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数据处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4351
项目名称:辽宁省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数据处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62000
最高限价(元):5962000
★(一)影像要求
(1)区域和面积:辽宁东部区域(包括沈阳市、铁岭市、抚顺市、辽阳市、本溪市、鞍山市、丹东市),面积7.45万平方公里,卫星遥感影像获取。
(2)指定区域卫星影像获取12期。
(3)影像分辨率:全色波段星下点优于1米(含1米)数据。全色和多光谱遥感影像数据为同一探测器同步接收。
(4)波段数:具有全色波段和红、绿、蓝、近红外4个标准多光谱波段。
(5)侧视角:山地、高山地不应大于20°,平地、丘陵地不应大于25°,保证正射纠正精度满足技术要求。
(6)具体按甲方要求实行。
★(二)影像质量要求
(1)相邻景影像之间的重叠应不少于4%,特殊情况下不少于2%;
(2)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均匀正常,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无明显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3)云覆盖量:单景卫星影像云覆盖不应超过10%,重点区域不应超过5%,且不能覆盖重要地物;难以获取影像的区域或时段,单景云量可以不做要求,分幅成果采用多景之间重叠区域进行补充。
★(三)技术标准
(1)GB 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2)GB/T 14950-2009《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3)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4)GB/T 18314-202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GB/T 39608-202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8)GB/T 40766-2021《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
(9)GB/T 43995-2024《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10)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11)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12)CH/T 1015.3-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13)CH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14)CH/Z 1044-2018《光学卫星遥感影像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5)CH/T 9009.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GQJC 05-2020《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8)《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自然资源部)
(19)《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
(20)本项目设计书
(21)招标人其它要求
当所引用的技术标准与本设计书要求不一致时,以本设计为准,本设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卫星影像数据获取时间:
(1)2026年4月至10月每月覆盖一次,拍摄时间:2026年4月1日-10月31日,其中6月份覆盖率不低于80%,7月份覆盖率不低于60%,8月份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4次覆盖率为100%。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影像无法覆盖的部分地区,允许存在漏洞。
★(五)数学基础:
投影方式:UTM投影,坐标系:WGS84
★(六)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专业设计书编写
合同履行期限:补充获取全省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影像,2026年4至10月每月覆盖一次,共覆盖7次,指定区域12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799000
最高限价(元):5799000
★(一)影像要求
(1)区域和面积:辽宁西部区域,包括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朝阳市、阜新市,面积7.35万平方公里作业区卫星遥感影像获取。
(2)影像分辨率:全色波段星下点优于1米(含1米)数据。全色和多光谱遥感影像数据为同一探测器同步接收。
(3)波段数:具有全色波段和红、绿、蓝、近红外4个标准多光谱波段。
(4)侧视角:山地、高山地不应大于20°,平地、丘陵地不应大于25°,保证正射纠正精度满足技术要求。
(5)具体按甲方要求实行。
★(二)影像质量要求
(1)相邻景影像之间的重叠应不少于4%,特殊情况下不少于2%;
(2)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均匀正常,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无明显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3)云覆盖量:单景卫星影像云覆盖不应超过10%,重点区域不应超过5%,且不能覆盖重要地物;难以获取影像的区域或时段,单景云量可以不做要求,分幅成果采用多景之间重叠区域进行补充。
★(三)技术标准
(1)GB 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2)GB/T 14950-2009《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3)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4)GB/T 18314-202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GB/T 39608-202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8)GB/T 40766-2021《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
(9)GB/T 43995-2024《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10)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11)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12)CH/T 1015.3-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13)CH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14)CH/Z 1044-2018《光学卫星遥感影像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5)CH/T 9009.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GQJC 05-2020《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8)《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自然资源部)
(19)《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
(20)本项目设计书
(21)招标人其它要求
当所引用的技术标准与本设计书要求不一致时,以本设计为准,本设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卫星影像数据获取时间:
(1)2026年4月至10月每月覆盖一次,拍摄时间:2026年4月1日-10月31日,其中6月份覆盖率不低于80%,7月份覆盖率不低于60%,8月份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4次覆盖率为100%。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影像无法覆盖的部分地区,允许存在漏洞。
★(五)数学基础:
投影方式:UTM投影,坐标系:WGS84
★(六)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专业设计书编写
合同履行期限:补充获取全省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影像,2026年4至10月每月覆盖一次,共覆盖7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967000
最高限价(元):967000
★(一)项目规模及要求:
(1)卫星数据处理:朝阳市、锦州市、葫芦岛市面积3.9万平方公里作业区卫星遥感影像处理。
(2)利用每次覆盖遥感影像,制作月度正射影像产品(共7次),其中每次产品包括整景、县域分幅正射影像成果各一套。
★(二)DOM成果质量要求
(1)DOM成果不得存在烟、云、雪等绝对漏洞;
(2)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均匀正常,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无明显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3)DOM成图精度为1:1万;
★(三)技术标准
(1)GB 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2)GB/T 14950-2009《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3)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4)GB/T 18314-202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GB/T 39608-202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8)GB/T 40766-2021《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
(9)GB/T 43995-2024《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10)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11)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12)CH/T 1015.3-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13)CH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14)CH/Z 1044-2018《光学卫星遥感影像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5)CH/T 9009.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GQJC 05-2020《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8)《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自然资源部)
(19)《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
(20)本项目设计书
(21)招标人其它要求
当所引用的技术标准与本设计书要求不一致时,以本设计为准,本设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最终完成时间: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五)数学基础:
(1)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影像水平方向坐标前加投影带号。任务区涉及40、41、42分带,中央经线分别为120°、123°、126°。按整景或县域分幅时,同一影像成果应在同一个3°分带内,当单景影像或行政区跨带时,应进行换带处理,统一到占面积较大区域的分带。
★(六)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专业设计书编写。
