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1 14:55:58] [来源:辐射处] [点击量: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
2
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
5
年
12
月
1
日
-202
5
年
12
月
5
日。
电话:
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
88
号
A2
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四川九洲线缆有限责任公司高能电子辐照交联绝缘线缆能力建设项目
|
绵阳市高新区科技城大道南段
89号公司厂区已建105厂房
|
四川九洲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同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九洲线缆有限责任公司拟在绵阳市高新区科技城大道南段
89
号公司厂区已建
105
厂房(已建、地面一层、局部三层)内西南角建设
1
座工业电子加速器机房,在机房内新增使用
1
台
AB2.0
型电子加速器(最大电子束能量
2.0MeV
、最大束流强度
50mA
、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橡套电缆、新能源充电线缆、航空航天线缆、光伏电缆、低烟无卤电缆的辐照改性。电子加速器机房由一层辐照室、二层主机厅和三层主体钢筒放置平台组成,同时配套控制柜、收放线系统(双收双放)、水冷机组等辅助设施。电子加速器为单束机头,电子束照射方向竖直向下,年最大出束时间为
4000h
。
项目总投资
1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31.5
万元
。
|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建
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一)工业电子加速器机房一层辐照室西南侧、西北侧及东南侧墙体均为
1600mm厚混凝土;东北侧和东南侧“L”形迷道内墙为1500~1600mm厚混凝土,外墙为800~1500mm厚混凝土,迷道顶层为600mm厚混凝土,迷道门(东南侧)为普通不锈钢门,辐照室顶部为0.4mm厚折边带衬不锈钢饰面+600mm厚混凝土。主机室位于辐照室楼上二层,其西北侧、东北侧墙体均为650mm厚混凝土;西南侧和东南侧“L”形迷道内墙为400~650mm厚混凝土,外墙为650mm厚混凝土,迷道门(东南侧)为普通不锈钢门,主机室顶部为500mm厚混凝土,同时在加速管钢筒顶部设置厚度为100mm的普通碳钢移动屏蔽(检修时移动),其四周和顶部均为100mm厚钢板。加速管钢筒四周外壳、顶部、下部分别为200mm、100mm、118mm厚钢板。卧式高压钢桶桶壁为20mm厚钢板。
(二)电子加速器自身具有过电压和过电流保护系统、束流控制系统、真空联锁系统、红外光电联锁系统、冷却水联锁系统、控制台复位确认按钮等多重固有安全措施。
(三)划定电子加速器机房辐照室(含迷道)、主机厅(含迷道)为控制区,曝光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划定一层辐照室外东北侧和东南侧围栏以内区域(含收放线区域、加速器控制柜、辐射工作人员操作台、水冷机组)、西北侧和西南侧厂房墙体以内区域,一层至三层连接楼道、三层设备平台为监督区,禁止非辐射工作人员进入。
(四)采取门机联锁、钥匙联锁、束下装置联锁、清场巡更联锁、门灯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出束前声光报警装置、红外光电感应装置、紧急停机按钮及拉线开关、紧急开门按钮、门剂量联锁(固定式剂量率报警仪)、通风联锁、烟雾报警系统、全覆盖监控系统、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五)在确保辐照效果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
(六)辐射工作场所配置便携式
X-γ辐射监测仪和固定式剂量率报警仪监控辐射环境,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监控个人剂量。
(七)电子加速器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
(八)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依托厂区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九)项目运行期,辐照室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管道引至
105厂房外高于屋顶排放(排气筒高16m);线缆降温喷淋废水由辐照室内设置的排水沟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均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速器冷却水循环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小噪声影响;不合格品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经计算,电子加速器机房辐照室及主机厅屏蔽体外
30cm处剂量率均小于2.5μSv/h的控制水平。
经预测,电子加速器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最大附加有效剂量值分别小于
5.0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线缆降温喷淋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
|
2
|
四川发展核医疗健康产业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城核医疗健康产业园放射性药物孵化平台项目
|
绵阳市游仙区中国(绵阳)科技城核医疗健康产业园青龙山北片区
|
四川发展核医疗健康产业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发展核医疗健康产业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在绵阳市游仙区中国(绵阳)科技城核医疗健康产业园青龙山北片区建设放射性药物孵化平台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9153.34m
2
,总建筑面积约
23737.4m
2
,主要建设
8
号车间、
10
号车间及配套辅助设施,用于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生产。
拟在
8
号车间内建设
5
条放射性核素生产线以及质检中心,共涉及
7
个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包括
1
条
99
Mo
(
99m
Tc
)发生器生产线(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1.12E+12Bq
)、
1
条
177
Lu
核素溶液生产线(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4.16E+14Bq
)、
1
条
177
Lu
注射剂生产线(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1.48E+11Bq
)、
1
条
131
I
