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服务条款适用于招标采购网会员,若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提供的服务,您必须同意接受此服务条款。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本服务条款适用于中国招标采购网用户,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服务条款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与中国招标采购网达成一致,成为中国招标采购网平台用户。阅读本服务条款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公司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我已经阅读并接受《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这表示用户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二、服务简介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包括普通个人用户,免费企业会员,收费企业会员)注册时,必须同意:
1. 提供真实、准确、即时、完整的个人/企业资料。同时,应根据情况变化维护并及时更新注册信息,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即时、完整性。
2、一旦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现用户资料含有不准确甚至是虚假内容,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利中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注册帐号可以是英文、数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但是用户注册的帐号或者填写的昵称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机构的名称或者是它们的缩写。
(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您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而对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名重开一个新用户名。
(5)为避免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用户进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按钮,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用户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五、用户隐私制度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采购网)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一旦您选择使用,即表示您已经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声明来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
1、本注册条款所涉及的隐私是指:在会员注册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帐户时,使用其它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产品或服务,访问中国招标采购网网页,或参加任何形式的会员活动、培训活动时,中国招标采购网会收集的会员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包括会员的姓名、昵称、电邮地址、出生日期、性别、职业、所在行业、工龄,真实头像,籍贯,公司名称,QQ号码,公司地址,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简介,公司固话传真,公司主页,公司主要做的项目等。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自动接收并记录会员的浏览器和服务器日志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IP地址、在线、无线信息、信件等资料。
2、中国招标采购网收集上述信息将用于:提供网站服务、改进网页内容,满足会员对某种产品、活动的需求、通知会员最新产品、活动信息、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给会员带来更多商业机会等。
3、我们网站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来确保我们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务器备份数据和对用户密码加密。尽管我们有这些安全措施,但请注意在因特网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
4、中国招标采购网可能利用工具,为合作伙伴的网站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有关数据也会作统计用途。网站会将所记录的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数据整合起来,以综合数据形式供合作伙伴参考。综合数据会包括人数统计和使用情况等资料,但不会包含任何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数据。
5、信息的披露和使用:们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和交易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为方便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及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服务(以下称其他服务),您同意并授权中国招标采购网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递给您同时接受其他服务的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从为您提供其他服务的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用于识别和(或)确认您的身份,或解决争议,或有助于确保网站安全、限制欺诈、非法或其他刑事犯罪活动,以执行我们的服务协议。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保护您的生命、财产之安全或为防止严重侵害他人之合法权益或为公共利益之需要。您同意我们可批露或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改进我们的服务,并使我们的服务更能符合您的要求,从而使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得到更好的使用体验。您同意我们利用您的个人信息与您联络,并向您提供您感兴趣的信息,如:产品信息。您接受“服务协议”和本隐私声明即为明示同意收取这些资料。您同意,您的个人信息可以被搜索引擎搜索,并在搜索结果中显示,由此给您带来更多的合作机会。您同意并授权中国招标采购网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递给中国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中国招标采购网合作伙伴、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以助于中国招标采购网给您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其他服务、合作伙伴等。法律规定的其他需披露您个人信息的情况。
6、关于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上传或张贴的内容
(1)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上传或张贴的内容(包括照片、文字、附件、帖子、招投标信息、个人合作名片、公司名录和黄页、工程信息等),视为会员授予中国招标采购网免费、非独家的使用权,中国招标采购网有权为展示、传播及推广、促使合作等前述张贴内容的目的,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等。该使用权持续至会员书面通知中国招标采购网不得继续使用,且中国招标采购网实际收到该等书面通知时止。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中国招标采购网合作伙伴、中国招标采购网关联公司均可使用。
(2)因会员进行上述上传或张贴,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索赔要求的,会员承担全部责任。
(3)任何第三方对于会员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内容进行复制、修改、编辑、传播等行为的,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行为人承担,与中国招标采购网无关。
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中国招标采购网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中国招标采购网根据本注册条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中国招标采购网网站无法访问、访问速度缓慢、存储数据丢失、会员个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时,中国招标采购网可中止履行本注册条款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六、拒绝提供担保和免责声明
用户明确同意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服务提供是建立在免费的基础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除外。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中国招标采购网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担保。用户不会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信息,中国招标采购网也不会在这里作明确担保。
七、有限责任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或其他一切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致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形象受损,所以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八、不提供零售和商业性服务
用户使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服务的权利是企业的。个人用户只能是一个公司或实体的商业性组织下的所属员工。用户承诺:未经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作其他商业用途。
九、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
用户承诺:
1、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部分法规请见附录),不得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不利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
5、遵守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如果中国招标采购网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中国招标采购网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用户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电子公告服务,包括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也须遵守本条的规定以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将专门发布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样适用于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十、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十一、结束服务
用户或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服务。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建议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不满,用户只有以下的追索权:
