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403-00126
二 、 项目名称:兰山新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兰山新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抚顺国信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木兰街
中标(成交)金额:1,0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7.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兰山新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兰山新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1)建筑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建筑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的维护; (3)建筑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4)建筑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包括一二三期围墙外马路旁及兰山村部后三角地卫生); (5)建筑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6)建筑区域内业主、使用人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服务; (7)除运雪工作;除三个小区内包括一期二期中间主马路及大小广场及客运站等处,执行东洲区除雪标准; (8)负责自来水收费和自来水管线跑冒滴漏维修收取水费和自来水公司对接相关工; (9)除高压电以外的低压电维修; (10)新城楼房外墙排险及小型防水。
服务要求:兰山新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的全部内容,保证采购人满意:在满足服务要求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公司可根据日常工作需要,自行配备工作人员或调节工作人员性质及安排。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完成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可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相关事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确定,必要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保障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评估服务质量并在财政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进行续签,每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采购人验收合格为准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永立、金广军(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兰山新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
联系方式:54046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联系方式:024-57766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佐阳
电 话:024-57766706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6-210403-00126.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兰山新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抚顺国信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png