口服液生产线(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7.40E+11Bq
)、
1
条锝即时标记药物生产线(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7.40E+09Bq
),源库及成品库(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3.76E+10Bq
)和质检中心(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3.77E+09Bq
),除质检中心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外,其余
6
个场所均为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拟在
10
号车间建设
1
条
177
Lu
注射剂生产线,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1.48E+11Bq
,属于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建设
1
间源库及成品库,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
2.84E+09Bq
,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项目总投资
3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500
万元
。
|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
防护
措施及环保措施:
(
一
)
本项目各生产车间外墙均采用
250mm
厚页岩空心砖,车间内一层和三层放废库、源库、成品暂存间、铅罐区污染物暂存间墙体均采用
300mm
厚混凝土实心砖,门均采用
10mmPb
防护门;生产区留样间、稳定性实验室墙体采用
200mm
厚混凝土实心砖,门采用
3mmPb
防护门。放射性废水收集容器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容器屏蔽效能均为
20mmPb
。
(
二
)
131
I
口服液生产线、
177
Lu
核素生产线、
177
Lu
注射剂生产线热室六个面屏蔽效能均为
60mmPb
;
99
Mo
(
99m
Tc
)发生器生产线进料热室和配制热室六个面屏蔽效能均为
150mmPb
,灌注淋洗热室、检验热室、热柱组装热室和防护包装热室六个面屏蔽效能均为
100mmPb
;锝即时标记药物生产线淋洗工作台和通风橱六个面屏蔽效能均为
20mmPb
;实验室接收分样间屏蔽手套箱和γ能谱仪六个面屏蔽效能均为
100mmPb
,其余手套箱六个面屏蔽效能为
10mmPb
或
15mmPb
。
(
三
)
131
I
口服液产品包装方式为西林瓶
+
缓冲内包
+46mmPb
铅罐
+
缓冲外包,锝即时标记药物产品包装方式为一次性无菌注射器
+
缓冲内包
+2mmPb
铅罐
+
缓冲外包,
99
Mo
(
99m
Tc
)发生器柱自带
70mmPb+30mmPb
外包,
177
Lu
核素溶液和
177
Lu
标记药物包装方式为西林瓶
+
缓冲内包
+10mmPb
铅罐
+
缓冲外包。
(
四
)
设置相关生产线后区、前区、缓冲间、退出气锁间、剂量监测间、去污间、外包缓冲间、外包检测去污间、中控间、后处理间、
ICP
间、接收间、外包间、放废库、源库、缓冲间、成品暂存间、铅罐去污暂存间、铅罐接收监测间、
C
级洁净走廊、洁具间、退更检测间、锝标间、洗衣整衣间、沾污检测间、所有实验室及走廊、夹层排风过滤机房等为控制区;设置相关生产线外包更衣间、外清间、器具准备间、器具处理间、准备间、内走廊、非放外清间、物料接收间、洁具间、废弃物间、洗衣整衣间、进入气锁间、二更、换鞋一更、物料暂存间、非放外清间、称量间、配制间、内走廊、冷柱准备间、走廊、电梯厅、电间、清洗灭菌间、
C
级洁净走廊、缓冲检测间等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标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
五
)
在各生产线、实验室、卫生通过区人流出入口等位置设置磁卡门禁系统;在源库、原料暂存库、成品暂存间、放射性废物库设置双人双锁;在各个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厂区内分别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所有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保卫人员
24h
值守,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在控制区、监督区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
六
)
辐射工作场所地面全部敷设易去污并可以拆除更换的防水、防渗材料,具有耐水性、耐油性、耐酸碱性等特点,且地面光滑,内部墙面与地面交接处须做圆角处理。
(
七
)
配置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仪、固定式或移动式气溶胶取样监测设备、碘在线监测装置、放射性气载流出物取样设备、放射性液态流出物取样设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设置专门的卫生通过间,配置表面沾污监测仪。
(八)
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销售和去向都必须有完整记录并长期保存,由专人进行管理,并定期对单位内部所有的放射性物质进行核查,确保
“物
-
账”统一。
(
九
)
本项目放射性原料按生产订单,采取即买即用的方式,若当日不能立即生产,则转入各生产车间对应楼层的原料库进行临时暂存(一般暂存不超过
2
天);放射性药品采取即产即卖的方式,若当日不能立即运出,则将成品转入各车间专设的成品库暂存(一般暂存不超过
2
天)。生产过程中检出的不合格品直接转入各楼层放射性废物库。
(
十
)
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设置临时卫生间收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
十一
)
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在
8
号车间、
10
号车间屋顶分别设置
1
个放射性废气排放口(
1#
排口和
2#
排口),排气筒高度均为
30m
。生产区热室、质检中心质谱仪与通风橱采用局排方式,其余涉放房间采用全排方式。所有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内应保持负压和各区之间的压差,确保气流流向自监督区向控制区的方向,防止造成交叉污染。放射性废气过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保,并对其有效性进行校验,及时更换失效滤芯,确保实时有效。
放射性药物生产区:生产线各热室放射性废气经设备自带装置预过滤后,合并汇入一根主排风管道,引至本栋厂房内的排风机房经高效过滤装置(预过滤
+BIBO
高效过滤装置或预处理
+
活性炭除碘
+BIBO
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8
号车间接
1#
排口、
10
号车间接
2#
排口)。生产线后区放射性废气单独汇入一根主排风管道,引至本栋厂房内的排风机房经高效过滤装置(预过滤
+BIBO
高效过滤装置或预处理
+
活性炭除碘
+BIBO
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前区及控制区其他房间的排风合并汇入一根主排风管道,引至本栋厂房内的排风机房经高效过滤装置(预过滤
+BIBO