合同履行期限:对获取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进行加工处理,制作整景、县域分幅正射影像图, 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893000
最高限价(元):893000
★(一)项目规模及要求:
(1)卫星数据处理:阜新市、沈阳市、铁岭市面积3.6万平方公里作业区卫星遥感影像处理。
(2)利用每次覆盖遥感影像,制作月度正射影像产品(共7次),其中每次产品包括整景、县域分幅正射影像成果各一套;
★(二)DOM成果质量要求
(1)DOM成果不得存在烟、云、雪等绝对漏洞;
(2)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均匀正常,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无明显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3)DOM成图精度为1:1万;
★(三)技术标准
(1)GB 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2)GB/T 14950-2009《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3)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4)GB/T 18314-202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GB/T 39608-202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8)GB/T 40766-2021《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
(9)GB/T 43995-2024《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10)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11)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12)CH/T 1015.3-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13)CH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14)CH/Z 1044-2018《光学卫星遥感影像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5)CH/T 9009.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GQJC 05-2020《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8)《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自然资源部)
(19)《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
(20)本项目设计书
(21)招标人其它要求
当所引用的技术标准与本设计书要求不一致时,以本设计为准,本设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最终完成时间: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五)数学基础:
(1)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影像水平方向坐标前加投影带号。任务区涉及40、41、42分带,中央经线分别为120°、123°、126°。按整景或县域分幅时,同一影像成果应在同一个3°分带内,当单景影像或行政区跨带时,应进行换带处理,统一到占面积较大区域的分带。
★(六)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专业设计书编写
合同履行期限:对获取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进行加工处理,制作整景、县域分幅正射影像图, 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918000
最高限价(元):918000
★(一)项目规模及要求:
(1)卫星数据处理:抚顺市、本溪市、辽阳市、丹东市面积3.7万平方公里作业区卫星遥感影像处理。
(2)利用每次覆盖遥感影像,制作月度正射影像产品(共7次),其中每次产品包括整景、县域分幅正射影像成果各一套。
★(二)DOM成果质量要求
(1)DOM成果不得存在烟、云、雪等绝对漏洞;
(2)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均匀正常,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无明显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3)DOM成图精度为1:1万;
★(三)技术标准
(1)GB 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2)GB/T 14950-2009《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3)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4)GB/T 18314-202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GB/T 39608-202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8)GB/T 40766-2021《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
(9)GB/T 43995-2024《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10)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11)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12)CH/T 1015.3-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13)CH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14)CH/Z 1044-2018《光学卫星遥感影像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5)CH/T 9009.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GQJC 05-2020《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8)《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自然资源部)
(19)《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
(20)本项目设计书
(21)招标人其它要求
当所引用的技术标准与本设计书要求不一致时,以本设计为准,本设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最终完成时间: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五)数学基础:
(1)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影像水平方向坐标前加投影带号。任务区涉及40、41、42分带,中央经线分别为120°、123°、126°。按整景或县域分幅时,同一影像成果应在同一个3°分带内,当单景影像或行政区跨带时,应进行换带处理,统一到占面积较大区域的分带。
★(六)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专业设计书编写
合同履行期限:对获取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进行加工处理,制作整景、县域分幅正射影像图, 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893000
最高限价(元):893000
★(一)项目规模及要求:
(1)卫星数据处理:盘锦市、营口市、鞍山市、大连市面积3.6万平方公里作业区卫星遥感影像处理。
(2)利用每次覆盖遥感影像,制作月度正射影像产品(共7次),其中每次产品包括整景、县域分幅正射影像成果各一套。
★(二)DOM成果质量要求
(1)DOM成果不得存在烟、云、雪等绝对漏洞;
(2)影像层次丰富,纹理细节清晰,色调均匀正常,反差适中,无明显噪声、斑点、坏线、接痕和变形,且城区建筑无异常高亮;无明显光谱溢出、数据质量不稳定和掉线等各种质量问题。
(3)DOM成图精度为1:1万;
★(三)技术标准
(1)GB 35650-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2)GB/T 14950-2009《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3)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4)GB/T 18314-202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
(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GB/T 39608-202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8)GB/T 40766-2021《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
(9)GB/T 43995-2024《数字航天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10)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11)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12)CH/T 1015.3-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13)CH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14)CH/Z 1044-2018《光学卫星遥感影像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5)CH/T 9009.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16)CH/T 9012-20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数据组织及文件命名规则》
(17)GQJC 05-2020《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18)《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自然资源部)
(19)《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
(20)本项目设计书
(21)招标人其它要求
当所引用的技术标准与本设计书要求不一致时,以本设计为准,本设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最终完成时间: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五)数学基础:
(1)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影像水平方向坐标前加投影带号。任务区涉及40、41、42分带,中央经线分别为120°、123°、126°。按整景或县域分幅时,同一影像成果应在同一个3°分带内,当单景影像或行政区跨带时,应进行换带处理,统一到占面积较大区域的分带。
★(六)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专业设计书编写
合同履行期限:对获取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影像进行加工处理,制作整景、县域分幅正射影像图, 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0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4.本项目共分6个包组,可兼投但不兼中,如投标人在多个分包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分包的自然顺序(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006包)确定中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43-21号
联系方式:024-86586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13676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川、孙少伟、刘娟娟、刘金霞、张田田、尚彬
电 话:024-8613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