作指引 -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 4008227188,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 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 bfdzyzzy.gyl@chinaccs.cn 。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8.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8.1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息网络部 比选人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 四川北路 61号 1001室 比选人联系方式: 汤女士, 021-66089009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 丁美香、郑钊 联系电话: 18117597846、 18817833663 电子邮件 : dingmeixiang.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 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 200085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 俞女士、王女士 ; 联系电话: 021-66273199 传真: 021-63241669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 -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