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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HCZS-SBD-WZCG- J QK -0 10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项目
加气块 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致: 各受邀合格单位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加气块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 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四、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
五、标书认购: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5 月 1 9 日在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 中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日期: 2023年 5 月 2 1 日 1 5: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23年 5 月 2 1 日 15:00 时。
3、开标地点:集中 采购 平台网络开标。
4、本招标解释权归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 标 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18374713356
邮 箱 : 2465320135@qq.com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1 |
项目名称 |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
1.2 |
招标人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1.3 |
项目地点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 |
1.4 |
招标范围 |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甲方指定范围内的 加气块 采购 (具体范围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
1.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且具备 加气块 经营资质或具有 加气块 生产能力的单位,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 开户许可证(需加盖公章); ③增值一般税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若无,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④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 5)投标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 6)投标须知内容中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
1.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7 |
质量要求 |
1.按现行国家验收检验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注:具体以投标须知正文部分约定的为准 ★; |
1.8 |
供货日期 |
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订货通知单(订单)后 15 日内供货至交货地点。 |
1.9 |
领取招标文件 |
时间: 2023年 5 月 1 9 日 |
1.10 |
踏勘工程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12 |
书面提疑 |
无 |
1.1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投标文件编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1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成 |
1.15 |
投标截止 |
截止时间: 2023年 5 月 21 日 1 : 00 前 提交至集中采购平台 。 |
1.16 |
开 标 |
时间: 2023年 5 月 21 日 15:00 整 。 |
1.17 |
评标地点 |
集采平台网上开标 |
1.18 |
开标顺序 |
开标顺序:随机 |
1.26 |
开标程序 |
/ |
1.2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个日历天。 |
1.21 |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盖章扫描件 壹 份。上传至 湖南建工投标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tb.hnjgcg.com) |
1.22 |
其他事项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的先后顺序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没收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没收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4.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 |
2.1 工程概况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加气块 采购(详见招标清单)。
2.2 招标范围: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的 加气块 采购,具体范围以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3 供货时限: 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 订货通知单 (订单)后 1 日内供货至交货地点。因投标人供货不及时导致招标人工期延误,按照当次供货量货款的 30 %当作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延误工期达 5 天以上,招标人可解除合同。
2.4 质量要求:
2.4.1、按现行国家验收检验标准执行,并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标准。
2.4.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4.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2.4.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4.5、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为:所有材料质量等级为优等品。
2. 4.6、乙方必须保证提供按相关规范产品的规格、质量符合要求的产品。对数量、规格有偏差,破损,表面有瑕疵或超出允许偏差率范围以外的材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换货或者退货。
2.5 报价方式及内容:
2.5.1、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含税单价,详见投标报价书;
2.5.2、报价内容: 以上单价均为货到 发包人 施工工地的价格,包括:出厂 原 价、 损耗费(包括但不限于场外运输损耗费、意外损耗费等)、成品保护费、保险费、风险费(包括不限于运输风险、意外风险)、二次搬运费 、 资料费(包括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送检相关资料)、检验费(为材料送至本项目工地之前的所有检测费用) 、 运杂费、现场指导服务、管理费、利润、税金 ( 需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 等交付 发包人 前的全部费用 及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 该单价为固定含税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单价。
2.6 付款方式
2.6.1、 结算周期: 详见合同。
2.7 费用承担
2.7.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
2.8.招标控制价:
2.8.1、根据招标文件中控制价执行。
2.9 其他
2.9.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管理水平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合同条款规定、投标报价等)。
2.9.2、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质量合格,按相关规范产品的规格,对数量、规格有偏差,破损,表面有瑕疵或超出允许偏差率范围以外的材料,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换货或者退货。
2.9.3、本招标解释权归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经理部。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投标文件格式;
( 5)合同条款;
3.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在投标人以书面的形式递交只招标人联系人邮箱,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 3 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3.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不足 3 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4.1.1、投标文件商务标包括(电子版一份,扫描件一份)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3)授权委托书;
( 4)投标承诺函;
( 5)投标报价书;
( 6)联合体协议(若有)
( 7)公司证件资料;
( 8)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 9)其它资料。
4.2.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计价,按第四章“投标报价书”的要求填写价格;
4.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
本工程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基础,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须知和项目。如果投标人的标书不能满足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则可视为不确定标书,招标方有权不予受理。
4.5.1、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形式解释与澄清,并进行补充说明和答疑。必要时将根据解答纪要整理成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发送到各投标单位。
4.6.1、 投标书应按本招标书有关条款和所列内容、格式要求编制。投送的标书应按要求上传湖南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否则不予受理。
4.6.2、 投标人将盖章并密封后的投标书递交招标单位。
4.6.3、 要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补充、修改投标书有效。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而且在该时间之前投标单位也未以任何可视为依据的形式告知招标单位原因并征得同意者,一律视为弃权。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不再予以接受。
5 .1.1、投标人应按本章第 1.21款要求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
5 .1.2 未按本章第 1.21款要求 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 .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1.15款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 .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3.1、在本章第 1.15款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6.1.1、 招标人在本章第 1.15款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6.2.1、 按本章第 1.26款规定的开标程序执行。