1、不再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
2、结束用户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的资格。
3、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十二、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用户,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时,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本站免费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十三、 参与广告策划
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中国招标采购网各项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四、 内容的所有权
中国招标采购网对其独立采编的或从第三方获得合法许可的信息内容,内容的定义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全部中国招标采购网虚拟社区服务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在本站发表、转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站没有义务查实文章或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的出处及其真实性。如果您是文章、图片等资料的版权所有人,请与我们联系并说明具体文章标题,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及时加上版权信息,如果您反对中国招标采购网使用,在收到身份证明、版权证明和删除要求后我们会立即删除有版权问题的内容。
十五、 法律
用户和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有关本协议以及使用中国招标采购网的服务产生的争议交由仲裁解决,但是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选择采取诉讼方式,并有权选择受理该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十六、 中国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用户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用户服务的帐号。
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
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 23 年 5 月 10 日
目 录
致: 各受邀 合格单位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三 、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详见 第三章 )
四 、标书认购: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23 年 5 月 15 日在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 项目经理部 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日期:20 23 年 5 月 30 日 10 : 3 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招标人另行通知
3、开标地点: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投标截止前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招标解释权归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15111140327
邮箱: 507211515 @qq.com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1 |
项目名称 |
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工程 。 |
1.2 |
招标人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3 |
项目 地点 |
浏阳经开区康宁路以南, 319国道以北,丁香路两厢(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金阳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 项目经理部 )。
|
1. 4 |
招标范围 |
|
1.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且 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壹级资质,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证合一) ; 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 ( 1)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
1.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7 |
质量要求 |
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为 “合格”产品 。 |
1.8 |
供货 日期 |
/ |
1.9 |
领取招标文件 |
时间: 20 23 年 5 月 15 日 |
1.10 |
踏勘工程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12 |
书面提疑 |
无 |
1.1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投标文件编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1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成 |
1.15 |
投标截止 |
截止时间: 20 22 年 5 月 30 日 10:30 前送达。 |
1.16 |
开 标 |
开标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
1.17 |
评标地点 |
湖南建工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网址: http://ec.hnjgcg.com/) |
1.18 |
开标顺序 |
开标顺序:随机 |
1.19 |
开标程序 |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
1.2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个日历天。 |
1.21 |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 ,副本 叁份 。 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启封;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承包人审核,并要求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 一 份,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承诺书原件; |
1.22 |
其他事项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邀请、投标人
须知
、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合同条款
的先后顺序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没收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没收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4 .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 |
1工程概况 :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详见招标清单)。
2 招标范围: 承包范围以加盖好施工图审查专业章的的设计施工图纸,经设计院、建设方、监理方、甲方审核确认的会议纪要、技术交底、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或核定单、联系单范围内的 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 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 内容 。
2. 1.根据土建或专项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和优化设计。
2. 2 甲方进行整体打磨、清凿和卫生清理后向乙方移交场地。乙方接收场地后进行细部基层清理打磨;刷素水泥浆;墙角压槽 (方通由甲方提供);50mmC30细石混凝土浇筑,内配4@150钢筋网,找平压光,按要求切分隔缝(砼、钢筋网由甲方提供);打磨、清扫、清缝;1~2mm环氧地坪漆平涂;现场成品保护、卫生清理、红线内材料二次转运和垃圾转运。
2. 3.墙面标识、标线面层油漆或涂料;地面标识、标线施工;车位数标识;15mm高踢脚线油漆。
2. 4.地下室排水沟和检查井基座、角铁和盖板安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2. 5.承包方式:
3承包方式: 按专业分包进行管理,包工、包料(除上述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其它所有主材、辅材和耗材均由乙方提供)、包施工机具设备(含设备的进出场及维修保养、所有活动架无论高度均由乙方承担),包工期、包质量、包风险、包技术措施、包安全文明施工(以甲方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细则为准)、包现行规范内的所有试验和检测、包施工全部风险(合同签订后的人工及材料涨价风险均已考虑在本合同单价中,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包资料 {乙方确保验收通过、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和竣工资料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报验资料(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技术资料等],包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方案、二次深化图纸,此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如甲方已完成了该部分内容,乙方承诺此部分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直接从第一笔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包保险(含社保费、保险费、公积金、意外险等所有保险费用)、包维护、包工程管理、包现场环保工作、劳动保障津贴、利润、税金(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仅按最新税率调整税金)等一切费用。
3.1、承包范围不包括: 成品定制或采购的标志、标牌、停车限位器、减速带、导视标、反光镜、立柱警示标志、指引指示牌等交通附属设施、设备不在本次施工范围,但包含在本专业深化设计范围内。
4 工期要求:
4.1、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通知为准)
3.2、完工日期为2023年8月1日(具体完工日期以甲方出具进度计划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日历天数为60日历天。
5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
6 质量等级: 本工程要求达到国家 相关规范要求 合 格标准且满足本工程设计标准及 邀标人 要求,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和行业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1CJ104-1《水性EAU地(路)面面层工程做法—水性EAU无硫净味运动场地、复合树脂彩色路面及地坪面层》;CECS 328-2012《整体地坪工程技术规程》;GB 38468-2019《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T/CECS 1066-2022《车库地坪技术规程》等与之相关的标准要求;符合经审定的设计图纸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现场管理技术、质量要求 。
