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宁阳县第一中学委托,泰安普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SDGP370921000202602000002、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中学操场看台新建、塑胶场地维修、变压器扩容及空调线路铺设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中学操场看台新建、塑胶场地维修、变压器扩容及空调线路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60200000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中学操场看台新建、塑胶场地维修、变压器扩容及空调线路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5,734.67元 采购包1(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90,924.6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590,924.68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施工通知后90日历天完成 采购包2(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包预算金额:834,809.99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34,809.99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施工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03-17至 2026-03-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02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6-04-0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5631357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曹工,联系方式:0538-5680777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4、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阳县第一中学 地址:宁阳县解放路1041号 联系方式:0538-568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泰安普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1599号 联系方式:0538-56807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538-5680777 泰安普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7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