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CD2026-0008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海涛(采购人代表)、冷汹涛、何冰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一)原因: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采购人区域范围大,办公地点多,用车量多,油量需求大,因此对储备能力、送货能力(油品运输、装卸、油料计算等,货物紧缺时的供应保障、质保期限长短、内容、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均比较高。采购人区域内办公地点总计28个,且采购人要求加油站直线距离距办公地点小于等于5公里。经调研在黄埔区域内,中石化加油站点总共约30个,中石油油站点约8个。为了公务用车当中的便利性和紧迫性,也为了以上28个单位办公地点的用车加油方便性和快捷性,加油站站点符合的只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为了保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所有办公地点的出警方便性和快捷性,确保辖区内的各项警务工作快捷高效进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办实事,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 联系方式:020-83117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82086706、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柳、陆婉婷 电 话:82086706、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18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