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GY)000270 项目编号: NXZBHY-2026-014 项目名称: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彭阳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大豆根瘤菌菌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7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4 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 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3.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03-18 17:15:04 至 2026-03-25 23:55:5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4-10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3-18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