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水政监察中心) 2026年天津市河湖长制日常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JTF-2026-FW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水政监察中心) 项目概况 2026年天津市河湖长制日常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TF-2026-FW1001 项目名称:2026年天津市河湖长制日常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0万元 最高限价:102.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47 | 47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河湖管护情况民意调查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是 | 9 | 9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河湖长制线上培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3包 | 是 | 10 | 1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地铁公益宣传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4包 | 是 | 20 | 2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制作河湖长制宣传片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5包 | 是 | 16 | 16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津沽河长”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河湖管护情况民意调查工作。第二包:2026年11月底前完成河湖长制培训工作。第三包: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地铁公益宣传工作。第四包: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制作河湖长制宣传片工作。第五包: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对“津沽河长”微信公众号进行运营维护相关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8日到 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方式:1、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网上报名。购买文件时应准备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汇款裁图;(以上资料需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tianfangbaoming@126.com,邮件主题“报名资料+TJTF-2026-FW1001(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到帐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则完成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程序。如有疑问电话联系负责人(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2-60952222)。 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122909949610201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和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二)其他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水政监察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83857686-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联系方式:022-6095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辉、张利娜、岳雅娜、聂思莼、张琪、潘思雅 电 话:022-60952222 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