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2026年于桥水库蓝藻处置及治理 (项目编号:JZCG-ZX-20260301)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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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于桥水库蓝藻处置及治理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 18: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3月31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 | 预算金额 | ¥124.8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铁环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21321363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东五环南路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828787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喆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021321363 |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2026年于桥水库蓝藻处置及治理 (项目编号:JZCG-ZX-202603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2026年于桥水库蓝藻处置及治理 (项目编号:JZCG-ZX-202603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2026年于桥水库蓝藻处置及治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ZX-20260301 项目名称:2026年于桥水库蓝藻处置及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84万元 最高限价:124.84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否 | 124.84 | 124.84 |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根据于桥水库水质状况,采用投放净水植物、蓝藻打捞等防控措施减少重点区域藻密度,并对吸藻泵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在于桥水库坝北码头、坝前水面、溢洪道闸上游、前置库4个区域投放水葫芦净水植物约 261万株,11月进行打捞并外运。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开始到2026年11月。(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8日到 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方式:1.现场获取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现场获取,同时提供电子邮箱、U盘以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纸质文件。 2.网络方式: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13021321363@163.com;邮件主题为:XX项目+供应商单位名称。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事宜请联系13021321363。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东五环南路13号 联系方式:022-82878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喆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副1号9号 联系方式:13021321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铁环 电 话:13021321363 天津喆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