7 .1、评标委员会
7 .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成。
7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
( 2)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有过参与、指导、咨询等行为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8 .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在本章第 1.20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 .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 见评集采平台。
3.1、分值构成
见集采平台。
3.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集采平台。
3.3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定方式:综合评分,从商务、投标报价二个评审因素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家。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和补正
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总承包项目
加气块 采购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3)授权委托书
( 4)投标承诺函
( 5)投标报价书
( 6)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 7)公司证件资料;
( 8)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 9)其它资料。
致: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根据已收到的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加气块 采购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响应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及款项。并按提供的样品、招标条款、合同范本、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条件以投标报价书的约定的投标报价。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对上述内容完全响应。
3、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最终结算金额按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应验收确认的规格数量和中标单价办理货款结算。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9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
致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
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招标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意本承诺书作为分包合同的基础条款。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承诺函需要逐页签字盖章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我司已熟读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加气块 采购 招标文件要求 (含合同条款),经过详细审阅分析项目工程情况,并了解施工现场环境、结合自身企业情况以及供的样品做出如下报价:
材料名称 |
数量 ( m³) |
税率 |
单价(元 /m³) |
总价(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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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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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不分规格) |
2288.84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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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
|
/ |
|
|
|
||
说明: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税率为 【】 %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 【】 % 的增值税费) 。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 =原不含税单价*(1+新政策文件税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注:
1 、 招标文件 提供的数量不作为对乙方计量支付的结算数量 ;
2、 以上固定综合单价含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填写税率视为废标。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报价情况作相关说明(不填写税率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 5)委托授权书
( 6)资质证书复印件
(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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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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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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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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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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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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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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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文字或框图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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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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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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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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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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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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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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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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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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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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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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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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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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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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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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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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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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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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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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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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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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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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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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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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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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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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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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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需方):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9143000018376036XT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788 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号: 368100100100222027