7 安全文明要求: 本工程要求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组织施工,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违者按项目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8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 企业 管理水平响应邀标人的各项要求(包括质量、安全、工期、投标报价等 )。
9 其他说明:本工程所需的辅材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施工现场由邀标人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施工用电电缆电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0 本招标解释权归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 投标文件格式 ;
( 5)合同条款 。
3 .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在投标人 以书面的形式递交只招标人联系人邮箱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 3 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3 .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 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不足 3 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4.1 投标书编制的主要内容 :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与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4.1.1 、投标文件商务标包括(一式 壹 份)
( 1)投标函;
( 2)投标承诺函;
( 3 ) 投标报价书 ;
( 4 ) 公司证件资料;
( 5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 6 )投标人已签订合同情况;
( 7 )其它资料。
4.2.1、投标人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价,按第 四 章 “ 投标报价书 ”的要求填写价格 ;
4.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卸 货 、保管、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2.3、 招标人设有 招标控制价 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
本工程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基础,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须知和项目。如果投标人的标书不能满足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则可视为不确定标书,招标方有权不予受理。
4.5.1、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形式解释与澄清,并进行补充说明和答疑。必要时将根据解答纪要整理成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发送到各投标单位。
4.6.1、 投标书应按本招标书有关条款 中 所列内容、格式要求编制。投送的标书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并装入档案袋中密封,在封口处齐缝加盖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印章,否则不予受理。
4.6.2、 投标人将盖章并密封后的投标书递交招标单位。
4.6.3、 要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补充、修改投标书有效。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而且在该时间之前投标单位也未以任何可视为依据的形式告知招标单位原因并征得同意者,一律视为弃权。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不再予以接受。
第五条 投标
5 .1.1 、投标人应按本章第 1.21款要求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
5 .1.2 未按本章 第 1.21款要求 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 .2.1、投标人应在本章 第 1.15款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 .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 .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3.1、在本章 第 1.15款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 .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且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 .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 第 1.21款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字样。
6.1.1、 招标人在本章第 1.15款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6.2.1、 按本章第 1.19款规定的开标程序执行。
7 .1、评标委员会
7 .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成。
7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
( 2)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有过参与、指导、咨询等行为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8 .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在本章第 1.20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 .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 |
10 |
100 |
详见 1.2 |
2 |
投标报价 |
60 |
100 |
详见 1.3 |
3 |
技术标 |
30 |
100 |
详见 1.4 |
序号 |
项目 |
信 誉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1 |
企业注册资本 |
企业注册资本 叁佰万 ,得 15分; 企业注册资本每低于上述标准 50 万,扣 2分,最低得分不低于5分; 企业注册资本每高于上述标准 50 万,加 3分,最高得分不高于25分; |
|
||
2 |
合作情况 |
公司合格名录 |
为直属工程公司分包合格名录者,得 20分; |
20 |
|
未与公司合作者,得 0分 |
0 |
||||
3 |
合同业绩 |
承接类似项目的合同价款为 100 万,得 20分 |
20 |
|
|
承接类似项目的合同价款每低上述标准 10 万者,扣 2分,最低得分不低于10分; |
|||||
承接类似项目的合同价款每高上述标准 10 万者,加 3分,最高得分不高于30分; |
|||||
4 |
合 计 |
|
|||
备注: 1.企业注册资本、合作情况、合同业绩等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限计算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合作情况中的每子项得分不累加,只计取投标人得分子项中的最高得分值作为该项的总得分; 3.企业类似项目经历得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 (或分包合同) 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投标人弄虚作假者,则以废标处理。 6. 参与 工程 的项目 获奖情况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荣誉证书及施工合同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投标人弄虚作假者,则以废标处理。 7 .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日期:
序号 |
项 目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备 注 0 |
||
1 |
实际投标价>基准价
|
从 0开始每升1%减3分,即100-6*100X |
X为实际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实际投标价 —基准价 ×100% 基准价 |
||
2 |
实际投标价 =基准价 |
100分 |
|||
3 |
实际投标价<基准价
|
从 0开始每降1%加2分,即100+5*100X |
|||
投标人 |
实际投标报价 |
基准价 |
X值 |
投标报价得分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最高不超过110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外,其他的实际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实际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符合招标控制价≥实际投标价
4.基准价公式:
A1+A2+……+Ai+……+An
基准价 = 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实际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实际投标价的个数。
5.实际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1.4
技术
评审计分表
招标项目工程名称: 投标人:
序号 |
项 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
1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完整、水平高 |
5 |
|
欠完整、水平一般 |
3-4 |
|||
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先进、可靠 |
30 |
|
可行 |
25-28 |
|||
欠合理 |
21-23 |
|||
3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完善、可靠 |
15 |
|
欠完善、欠合理 |
10-13 |
|||
4 |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完善、可靠 |
15 |
|
欠完善、欠合理 |
10-13 |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完善、可靠 |
10 |
|
欠完善、欠合理 |
6-8 |
|||
6 |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
计划合理、措施可行 |
15 |
|
欠合理 |
10-13 |
|||
7 |
设计人员配备计划 |
合 理 |
10 |
|
欠 合 理 |
6-8 |
|||
8 |
合 计 |
|
备注:
1.技术标中应当具备的项目缺项的,该项目计零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所有单项评审计分为无效分:(1)单项评审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2)同一项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审计分的。
3.格式在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中评审计分,每出现一类格式错误扣1分,最多扣5分。
4.投标人该项得分为技术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后的平均值。
评委签字 /日期:
投标人()总分() |
|||
评委编号 |
单项评分 |
||
商务 |
技术 |
投标报价 |
|
1 |
|
|
|
2 |
|||
3 |
|||
4 |
|||
5 |
|||
单项得分 Pi |
|
|
|
权数 K i |
|
|
|
Ki Pi |
|
|
|
备注:
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
2.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投标文件、信誉、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附表 )之和。
注 :
1、评分因素2.2.4(1) 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
2. 1 评标方法
