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HBCT-252186-001 二、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城市品牌塑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卫(组长)、勾焕茹、张文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2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人民日报是党中央机关报,是中国第一大报,位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首位,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权威性、舆论引领性和社会影响力,是党和国家重要思想舆论阵地。报社先后成功策划实施多项标杆项目,成为传递城市价值、塑造城市品牌的重要平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人民日报社所属全资公司,由人民日报原广告部转企,全权负责人民日报暨相关广告管理发布)合作,对雄安新区城市品牌塑造提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地址: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12-5621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2号加速器12层 联系方式:0311-83086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科 电话:0311-83086959 十、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