供货单位(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委派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杨平 。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在变更后 【 5 】 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
1.2工程地点: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 。
第二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2.2内部中标通知书;
2.3内部投标书及附件;
2.4除总包合同价款和工程量清单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合同标的物
材料名称 |
数量 ( m³) |
税率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不分规格) |
2288.84 |
13% |
|
|
|
|
|
合计 |
/ |
|
/ |
|
|
||
说明: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税率为 【】 %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 【】 % 的增值税费) 。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造成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必须按新政策文件重新调整合同中税后价款(调整方式:新政策文件含税单价 =原不含税单价*(1+新政策文件税率)),乙方已充分考虑任何市场因素及风险。对税率调整后供货的,按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
3.1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 因合同承包范围、内容或单价等因素发生变更引起合同总价超过原合同暂定总价 20%时,需签订补充协议。若无补充协议,超过资金部分不予支付 。
3.2 上述合同金额含增值税、含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欠付货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视为价外费用。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
4.1 本合同 加气块 的质量标准为 : 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11968 — 2006A3.5B06 级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
4. 2 产品质量标准名称和编号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CECS 289-2011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9-2011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 50574-2010 ) 。
5.1 产品采用 普通 方式进行包装。产品包装物由乙方提供; 包装物不回收。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6.1 交货方法, 为 乙方送货。(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2 运输方式: 汽运 。
6.3 到货地点: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 。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收交货的联系人以下表为准:
|
联系人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备注 |
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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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方 |
|
|
|
|
如遇双方变更联系人,需在下一次要求供货前书面通知对方。
非指定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签收的,不得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6.4 现场卸货由 甲方 负责。
6.5 运输费由 乙方 承担。
6.6 自 甲方签收 产品时起,产品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8.1 数量确认:(由甲方现场的签收人员和乙方供货人员进行汇签,并且同时附上相关影像资料(如:送货的车辆、卸货的地点及验收人员的照片,且在照片上标注时间和施工具体部位等),再加上过磅材料的磅单,依据以上材料,由甲方料账员办理验收单。影像资料、验收单据或过磅单作为一份完整的结算附件。)
8.2 验收时间:甲方收到产品后【 7 】日内组织验收。
8.3 验收方法:由甲方 验收人员: ,手机: 对进场材料数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材料质量存在争议的,可由甲方委托 (或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相应责任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责任和 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8.4 乙方分批次供货,应向甲方提供其分批次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产品合格资料、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发票一起交付甲方。
第九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支付
9.1 价格调整采取固定 单价 ,除增值税税率外货物价格不因市场及政策变化做调整。
9.2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按供货节点结算;送货至伍万元结算付清一次 , 乙方在 供货金额达到 5 万元后 向甲方提交实际供货对账资料(含乙方加盖公章的对账资料及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的《物资材料验收单》等),甲方在 7 日 内 审核完毕,开出《材料结算单》并完成结算手续 。
9.3货款支付: 以 银行转账 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3.1 付款方式:双方协商按 节点 供货完成后一次性 【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100 】 % 。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3.2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 若乙方出售的货品无质量缺陷, 按建设单位返还情况而进行 无息 返还乙方 质保金 。
9.4税票要求
9.4.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包括后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货清单)。并确保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与距离发票开具日期在【 20 】天内。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工程名称: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 信息。
9.4.2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且发票合格,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则按无效票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格发票,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3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9.4.4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发票,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4.5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材料设备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所需货物数量减少,双方按甲方实际签收货物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本合同第九条约定为准),若此种情形发生在货物已交付至现场之后,多余货物由甲方退回乙方,甲方可按实际需求确认货物数量。退回货物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乙方系专业供应商,多余货物退回可自行处置不至产生损失,故乙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制或特殊产品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甲方退回的货物,且不得以此追究甲方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1.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等不合规定,有权拒收乙方货物,若乙方不能当即运回的,甲方应妥为保管,同时在【 10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及时运回更换,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1.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2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 2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2 .1.1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施工场地。
1 2 .1.2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时与乙方办理结算及支付货款。
12. 1.3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材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合格后,给送货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实行一车一单制。
12. 1.4甲方若要求乙方就总包合同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查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相应价款的结算不得计取。
12. 1.5其他: 。
12.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2. 2.1对需要送检的材料,乙方必须配合提供送检样品并送检合格。
12. 2.2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材料生产供应任务。
12. 2.3车辆进出要听从甲方现场指挥,应保证进出车辆不对施工现场造成污染,乙方工作人员要服从甲方现场相关管理规定。