2.1.1、 本次评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2 .1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3 .1 、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3 .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3 . 3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5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6.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技术文件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7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7 .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8 .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8 .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地下车库地坪漆 专业分包 工程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 1)投标函;
( 2)投标承诺函;
( 3 ) 投标报价书 ;
( 4 ) 公司证件资料;
( 5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 6 )其它资料。
致: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 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 招标文件,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完全响应,无任何异议。
2、我单位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作为我司投标报价,并按图纸、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3、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严格执行贵公司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并履行以下承诺:
( 1)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集团总公司、直属工程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要求。若贯彻执行不到位,我方将承担相关的责任。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长建发[2004]54号(关于印发《防止发生拖欠工程款行为联动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 3)我方保证在施工现场负责人为我司正式员工,与我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
( 4)我方同意将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到分包合同中约定的账户上。
( 5)我方将在 10 日内与贵司严格按照合招标文件 要求 签订合同范本 分包 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我方逾期签订或未参照合同执行,贵部有权单方取消我司中标人资格。
(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永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 7)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施工验收标准
我公司承担 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的施工 ,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一次通过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合格验收。未能一次通过验收时,请贵公司项目部监督我公司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返工。我公司承担所有返工和二次施工验收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每次 1 万元。
( 8)确保施工工期
我公司承担的 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的施工 ,将科学合理地组织劳动力、材料供应和机械设备进场,保证在施工合同约定的 日历天内完工。未能按期完工时,属我公司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承担违约金 5000 元, 以此类推。
( 9)确保生产安全无重伤以上事故
我公司承担的 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的施工 ,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进场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接受贵公司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和经济处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若发生施工生产人员伤亡事故, 1)轻伤 1 人,处罚 1000 0 元 /人 ; 2)重伤1人,处罚 20~60万 元 /人;3)死亡1人,处罚 60~100万 元 /人 , 以此类推。并承担现场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
( 10)确保现场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我公司承担的 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的施工 ,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进场时进行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教育。作业人员作业时严格执行贵公司项目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规章制度,施工接受贵公司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和经济处罚,防范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不良事件(事故)发生。若发生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不良事件(事故),按每次全部损失金额的 5% 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分包工程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问题隐患整改和事件(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
( 11)确保作业人员工资的发放
为使本 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施工 顺利进行 , 我公司承诺遵守贵公司和项目部的规定,每月与作业班组进行劳务报酬结算,并发放作业班组工资。未能及时进行劳务报酬结算或发放作业班组工资时,按每月拖欠班组工资总额的 5 % 承担违约金。
3、违约金的扣除
我公司若发生以上情形违约,贵公司项目部可单方不需我公司同意,从以下款项中扣除违约金:
( 1)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 2)从工程投入资金中扣除;
( 3)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同意本承诺书作为包合同的基础条款。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承诺函需要逐页签字盖章。
致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项目经理部 :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的 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
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项目经理部 的项目管理制度 和 招标 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项目经理部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意本承诺书作为分包合同的基础条款。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承诺函需要逐页签字盖章。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项目经理部 :
我司已熟读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地下车库地坪漆工程 招标文件要求 (含合同条款),经过详细审阅分析 项目工程情况 ,并了解施工现场环境 、 结合自身企业情况 以及提供的样品进行 报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施工工艺 |
单位 |
计量原则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税率 |
含税综合单价 |
备注 |
1 |
墙柱分区涂色、标志、标线、踢脚线 |
不含腻子,仅做面漆或涂料 |
M2 |
按投影面积以平方计算; |
|
|
|
|
2 |
地下室车道及车位部份环氧树脂地坪漆工程(含砼找平、环氧树脂部份及地面标线工程 ) |
1、 砼基层处理 1.1基层清理 1.2素水泥浆一遍 1.3墙角压槽(方通由甲方提供) 1.4 50mm厚C3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内配单层双向∅4@150钢丝网片,按要求切分隔缝(混凝土、水泥、钢丝网材料由项目部提供;甲供材料仅运输至项目堆放点或仓库,堆放点至施工现场由乙方自行运输) 1.5排水沟和检查井支座、角钢、盖板安装(主材由项目部提供) 1.6打磨、清扫、清缝 2、 环氧树脂地坪 2.1底漆 2.2环氧中涂及撒沙 2.3滚中涂、撒40目石英砂 2.4滚面漆一遍 2.5现场成品保护、卫生清理和垃圾转运 3. 地面标线 3.1(白色冷涂专用标线漆;含子母车位、无障碍车位、车位喷号、各类地面箭头、边缘线、中心线 、 斑马线等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4其他施工项目
|
M2 |
按施工现场投影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地沟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达到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 |
|
|
|
|
3 |
地下室主入口坡道部份环氧树脂掺防滑沙粒地坪漆工程(含砼找平、环氧树脂部份及地面标线工程 ) |
1、砼基层处理 1.1基层清理 1.2素水泥浆一遍 1.3墙角压槽(方通由甲方提供) 1.4 50mm厚C3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内配单层双向∅4@150钢丝网片,按要求切分隔缝(混凝土、水泥、钢丝网材料由项目部提供;甲供材料仅运输至项目堆放点或仓库,堆放点至施工现场由乙方自行运输) 1.5排水沟和检查井支座、角钢、盖板安装(主材由项目部提供) 1.6打磨、清扫、清缝 2、环氧树脂地坪 2.1底漆 2.2环氧砂浆 2.3滚中涂、撒40目石英砂 2.4滚面漆两遍 2.5现场成品保护、卫生清理和垃圾转运 3、地面标线 3.1(白色冷涂专用标线漆;含子母车位、无障碍车位、车位喷号、各类地面箭头、边缘线、中心线 、 斑马线等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4其他施工项目
|
M2 |
1、 按施工现场投影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地沟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 达到环氧地坪要求及设计要求 |
|
|
|
|
4 |
地面标线(含子母车位、无障碍车位、车位喷号、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
白色热溶划线 高温施划加反光珠(如甲方调整施工工艺,采用本方案时单独报价和结算,并同意报价 2和报价3扣减地面标线 元 / M2 ) |
个 |
按车位数量实际完成量计量 |
|
|
|
|
5 |
地面标线(各类地面箭头、标志等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
白色热溶划线 高温施划加反光珠(如甲方调整施工工艺,采用本方案时单独报价和结算 ,并同意报价2和报价3扣减地面标线 元 / M2 )) |
个 |
按实际完成数量计量 |
|
|
|
|
6 |
地面标线(各类边缘线、中心线 、斑马线等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
