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81-00095
二 、 项目名称:清运天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场建筑垃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运天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场建筑垃圾
供应商名称:辽宁安集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羊安乡八斗
中标(成交)金额:232(元)
评审总得分:75.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运天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场建筑垃圾
服务类
名称:清运天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场建筑垃圾(C15029900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服务范围:1.负责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密闭式运输等服务。 2.负责运输车辆的调度、驾驶、维护,以及清运过程中的现场秩序维护、路面清洁保洁(含运输路线沿途遗撒清理、车辆冲洗降尘等)。 3.配合招标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建筑垃圾清运的登记、统计、报备、运输核准等管理工作。 4.按招标方要求,及时响应清运需求(如紧急清运、集中清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
服务要求:1.车辆要求:使用专用密闭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禁敞篷运输,车辆需配备冲洗设备(防止轮胎带泥上路)、防遗撒装置(避免运输过程中建筑垃圾掉落)。 2.运输规范:严格按照招标方指定的运输路线、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具体时段按当地规定)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路线或倾倒地点;运输过程中严禁扬尘、遗撒,途经路面如有污染需及时清理。 3.环保要求: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车辆尾气排放、噪声污染需符合国家标准;配合环保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安全及效率要求 1.安全管理:为所有运输车辆、作业人员购买足额保险(交强险);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司机需持有效驾驶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管理:装卸作业时需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交通通行;清运完成后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建筑垃圾残留、无路面污染。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车辆、设备,承担清运过程中的燃油、维修、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 2.为提高运输效率,缓解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场存放压力,要求运输车辆运输能力满足≥20立方米车。 3.接受招标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 4.配合招标方建立建筑垃圾清运台账,如实记录清运量、清运时间、处置地点等信息,提交统计报表。(具体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69日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响应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艳、李丹(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运天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场建筑垃圾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以及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704.9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兴海南路3段
联系方式:0429-5154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93-12A
联系方式:0429-2288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敏
电 话:0429-22889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7环卫(3).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运天顺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场建筑垃圾
供应商名称:辽宁安集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