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本级)金坪村三组、九组便民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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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坪村三组、九组便民设施建设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本级) | | 行政区域 | 镇坪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 14:3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康市国贸酒店4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3月30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 | 预算金额 | ¥24.9926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09255885 | | 采购单位 | 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宏伟村五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80160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609255885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10).pdf |
项目概况 金坪村三组、九组便民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30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H202610 项目名称:金坪村三组、九组便民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926.9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坪村三组、九组便民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9,926.9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9,926.9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9,926.9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坪村三组、九组便民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坪村三组、九组便民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任意一个月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至 2026年03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国贸酒店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国贸酒店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须知: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宏伟村五组 联系方式:0915-8016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联系方式:17609255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17609255885 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