白色热溶划线 高温施划加反光珠(如甲方调整施工工艺,采用本方案时单独报价和结算 ,并同意报价2和报价3扣减地面标线 元 / M2 )) |
M2 |
按实际完成数量计量 |
|
|
|
|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 5)委托授权书
( 6)资质证书复印件
(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文字或框图说明)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9143000018376036XT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788 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号: 368100100100222027
项目部联系电话: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资质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
甲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
乙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劳务负责人为 。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变更后【 5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 建设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为 “建设单位”)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 工程的 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分包工程名称: 地下车库地坪漆 专业分包 工程
1.2分包工程地点: 浏阳经开区康宁路以南, 319国道以北,丁香路两厢
1.3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102647 m2,地上建筑面积: 82541 m2,地下建筑面积: 20106 m2。
1.4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由 A1#(含S11`)、A2#、A3#、A4#、A5#、A6#六栋11层住宅;A7#、A8#两栋18层及附建的地下车库(一层)共计八栋住宅组成 。
第二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2内部中标通知书;
2.3内部投标书及附件;
2.4除总包合同价款和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合同具体范围及内容
3.1 承包范围及内容: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施工图内容、施工方案、现场变更内容、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甲方书面指定内容等文件范围内的 地下车库地坪漆 工程 。 具体参考建设单位提供的加盖好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等包含的工作内容 。
3.1.2.根据土建或专项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和优化设计。
3.1.3.甲方进行整体打磨、清凿和卫生清理后向乙方移交场地。乙方接收场地后进行细部基层清理打磨;刷素水泥浆;墙角压槽(方通由甲方提供);50mmC30细石混凝土浇筑,内配4@150钢筋网,找平压光,按要求切分隔缝(砼、钢筋网由甲方提供);打磨、清扫、清缝;1~2mm环氧地坪漆平涂;现场成品保护、卫生清理、红线内材料二次转运和垃圾转运。
3.1.4墙面标识、标线面层油漆或涂料;地面标识、标线施工;车位数标识;15mm高踢脚线油漆。
3.1.5.地下室排水沟和检查井基座、角铁和盖板安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注: 承包范围 不包含 : 成品定制或采购的标志、标牌、停车限位器、减速带、导视标、反光镜、立柱警示标志、指引指示牌等交通附属设施、设备不在本次施工范围,但包含在本专业深化设计范围内 ;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范围提出变更,乙方要无条件接受并保持合同单价不变,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闹事,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没有及时按进度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派第三方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需凭照片或相关人员证明签字,无需乙方签字的情况下,从乙方的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2 承包方式 : 按专业分包进行管理,包工、包料(除上述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其它所有主材、辅材和耗材均由乙方提供)、包施工机具设备(含设备的进出场及维修保养、所有活动架无论高度均由乙方承担),包工期、包质量、包风险、包技术措施、包安全文明施工(以甲方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细则为准)、包现行规范内的所有试验和检测、包施工全部风险(合同签订后的人工及材料涨价风险均已考虑在本合同单价中,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包资料 {乙方确保验收通过、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和竣工资料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报验资料(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技术资料等],包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方案、二次深化图纸,此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如甲方已完成了该部分内容,乙方承诺此部分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直接从第一笔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包保险(含社保费、保险费、公积金、意外险等所有保险费用)、包维护、包工程管理、包现场环保工作、劳动保障津贴、利润、税金(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仅按最新税率调整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因为实际情况需要更改进场日期,甲方提前【 7 】日书面通知乙方。
4.2延期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
4.2.1 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造价千分之【 】的违约金,延误工期累计超过【 30天】的,乙方应承担合同造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2.2 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并按每人【 】元 /工日在乙方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两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乙方所完成 验收合格 工程量的【 】 %结算,其余【 】 %作为乙方对甲方所造成工期延误的赔偿, 如果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3工期可顺延的情况
4.3.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认可后工期顺延。
4.3.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经甲方与建设单位方共同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4.4甲方有权利对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配合,且不得因此向甲方要求补偿和索赔。
4.5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工程验收标准:
5.1.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和行业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1CJ104-1《水性EAU地(路)面面层工程做法—水性EAU无硫净味运动场地、复合树脂彩色路面及地坪面层》;CECS 328-2012《整体地坪工程技术规程》;GB 38468-2019《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T/CECS 1066-2022《车库地坪技术规程》等与之相关的标准要求; 按施工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标准,以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建设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 全优工程 】质量标准。
5.1.2工程所用材料质量标准: 其他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5.2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六条 材料与设备
6.1乙方根据与甲方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产品,产品及各种配件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材料到货【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货。乙方的材料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建设方和监理的检查和送有关部门检测,送检费由乙方承担。如防水材料送检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如造成工期影响,则工期不予顺延。虽经送检合格,使用中又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并重新采购,且承担发生的费用和赔偿甲方的损失,拖延的工期不予顺延。
6.2甲方对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的具体要求为: 。
6.3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工程图纸的要求,对市场无货而替代材料须通过甲方、监理及设计院签证同意;采购使用的材料需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6.4乙方对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承担保卫责任,须自聘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材料和设备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和设备丢失与盗损的责任;也不得损坏或拿用他人的材料,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5甲方有权对材料、设备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检测检验或复验无论是否达标,检测费或复验费皆由乙方承担。
6.6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正常的常规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提供施工图【 】份,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生活场地、提供工程及生活用水电。
7.1.2甲方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质量验收、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变更签证和其他事宜,但无权对于变更工期、工程量、合同价款、结算等重大事项进行签证。
7.1.3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乙方的工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付款,则甲方可相应延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聚众闹事和停止施工。
