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ZB0313202603-002 项目名称:沽源县大二号回族乡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9110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9110.28 采购需求:沽源县大二号回族乡新建春秋大棚34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07月底完成大棚主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2026年08-10月完成项目验收、审计工作,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⑵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1.0%计费。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7)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中标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合作银行联系贷款。张家口银行沽源县支行业务科电话0313-5827963,业务主管韩静。(8)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0)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人:沽源县大二号回族乡人民政府,地址:沽源县大二号回族乡大二号村,联系电话:田晓静 0313-5793129。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24号楼24层2803-1房。联系电话:吴梓仪010-59001782(11)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沽源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路393号,联系电话:0313-582801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沽源县大二号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沽源县大二号回族乡大二号村 联系方式:0313-5793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24号楼24层2803-1房 联系方式:010-59001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梓仪 电 话:010-59001782 九、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