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6年检验项目配套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6022026000041 项目名称:2026年检验项目配套试剂及耗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4,29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未满1年实际配送产品总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本包最高限价金额)则合同终止;服务期满1年实际配送产品总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金额(本包最高限价金额)则合同也终止,二者之一以先到达为合同终止标准)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未满1年实际配送产品总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本包最高限价金额)则合同终止;服务期满1年实际配送产品总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金额(本包最高限价金额)则合同也终止,二者之一以先到达为合同终止标准)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未满1年实际配送产品总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本包最高限价金额)则合同终止;服务期满1年实际配送产品总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金额(本包最高限价金额)则合同也终止,二者之一以先到达为合同终止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采购包2: (1)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采购包3: (1)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安市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安区洪州大道西段8号 联系方式:18224368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河路一段106号2幢201号 联系方式:0826-299887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826-2998875 四川鑫远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7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