7.1.4监督乙方是否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和自购材料、设备租赁等费用。如甲方当次结算时发现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下次结算的工程结算款。当乙方因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租赁设备等费用而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代为支付,该费用从乙方已完成的结算款中扣除。
7.1.5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本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7.1.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确保本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等,满足本合同的要求。
7.2.2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7.2.3担任本工程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满足建设单位、监理的要求,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同时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应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和工程进度的要求。
7.2.4乙方指派【 】为工地负责人,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工地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向甲方相关负责人请假,得到批准并委托施工现场的代班负责人后才能离开工地。乙方实际工地负责人每月请假最多不超过【 5 】天,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按照【 】元 /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工地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造成上级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并按照【 】元 /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5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组织施工。如造成了质量、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7.2.6 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年龄不得未满 18周岁,男女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年龄,且身体健康没有疾病,如果隐瞒不报发生疾病,项目部概不负责,所有进场施工工人需提供健康证明。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7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7.2.8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负责将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垃圾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7.2.9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图纸交底;按甲方认可的正式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7.2.10甲方将 提供的 设计图纸发给乙方,乙方负责深化设计,乙方要确保深化设计技术可行,并经过 审图同意并盖章认可。
7.2.1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7.2.12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样品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接受甲方监督,遵守施工现场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发现一次乙方须赔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
7.2.13乙方不得执行直接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收到的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将变更指令交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7.1.14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相应价款的结算不得计取。
7.2.1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实名制民工工资发放。
7.2.16乙方在劳务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每位劳务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确保个税全员申报,甲方不再承担乙方所发生的个税成本,并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内含社会保险费用”;如劳务人员自愿放弃在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可建议其向户口所在地缴纳并向乙方所在劳务公司递交缴纳证明;如既不愿意在企业所在地缴纳也不愿意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则今后发生有关社会保险争议事宜与甲方无关,由劳务作业人员自行承担。
7.2.17甲方提供职工生活场地,场地所有设施请务必爱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职工宿舍每间每月用电量限额30度,超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根据电表度数按月从进度款中扣除。
7.2.18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
8.1安全施工
8.1.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8.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治安管理法规及安全生产协议书。
8.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应有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交底,在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开始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8.1.4乙方班组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现场安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违反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造成的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1.5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或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本工程建筑面积【 】元 /平方米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 若发生死亡或者重伤事故的,乙方另承担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或者承担【 】元 /死亡一人次、【 】元 /重伤一人次的违约金。
8.1.6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必须及时组织抢救及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事故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事后处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 /次。
8.1.7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书 》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8.2文明施工
8.2.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8.2.2 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8.2.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8.2.4 甲方根据制定的《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考评办法》每月对乙方进行考评,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承担 【 】 元 /次的违约金,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者,按本工程建筑面积 【 】 元 /平方米或一次性按【 】元 /次扣除文明施工费,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第九条 成品保护
9.1明确成品保护负责人,明确责任范围,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等保护措施。
9.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赔款和一切经济损失。
9.3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应有补救方案,且在第一时间报甲方项目部并协同项目部追查原因,经甲方项目部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经批准的补救方案进行补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及赔偿费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变更
10.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 3 】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工程施工。
10.2甲方施工变更原因导致乙方需要返工的,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所需货物数量减少,双方按甲方实际签收货物结算,若此种情形发生在货物已交付至现场之后,多余货物由甲方退回乙方,甲方可按实际需求确认货物数量。退回货物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乙方系专业供应商,多余货物退回可自行处置不至产生损失,故乙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制或特殊产品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甲方退回的货物,或以此追究甲方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10.4变更数量和价款确定方式:
10.4.1变更单价确认: 参照与业主方主合同设计变更计价规则及单价分析表和承包内容双方协商确定。
10.4.2变更返工工程量确认: 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第十一条 施工验收
11.1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合格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1.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 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不含税)【 】 %的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按【 】 %结算,并限期15天内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支付方式
12.1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2.1.1固定费率。最终结算金额以建设单位审定含税金额*(1-优惠率)*(1+税率),优惠率为 %。
12.1.2固定 综合单价 。 详见清单价格表 。
