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天津市优势作物新品种轻简高效种植技术研发示范项目(劳务辅助) (项目编号:TDZX-2026-C-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优势作物新品种轻简高效种植技术研发示范项目(劳务辅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101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X-2026-C-031 项目名称:天津市优势作物新品种轻简高效种植技术研发示范项目(劳务辅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58万元 最高限价:71.58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否 | 71.58 | 71.58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在育种基地、试验基地、示范田、繁育田配合从事田间基本农事服务工作,包括田间管理、施肥打药、田间调查、数据采集、杂交组合配选、选种、室内考种、收获等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8日到 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1011号 方式:现场报名登记,到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1011号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10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10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小芦村南侧 联系方式:022-69127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1011号 联系方式:022-24452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22-24452677 天津天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