12. 2.4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如不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12. 2.5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情况下,确保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发生被新闻媒体披露、工人聚众在大门口或办公室吵闹、工人有意识聚众闹事、各种形式盗窃施工用具、材料等事件,违反一次罚款【 10000 】元,并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 , 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2. 2.6乙方应强化现场管理,执行当地政府部门如环保、消防、环卫、公安等以及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各项规定,做到美化工作环境,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
第十 三 条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3. 1 甲方负责对本工程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监控和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为乙方指定材料堆放区域。
13. 2甲方负责协调、检查乙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情况,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13. 3甲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事故救援。
13. 4乙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规定,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 5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不准带家属及小孩进入现场。
13. 6乙方材料进场必须按甲方指定区域进行堆放,分规格堆码整齐,保持场地整洁、卫生。
13. 7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原有的防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13. 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整改并反馈。若未按相关要求,甲方将按文明施工及管理办法中相应条款给予处罚,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处理费用及经济损失。
第十 四 条 违约责任
14. 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4. 1.1 乙方不能交货的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应向甲方偿付货款的【 10 】 % 的违约金。
14. 1.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接货,应当重新调整价格;如果甲方不能接货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4. 1.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偿付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和赔偿。
14. 1.4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利息,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14. 1.5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可拒绝接收;如甲方已接货,则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14. 1.6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4. 1.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15 】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按乙方不能交货处理;逾期不答复的,视为甲方不需要。
14. 1.8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10 】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 1.9 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法金额【 10 】 %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 1.10 因乙方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4. 2 甲 方的违约责任
14. 2.1 甲方依据供货计划需要乙方供货时,应提前【 1 】天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14. 2.2 甲方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可顺延付款时间【 30 】天,期间乙方无权停止供货。若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以上顺延和停止供货期间不计利息,双方应另行协商付款时间,若超过另行约定的付款时间,甲方仍不能付款,双方仍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按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按欠付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但利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资金的【 10 】 % 。
15.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 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
15. 2不可抗力事件的承担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5. 2.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15. 2.2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及在途材料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2.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
15. 2.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
15. 2.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甲方指示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15. 2.6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乙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乙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5.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60 】天或累计超过【 60 】天的,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 六 条 争议解决
16.1本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后期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十 七 条 合同解除
17. 1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终止合同。
17. 2 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或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 八 条 特别约定
根据乙方的请求与承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相互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凡合同中与特别约定有抵触的地方,均以特别约定为准。
1 8 .1 关于材料款中间支付与竣工结算时的结算款支付,双方约定如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拔款也应相应延迟。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期付款,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到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除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售后服务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终止;当全部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全部终止。
本合同一式 【 陆 】 份,甲方执【 伍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附件 :
附件 1、账号资料证明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
附件 4、供应通知单
附件 5、湖南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直属一公司物资材料验收单
附件 6、材料设备款支付审批表
附件 7、材料支付款申请单
附件 8、材料结算单
附件 9、廉洁协议书
附件
10、反贿赂承诺函
附件
1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与贵单位签订的 《 加气块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HCZS-SBD-WZCG- J QK -0 1 0 ) ,所有材料款请贵司汇入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省 市
我司(本人)保证该账号资料准确无误,若因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有误,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我司承担;如因账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况,我司愿意承担本次付款金额的 10% 但不高于 5,000 元的管理费做为对贵单位的补偿。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委托授权书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 ,职位 为我司的唯一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处理与贵司 《 加气块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HCZS-SBD-WZCG- JQK-010 ) 事宜。其权限是: 招投标、合同签订、结算、办理支付等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再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
授权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在代理事宜中该委托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属我公司行为,我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风险。
委托代理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附原件扫描件)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附原件扫描件)
说明:
1. 本委托书将作为《 加气块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HCZS-SBD-WZCG- JQK-010 )的附件;
2. 委托书除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一栏有手写体外,其他均为印刷体,涂改无效。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
附件 4
供应通知单
编号:【 】
公司:
我 公司,将于【 】年【 】月【 】日需用下表中规定的 材料 ,请你公司于【 】年【 】月【 】日【 】时分至【 】年【 】月【 】日【 】