12.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 (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 =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政策文件税率)) ,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的价款,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12.3工程造价暂定为: 【 】 元(含税价),大写: 元,税率为 %, 增值税为【 】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施工工艺 |
单位 |
计量原则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税率 |
含税综合单价 |
备注 |
1 |
墙柱分区涂色、标志、标线、踢脚线 |
不含腻子,仅做面漆或涂料 |
M2 |
按投影面积以平方计算; |
|
|
|
|
2 |
地下室车道及车位部份环氧树脂地坪漆工程(含砼找平、环氧树脂部份及地面标线工程 ) |
3、 砼基层处理 1.1基层清理 1.2素水泥浆一遍 1.3墙角压槽(方通由甲方提供) 1.4 50mm厚C3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内配单层双向∅4@150钢丝网片,按要求切分隔缝(混凝土、水泥、钢丝网材料由项目部提供;甲供材料仅运输至项目堆放点或仓库,堆放点至施工现场由乙方自行运输) 1.5排水沟和检查井支座、角钢、盖板安装(主材由项目部提供) 1.6打磨、清扫、清缝 4、 环氧树脂地坪 2.1底漆 2.2环氧中涂及撒沙 2.3滚中涂、撒40目石英砂 2.4滚面漆一遍 2.5现场成品保护、卫生清理和垃圾转运 4. 地面标线 3.1(白色冷涂专用标线漆;含子母车位、无障碍车位、车位喷号、各类地面箭头、边缘线、中心线 、 斑马线等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4其他施工项目
|
M2 |
按施工现场投影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地沟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达到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 |
|
|
|
|
3 |
地下室主入口坡道部份环氧树脂掺防滑沙粒地坪漆工程(含砼找平、环氧树脂部份及地面标线工程 ) |
1、砼基层处理 1.1基层清理 1.2素水泥浆一遍 1.3墙角压槽(方通由甲方提供) 1.4 50mm厚C30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内配单层双向∅4@150钢丝网片,按要求切分隔缝(混凝土、水泥、钢丝网材料由项目部提供;甲供材料仅运输至项目堆放点或仓库,堆放点至施工现场由乙方自行运输) 1.5排水沟和检查井支座、角钢、盖板安装(主材由项目部提供) 1.6打磨、清扫、清缝 2、环氧树脂地坪 2.1底漆 2.2环氧砂浆 2.3滚中涂、撒40目石英砂 2.4滚面漆两遍 2.5现场成品保护、卫生清理和垃圾转运 3、地面标线 3.1(白色冷涂专用标线漆;含子母车位、无障碍车位、车位喷号、各类地面箭头、边缘线、中心线 、 斑马线等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4其他施工项目
|
M2 |
3、 按施工现场投影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地沟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4、 达到环氧地坪要求及设计要求 |
|
|
|
|
4 |
地面标线(含子母车位、无障碍车位、车位喷号、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
白色热溶划线 高温施划加反光珠(如甲方调整施工工艺,采用本方案时单独报价和结算,并同意报价 2和报价3扣减地面标线 元 / M2 ) |
个 |
按车位数量实际完成量计量 |
|
|
|
|
5 |
地面标线(各类地面箭头、标志等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
白色热溶划线 高温施划加反光珠(如甲方调整施工工艺,采用本方案时单独报价和结算 ,并同意报价2和报价3扣减地面标线 元 / M2 )) |
个 |
按实际完成数量计量 |
|
|
|
|
6 |
地面标线(各类边缘线、中心线 、斑马线等设计范围内的内容) |
白色热溶划线 高温施划加反光珠(如甲方调整施工工艺,采用本方案时单独报价和结算 ,并同意报价2和报价3扣减地面标线 元 / M2 )) |
M2 |
按实际完成数量计量 |
|
|
|
|
材料品牌约定: 1、耐磨地坪漆及交通设施:秀珀、亚士漆、马贝、亚地斯; 2、乳胶漆:三棵树、华润、立邦。 |
12.4 本工程不存在计日工,均已综合考虑进合同单价内,不另行计取。
12.5工程量计量规则: 按实计算 。
12.6工程结算: 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结算一次,签证及点工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结算。因合同承包范围、内容或单价等因素发生变更引起合同总价超过原合同暂定总价的情况,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超过资金部分不予支付。
12.7本项目按下列第【 ( 二 ) 】项约定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
(一) 第一种方式:
参照建设单位与甲方总包合同的付款比例支付,进度款于建设方付与甲方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其中甲方的管理费、乙方使用甲方的所有设施费及所有违约处罚和索赔将在支付当期进度款时全额扣除。结余款项在质量验收合格及办理完结算、建设方付与甲方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二)第二种方式:
( 1)乙方每月【 21 】日 前 将计量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在扣除乙方罚款、违约金等应扣款项后,按审核确认应付工程价款的【 60 】 %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 9% 增值税发票。
( 2)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 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后, 三个月内 付至 工程结算款的 【 85 】 %,工程经发包方、设计、勘察和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且分区结算经建设单位审计定案后 方可 办理 结算,乙方应在 【 20 】 天 内向甲方提交最终结算书。乙方最终结算书的报送金额不得高于最终审定金额的【 5 】 %,若超过,乙方须按超过部分向甲方支付【 10 】 %的分包结算审核费用。甲方分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分区竣工结算 ,建设单位支付分区竣工结算工程款后 3个月内 付至 【 9 7 】 %,剩余 【 3 】 %为工程质保金,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该工程结算价款 100%的增值税发票。 质保期为 【 2 】 年,保修期满待建设单位返还质保金后扣除发生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余款 【 6 】 个月内全额无息支付。
( 3) 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保金后视乙方完成工程质量情况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后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三)其他付款方式: / 。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2.8工程履约保证金 : 本工程无履约保证金 。
12.9工程结算款支付
12.9.1 乙方人员办理进度付款或结算时必须有乙方代表委托书,并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参建人员工资费用清单(应有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及相关劳动合同)和资金流向计划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
12.9.2支付方式:甲方以 银行转账 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2.9.3如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也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10 税票要求
12.10.1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包括后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货清单)。并确保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与距离发票开具日期在【 20 】天内。
12.10.2 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且发票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则按无效票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格发票,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10.3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12.10.4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2.10.5 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12.10.6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项目名称:金阳 ·紫星广场商务区(一期)二区,项目地址:浏阳经开区康宁路以南,319国道以北,丁香路两厢 信息。
13.1双方协定质量保证期为【 60 】个月,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当天算起。
13.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如若乙方不能按时修复,甲方可以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工程结算金额中扣除。
14.1乙方务必确保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的工作量并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工作转包给他人。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能力完成或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价(不含税)【 50 】 %的违约金。
14.2施工中对于乙方原因造成或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延误工期责任。且乙方应按合同价款(不含税)【 10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相应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
14.3乙方施工进度滞后或履约不力,在甲方要求整改或发出书面指示后,仍无改观或无明显改观迹象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工程部分收回或直至全部收回,自行组织施工或交由第三方施工。甲方为完成乙方遗留工程可以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施工设备,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停工,在甲方发出指示后仍拒绝复工;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分包工作量或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5乙方驻现场代表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 25 】天,否则每少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4.6乙方应对所有参建人员实行银行工资卡制度,避免工资纠纷,确保参建人员权益。对乙方发生工资纠纷而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及甲方生产经营和声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任何款额内直接代扣代发,从任何应付乙方款额内扣除,同时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如发生乙方工人向甲方讨薪的,乙方应当按每人次【 500 】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果发生工人以自杀威胁方式讨薪的,乙方按每人次【 2000 】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乙方工人群体性向甲方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50000 】元;乙方工人群体性向政府机构申诉讨薪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100000 】元;且以上情况发生任何一项当即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