高效过滤装置或预处理
+
活性炭除碘
+BIBO
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质检中心:质检区配置的手套箱、通风橱放射性废气经自带过滤装置过滤和主过滤系统(预过滤
+
活性炭除碘
+BIBO
高效过滤装置)净化后合并汇入一根主排风管道,高于
8
号车间屋顶排放(
1#
排口);其余涉放房间放射性废气合并汇入主排风管道,经预过滤
+
活性炭除碘
+BIBO
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高于
8
号车间屋顶排放(
1#
排口)。
8
号车间一层放废库
3
、源库、三层放废库
2
、放废库
3
放射性废气引至本栋厂房内的排风机房经预过滤
+
活性炭除碘
+BIBO
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其余房间排风引至本栋厂房内的排风机房经预过滤
+BIBO
高效过滤装置处理,最终高于屋顶排放(
1#
排口);
10
号车间二层成品暂存间、放废库、源库及其缓冲检测间的放射性废气合并汇入一根主排风管道,经预过滤
+BIBO
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2#
排放口)。
(
十二
)
废水处理措施
放射性废水按核素种类分类收集,在各放药生产线及质检中心涉放实验室分别放置有
2L
不锈钢桶(
20mmPb
)用于收集产生的放射性废液,然后密封转运至相应楼层放废库中暂存衰变所含核素
10
个半衰期(含
131
I
的暂存衰变
180
天)后取样检测达标(总β≤
10Bq/L
、
131
I
≤
10Bq/L
),其中非有机放射性废液经主管部门认可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核医疗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塘汛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标准后,再由城市污水干管进入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涪江,有机放射性废液则交资质单位处理。
专用去污洗手池及淋浴间产生的放射性废水经特排管道重力流入衰变池(
1
格集水井
+3
格衰变井、合计有容积为
10.725m
3
)暂存衰变所含核素(
131
I
、
99
Mo
、
99m
Tc
、
177
Lu
)
10
个半衰期(
131
I
衰变超过
180
天)后、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总β≤
10Bq/L
、
131
I
活度浓度≤
10Bq/L
)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核医疗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塘汛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标准后,经城市污水干管进入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涪江。非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核医疗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汇入园区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涪江。
(
十三
)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8
号车间及
10
号车间各放药生产线的后区(操作区)、质检区各涉放实验室内拟各设
1
个
2L
不锈钢桶(
20mmPb
),用于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一定量后转运至所在楼层放射性废物库中的
20L
铅桶暂存衰变。其中半衰期小于
24h
的放射性固体废物(
99m
Tc
)暂存衰变
30
天,半衰期大于
24h
的放射性固体废物(
99
Mo
、
177
Lu
)暂存衰变
10
个半衰期,含
131
I
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衰变
180
天,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β表面污染小于
0.8Bq/cm
2
后,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但暂存衰变满足解控要求的废水相色谱检验样品溶液、混有乙腈的废样品溶液、废过滤器芯等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外购的废
99
Mo
(
99m
Tc
)发生器单独收集,交发生器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自产的
99
Mo
(
99m
Tc
)发生器到达使用期限后在使用方暂存至清洁解控水平后回收拆解作危废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液、废酸、废碱、空化学试剂瓶,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十四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小噪声影响。
二、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经计算,放射性药物生产热室、手套箱、通风橱外表面
30cm
处人员操作位周围的剂量当量率小于
2.5μSv/h
,非正对人员操作位表面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
25μSv/h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辐射工作场所墙体外表面
30cm
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
2.5μSv/h
。
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所受最大附加有效剂量小于
5.0mSv/a
的剂量约束值;公众所受最大附加有效剂量小于
0.1mSv/a
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过滤吸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非有机放射性废水暂存衰变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总
β≤10Bq/L
的要求;有机放射性废液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暂存衰变后满足排放要求的废水、非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核医疗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塘汛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标准后,经城市污水干管进入塘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涪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要求;放射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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