时【 】分,将我公司所需 加气块 送至 地点。
材料 具体要求表:
名称 |
单位 |
规格 |
工程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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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5
湖南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直属一公司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物资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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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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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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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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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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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重量(总重 —车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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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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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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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货单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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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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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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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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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大写) |
拾万 万 千 佰 元 角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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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材料质量证明名称: 物资材料质量证明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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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其它事项说明): 1.外观验证:外观质量符合标准 □ 不符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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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员签名: |
质量员签名: |
注:本单一式叁联,第一联保管员存档,第二联交供应方,第三联交财务部。
湖南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直属一公司
工程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物资材料名称 |
|
规格型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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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单位 |
|
运输车牌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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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人签名 |
|
计量重量(总重 —车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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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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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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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货单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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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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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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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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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大写) |
拾万 万 千 佰 元 角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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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材料质量证明名称: 物资材料质量证明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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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其它事项说明): 1.外观验证:外观质量符合标准 □ 不符合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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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员签名: |
质量员签名: |
注:本单一式叁联,第一联保管员存档,第二联交供应方,第三联交财务部。
附件
6
材料设备 款支付 审批表
项目名称 |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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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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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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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单位 申请 |
本次结算金额: 累计结算金额: 累计已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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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支付(大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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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转账支付 |
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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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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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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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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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审核 |
累计结算: 累计已付(含扣款):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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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付款(大写): (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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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审批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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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审批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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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总监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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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代表 确认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 7
编号: HCZS/SC/2012-07-BG/16
申请批次:第 次 编号:
材料名称 |
|
申请月份 |
|
致: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一、申请支付理由 1、我方已按贵部要求供货,保证工程进度; 2、按照分供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已达到付款条件; 3、质量文件齐全,质量合格。 二、申请支付金额 1、小写: ¥ 2、大写: 人民币 三、附件 1、