14.7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确保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劳资投诉、劳动合同纠纷、工人聚众在大门口或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工伤事故善后处置、各种形式盗窃施工用具、材料等事件,违反一次罚款【 2000 】元,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4.8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仅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 %作为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合同价款,由此给甲方造成工期及费用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4.9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 /次,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4.10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20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11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50 】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12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4.13劳务班组的作业人员不允许在项目部配有大食堂的前提下,购买外卖并带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由此发生的食物中毒等情况与项目部无关。
14.14施工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应由甲方安排专人驾驶、维护,若乙方劳务人员自行开启甲方机械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15家属、小孩和非施工人员不能进入工地。严禁招录童工及年龄偏大和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工作。若甲方发现劳务人员精神或身体有问题,可与乙方协商后无条件劝退。
14.16工地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嫖宿等行为,违者罚款每人每次【 1000 】元。对工地打架、闹事的每次处以【 50000 】元以上的罚款。由打架、闹事及违反此条规定所引起的相关医药费、伤残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14.1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进场劳务工人的管理。甲方对乙方进场的劳务人员实施全覆盖人证比对和实名认证,乙方劳务人员进场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门卫处录入电子信息并拍照采集人脸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并进行人脸比对和人脸识别验证。确保工人队伍的纯洁性和信息档案齐全。本次验证过程主要验证劳务人员的身份,身份确认后方可进出施工现场,项目部强制执行全天候人脸识别考勤。项目部建立考勤专用通道,由项目部安排专职安保人员值守把关,要求项目全体人员必须从考勤通道出入生产作业区。对工人不从实名考勤通道进出的,处罚对应班组【 100 】元 /人次,同时处罚当值安保人员【 100 】元 /人次。乙方新进劳务人员必须先进行信息录入登记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否则因未进行信息录入而产生的工伤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证件人员不视为项目人员,列入不在册责任,不享有工伤保险及一切相关权利。
14.18因乙方的产品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
14.19若合同履行中,乙方单方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的,除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额(不含税)的【 20 】 %标准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14.20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
14.21甲方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甲方顺延付款【 30 】天,期间乙方无权停工。以上顺延期间不计利息,双方另行协商付款时间,若超过另行约定的付款时间,甲方仍不能付款,双方仍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按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按欠付款项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但利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资金的【 20 】 %。
14.2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 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
15.2 不可抗力事件的承担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5.2.1 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15.2.2 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及在途材料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2.3 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
15.2.4 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
15.2.5 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甲方指示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15.2.6 在停工期间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5.2.7 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5.2.8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乙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5.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5.3.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60 】天或累计超过【 60 】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甲方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5.3.1.1合同解除前乙方已完验收合格工作的价款;
15.3.1.2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款项;
15.3.1.3扣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15.3.1.4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15.3.2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30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6.1 乙方必须为自聘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必须将已办理相关保险凭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如果查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并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十七条 工伤赔付
1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甲方不负责任何相关责任与经济赔偿。
17.1.1 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17.1.2 酗酒导致伤亡的;
17.1.3 自残或者自杀的。
17.2 工伤事故补偿标准:最高补偿额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工程所在地省市《工伤补偿标准》执行。
17.3赔付原则:工伤发生赔付金额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积极主动协调配合解决问题,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在合同结算金额中按赔付标准和原则扣除工伤发生费用。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9.1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在【 10 】日内撤离现场,就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劳务报酬,按本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结算支付。乙方延期撤场的,按【 5000 】元 /天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暂缓支付全部款项。
19.2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如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不向建设单位索赔或未能得到建设单位给予的相应补偿,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赔。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19.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条 特别约定
根据乙方的请求与承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相互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凡合同中与特别约定有抵触的地方,均以特别约定为准。
20.1乙方承诺已经充分理解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并承诺承担上述文件中规定的发包人(本合同中的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种风险。甲方不承担由于建设单位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窝工、停缓建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自行安排劳动力、材料去向。
20.2关于顺延工作时间或工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可以在满足建设单位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的前提下予以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得顺延。
20.3关于工程款中间支付与竣工结算时的结算款支付,双方约定如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拔款也应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五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到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除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终止;当全部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全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