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4892026000019二、项目名称: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食堂服务采购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眉山东坡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梁鹏、梁勇、李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60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二段8号 联系方式:028-36639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眉州大道东三段 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幢2单元10层3号 联系方式:028-381868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28-38186889 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9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