厂家或经销商(公章): 代 表 人 (签字):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 8
编号: HCZS/SC/2012-07-BG/17
项目名称 |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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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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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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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报审价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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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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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理 部 审 核 意 见 |
物资设备部 |
验收资料: 属 实 □ 不 属 实 □ 同意结算 □ 不同意结算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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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部 |
合同支付条件: 满 足 □ 不 满 足 □ 同意结算 □ 不同意结算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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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部 |
服 务: 满 意 □ 不 满 意 □ 使 用: 未发现缺陷 □ 发现缺陷 □ 同意结算 □ 不同意结算 □ 签字: 年 月 日 |
|
|||
技术质安部 |
质量证明: 齐 全 □ 不 齐 全 □ 质 量: 合 格 □ 不 合 格 □ 同意结算 □ 不同意结算 □ 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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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部 |
职能部门: 同意结算 □ 不同意结算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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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已支付 分供合同款 |
(财务部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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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应支付 分供合同款 |
(结算金额大写) (财务部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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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代表确认 |
签字: 年 月 日 |
|
|||
常务副经理审批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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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审批 |
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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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审定 |
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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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总监审定 |
签字: 年 月 日 |
|
注:本结算单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供应商凭正本办理
附件 9
廉洁协议书
购货方: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在项目施工中甲乙双方各级管理人员能保持廉洁从业,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确保 “项目优质、员工优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廉洁协议》,并以此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从业行为准则。
一、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双方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监督、举报在工程建设中的不廉洁行为,双方必须遵守 “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不得以贿赂、欺诈、强迫等行为或手段损害对方利益。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费和收受回扣,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的可能对公正执行管理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外出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与乙方人员在一起赌博。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建设和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七、乙方不得以 “洽谈业务”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八、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九、甲方、乙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之行为者,应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对方主要领导反映。甲方对能严格遵守廉洁协议并抵制各类违规行为的乙方,甲方予以表扬,并在公司年底分供分包商合格名录库统计时优选考虑,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将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在实际操作中,经双方协商予以完善。
十一、本《廉洁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签订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
10
致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呈:首席合规官
鉴于, (以下称 “我公司”)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就 [材料采购] 事宜(以下称 “此交易”)协商一致,我公司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并就 此交易 订立了 [十八洞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加气块 采购合同 ] ( “此协议”)。在此我公司和湖南建工集团就此交易和此协议作出如下陈述、保证和承诺,本函构成此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我公司、我公司任何子公司 [ 或关联方 ] 或任何董事、管理人员、代理、员工,或任何其他以我公司、我公司任何子公司 [ 或关联方 ] (单独或共同均称 “我方”)名义行事的人,均从未违反并将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93 条、 164 条、 389 条、 391 条、 392 条及 393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8 条和第 10 条,以及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或在任何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任何其他适用的地方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 (合称 “反贿赂法”) 。
我公司将以本公司而非他人代理的身份根据本协议收取报酬,并且该等报酬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支付、转让或与其分享,但支付合法费用和开支除外。
我方承诺不得 ( a) 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政府官员提供、支付、赠与礼品或任何有价值之物,包括回扣,从而不正当地影响该政府官员或为了获取不当利益,或 ( b) 承诺作出上述行为,或 ( c) 授权作出任何上述行为,或 ( d) 作出任何其他会导致此函 1 条下之陈述与保证虚假或不准确的行为。
我方不知晓其任何员工、代理或销售代表向政府官员提供、支付、赠与礼品或任何有价值之物,或承诺或授权作出以上任何行为,为以下目的:
(A) (1) 影响该政府官员的任何公职行为或决定; ( 2) 引诱该政府官员履行或不履行其法定职责; ( 3) 获得任何不当好处,或 ( 4) 引诱该政府官员影响任何政府机构的行动或决定,或者 (B) 协助湖南建工集团、其任何股东、子公司或关联方或我方获取或保留商业机会,或者给予湖南建工集团、其任何股东、子公司或关联方或我方商业机会。
我方在此承诺并同意 ( a) 及时回应湖南建工集团或其审计师、法律顾问发出的任何有关上述 1 条下陈述与保证的通知,并提供合理具体的信息; ( b) 在集团或其审计师、法律顾问要求下提供证明其回应的书面文件 。
在 [本协议] 有效期内,代表我公司的董事会主席或法定代表人应当每两年签署一份基于本政策附录 C-2格式的合规证书并向集团提交该证书。
就此反贿赂陈述、保证及承诺函而言, “ 政府机构 ”一词是指 中国或外国的(中央或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代理机关或执行部门,包括政府所有或控制的任何实体或企业, 任何执政党,或者公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等 。
就此反贿赂陈述、保证及承诺函而言, “政府官员”的定义包括:任何(1)通过竞选或被任命在中央或地方立法、行政或司法政府系统中担任职务的人;(2)为政府机构或私人企业行使公共职能的人(例如,国营航空公司或其它公司的官员);为政府机构行使政府职能的官员、雇员或其他人,包括虽不受雇于政府但却为政府办事的人,例如为协助特定项目或合同而受聘的私人建筑师、工程师或顾问;(3)公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的官员或代理;(4)政党的官员或代理;或(5)政界职位的候选人。这个定义本身没有包括政府官员的亲属或前官员,但是如果支付给这些人的意图或目的是为了影响现任政府官员或政府机构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也将被认定为违反反贿赂法。上文中“政府机构”意为中国或外国的(中央或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代理机关或执行部门,包括政府所有或 控股的任何实体或企业、任何执政党或者公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等。
我公司 同意绝对遵守反贿赂法对于湖南建工集团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湖南建工集团发现我公司有任何违反湖南建工《诚信合规政策和程序》或反贿赂法的行为,湖南建工集团可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终止本协议。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