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YC)000829 项目编号: NXHY-CG2026005 项目名称: 灵武窑址安防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28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767564.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2.2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2.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4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2.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⑧本项目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区域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项目实施需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最小干预、不破坏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的原则。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14〕37号)、《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文物督发〔2021〕4号)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及无其它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03-19 15:30:00 至 2026-03-2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4-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平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2.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二期)系统,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CA锁进行投标。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3-19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